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检测的检测内容
建筑节能检测内容包括(1)保温系统主要组成材料性能;(2)外墙保温系统性能;(3)建筑外门窗;(4)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5)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主要仪器设备包括导热系数测定仪、红外线摄像仪、外墙耐候性检测仪、拉拔仪、保温系统测定仪、门窗气密性测定、鼓风门气密性测试系统(建筑物气密性测试系统),仪尘埃粒子计数器等。
系统节能检测依据及各参数要求有哪些
1、系统节能检测依据及各参数要求依据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共建筑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性节能检测。通过对室内温度(冬季、夏季)、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供热系统的补水率、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各风口的风量、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空调机组的水流量、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室外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测等测试,确定该建筑物系统节能效果是否符合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详见下表)序号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允许偏差或规定值1室内温度居住建筑每户抽测卧室或起居室1间,其他建筑按房间总数抽测10%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2各风口的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15%3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10%4空调机组的水流量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20%5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全数≤10%6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10%7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0.9-1.2%8供热系统的补水率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0.5%-1%9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0.9210钻芯法检验外墙节能构造1个单位工程,每种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实测厚度平均值≥95%最小值≥90%2、主要检测依据《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2009《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200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照明测量方法》GB/T 5700-200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民用建筑节能现场检验标准》DB/T555-20083、测试的条件1、委托方提供建筑图纸和各测试项目设计值等必要参数。
2、委托方协调和提供测试位置及被测试的房间。3、委托方保证测试期间仪器的安全性和工作条件。4、在流量测试现场提供必要的220V稳压电源。在测试期间不能停电,如果停电,需及时通知试验室,并相应延长测试时间。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1、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3、工程地点:4、建设规模: m25、建设投资: 万元6、结构类型: 7、勘察单位: 8、设计单位: 9、施工单位: 10、监理单位: 11、质量监督: 12、开、竣工日期: 2、编制目的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将监理内容具体化、详细化、深入化,使之成为可实际操作的实施细则,进而按计划全面有效地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 3、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xxx”中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墙体节能、幕墙节能、门窗节能、屋面节能、地面节能、采暖节能、通风与空调节能、配电与照明节能、监测与控制节能子分部施工质量的监理检查验收。
4、管理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本细则的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工程监理机构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体执行。
5、质量安全执行标准5. 1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 2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 3 GB50210—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 4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 5 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 6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 .7 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 8 《福建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5. 9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5. 10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 11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5.12 现行有关质量安全验收规范、标准5.13 本工程的《监理规划》5. 1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主要内容6.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由专监审查、总监审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签署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监理参加施工单位对从事建筑节能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旁听;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建筑节能监理细则的交底等。
6.2对于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组织甲方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确认;6.3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6.4检查建筑节能工程的承担施工企业的资质;以及现场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6.5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6.6熟悉合同文件、图纸、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6.7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形成相应的记录。6.8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并按照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审批A8《建筑材料报审表》。
6.9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砂浆、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6.10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6.11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管理体系。
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7.1 墙体节能工程1)、一般规定7.1.1 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监理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7.1.2 墙体节能工程应按照节能规范第4.1.4的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2)、监理要点7.1.3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4节的要求进行监理。7.1.4严格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7.1.5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1.6要求对墙体节能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7.1.7检查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的基层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办理隐蔽验收记录。7.1.8检查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7.1.9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4节的4.1.4条内容。7.1.10检查方法:直观鉴别或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2M靠尺、塞尺、观察、拉线尺量检查。7.1.11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4.2.1条至4.2.15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1.12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7. 2、幕墙节能工程1)、一般规定7.2.1 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隔汽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7.2.2 在幕墙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7.2.3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按照节能验收规范第5.1.4条内容进行隐蔽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7.2.4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保护措施;2)、监理要点7..2.5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4节的要求进行监理。7.2.6严格核查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7.2.7核查用于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7.2.8要求对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7.2.9检查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密封条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7.2.10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断热节点的连接应牢固;隔汽层应完整、严密、位置正确,穿透隔汽层处的节点构造应采取密封措施。7.2.11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5节的5.1.4条内容。
7.2.12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通水试验等。7.2.13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5.2.1条至5.2.9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7.2.14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7.3、门窗节能工程1)、一般规定7.3.1建筑门窗进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