房屋建筑中建筑节能的资料表格都有哪些
1.原材料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规范要求进行进场复检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2省、市节能办颁发的节能确认登记证书。
3.检验批验收资料。
4.安全检测与使用功能资料。5.分项、分部(子分部)验收资料。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如何填写
注:在现场测量时要求测量队尽可能地将规划局批复的建筑物各个角点全部测出,而且要符合规划局的批复,满足放线的要求,方便以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验线的进行。 十《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和《建筑面积明细表》:规划局自动化中心 1、电子报批文件 2、设计要点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该项目送审建筑设计方案的复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两套报建图纸(注:该图纸是放线完毕,由规划院盖放线章的原图,一套由申报单位提供,另一套由规划院提供) 十一、申请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1、申请函 2、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细则》与《居住节能65%设计标准》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有什么不同
1、请阐述一下, 《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 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与《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 能 65%设计标准》 DB23/T1270-2008 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有什么不同。答:《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节能指标制定条件为: 1)、80-81年的通用建筑。
2)、三个单元的6层住宅。
砖混结构为基准。 3)、室内温度16度。 4)、换气次数0.5次/小时。 《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制定条件为: 1)、分别按照≥14层建筑、9-13层建筑、4-8层建筑和≤3层建筑进行建筑物耗热量指标计算 2)、室内温度18度。
3)、换气次数0.5次/小时。 综上所述,两者耗热量指标计算不同在于: 1)、《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采用的室内设计温度与《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不同。 2)、《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已将80-81年的通用建筑的耗热量指标进行折算。
第2题 请比较一下, 《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 DB23/T120-2001 与《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 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 关于下述问题的条文有什么不同。 (1)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 (2)节能建筑的评价指标 (3)节能建筑的概念 答:(1)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室内设计温度为16℃。《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室内设计温度为18℃。
(2)节能建筑的评价指标主要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性能化指标两大类。 《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中,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准》的基础上,根据黑龙江气象资料,又新增了塔河13个县市的气象资料及耗热量资料,已将80-81年的通用建筑的耗热量指标进行折算。 (3)节能建筑的概念:《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节能建筑概念为第二阶段节能标准,即所说的50℅的节能标准。
《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为第三阶段节能标准,根据《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准》JGJ-26-2007征求意见稿,结合黑龙江省具体情况及实施第二步节能的具体经验编制,即所说的65℅的节能标准。3.请阐述一下, 《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 DB23/T120-2001 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与《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 能 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 中关于墙体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方法差别。 答:《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中关于墙体平均传热系数是面积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传导热系数,误差较大。 《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中关于墙体平均传热系数引入了一种基于二维传热的计算方法计算平均传热系数(附录D),这与现行的ISO标准一致。
第4题 建筑节能指标计算的起点如何规定的。你所在的城市或邻近的城市不节能建筑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是多少 答:建筑节能指标计算起点规定: 1)、为简化设计,便于操作,在可以有效控制建筑采暖能耗的前提下,提出了可以不进行建筑耗热量指标详细计算的直接判定条件。 2)、当设计建筑物某些项目不能满足《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中4.1.4条、4.1.5条、4.2.1条和4.2.7条的规定值时,应进行采暖节能建筑设计判定。 3)、建筑节能包括维护结构节能和供热系统节能两部分。
建筑物热工性能小于或等于附录B中表B.0.2-2的限制,只能判定为总体热工性能符合《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规定的节能要求,并不能判定为将诶能居住建筑设计。只有满足总体热工性能和本规范其他强制性条文要求,才可以判定为节能居住建筑设计。 4).我所在的邻近城市佳木斯市不节能建筑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是36.9 w/m2,哈尔滨地区不节能建筑物的耗能热量指标是:耗能热量指标大于36.6w/m2 哈尔滨不节能建筑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36.6w/㎡。第5题.第二部和第三部节能标准对管网输送率及锅炉运行率是如何规定的系统节能率是多少 答:采取节能措施前,我国的锅炉运行效率取为0.55;在第二阶段节能标准中,将管网输送效率取为0.68。
随着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锅炉运行效率可以达到72%。考虑到各地技术及管理上的差异,将锅炉运行效率取为70%。锅炉运行效率要达到70%的要求,首先要保证所选用锅炉的最低设计效率不应低于73%。
黑龙江省在第二步节能时围护结构保温层厚度已经达到6~10mm厚,再单纯靠通过加厚保温层厚度,获得的节能收益已经很小。因此需通 过提高采暖管网输送效率和提高锅炉运行效率来减轻对围护结构的压力,将锅炉运行效率提高到70%,管网输送效率提高到92%。对处于严寒和寒冷气候区的50个城市的多层建筑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分析结果表明,采用的管网输送效率为92%,锅炉平均运行效率为70%时,平均节能率约为65%左右。
第6题.实施了黑龙江省第三部节能标准后,黑龙江省平均节能率是多少 答:黑龙江省的节能率为55.5%~66.9% ,平均节能率为61.3%。 第7题. 《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对于热计量总表的设置是如何规定的 答:1 当热源处供水温度低于热量表的测量温度时,热源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应安装在热源供水管上,并应设置计量补水流量的仪表,也可根据供热规模,加装回水流量传感器;当热源处供水温度高于热量表的测量温度时,应将流量传感器安装在热源回水管上,并应设置计量补水流量的仪表。 2 热力站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可安装在一级网的回水管上或安装在二级网的供水管上。热力站二级网系统各分支管路可根据需要在供水管上设置热量表。
3 建筑物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应安装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计量小室内的供水管上。热量表计算器应设在易于读数的位置。 4 热计量表的流量传感器前后应有足够长直管段。
超声波流量传感器、电磁流量传感器仪表说明书未作特殊规定,上游侧直管段不应小于流量传感器公称直径的12倍,下游侧直管段不应小于流量传感器公称直径的5倍。孔板流量计直管段长度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或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选取。 5 热量表不应安装在有碍检修、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和振动的位置。热力站、锅炉房或水泵附近的热计量表,其工作不应受电磁干扰的影响。
6 热力站热力入口应有除污器。 7 建筑物热力入口宜设两级过滤器,一级为粗过滤器,二级为细过滤器。 第8题.《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对于采暖系统的分户热量分摊是如何规定的 答:1 温度法:按户设置温度传感器,通过测量室内温度,结 合每户建筑面积,以及楼栋供热量进行热量(费)分摊。
适 用于新建或既有建筑的各种形式的采暖系统。 2 户用热量表法:按户设置热量表,通过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