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分为Ⅰ类和Ⅱ类是如何划分的
1、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1.0.4条: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扩展资料:1、建筑按使用性质分类(1)民用建筑,指供人们起居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公寓、宿舍等。
(2)工业建筑,指人们进行生产活动的建筑,包括生产用房、辅助生产用房、动力、运输、仓库等用房。
(3)农用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农牧业种植、养殖、储存等用途的建筑。
建筑二级资质可承包工程范围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怎样判断民用建筑防火等级
1、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
3、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4、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扩展资料: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特点:1、一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全部为不燃烧性。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性,其它为不燃烧性。 3、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屋顶承重构件为难燃性。
3、四级耐火等级建筑:防火墙为不燃烧性, 其余为难燃性和可燃性。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1、一级耐久年限 100年以上 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2、二级耐久年限 50 ~100年 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3、三级耐久年限 25 ~50年 适用于次要的建筑。4、四级耐久年限 15年以下 适用于临时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