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层民用建筑配电系统的配电方式有哪些要求
【电气工程师考讯】 答:对高层建筑物的变电所配电方式的要求有:①对非消防电梯要求双电源供电,而未要求末端互投,双路电源在配电室互投即可。②对于消防水系统,其配电系统都应为二路电源进线,末端配电箱互投。
③对消防电梯则要求双电源供电,而且要求在末端配电箱互投。
在民用建筑中高低压配电间距离出口的距离有什么要求,在那个规范里有要求
GB50053-94第二节 对建筑的要求第6.2.1条 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第6.2.3条 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第6.2.4条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第6.2.5条 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
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第6.2.6条 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第6.2.7条 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10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4.10.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和高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0.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变压器室的门应为防火门:(1)变压器室位于高层主体建筑物内。(2)变压器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3)变压器位于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4)变压器位于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
(5)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的门。(6)变压器室之间的门。4.10.3 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4.10.4 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0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30m。
4.10.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或设置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1)变压器室附近有易燃物品堆积的场所。(2)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3)变压器室位于民用主体建筑物内。4.10.6 配变电所中消防设施的设置:一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宜设火灾自动报警及固定式灭火装置;二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可设火灾自动报警及手提式灭火装置。
4.10.7 当配电装置室设在楼上时,应设吊装设备的吊装孔或吊装平台。吊装平台、门或吊装孔的尺寸,应能满足吊装最大设备的需要,吊钩与吊装孔的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设备的需要。4.10.8 高压配电室和电容器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户下沿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0m。
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4.10.9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并装有弹簧锁。装有电气设备的相邻房间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或向低压方向开启。
4.10.10 配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4.10.11 当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采用机械通风且周围环境污秽时,宜加空气过滤器。4.10.12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等应有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屋内的措施。4.10.13 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均应抹灰刷白。
配电装置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或用水磨石地面。4.10.14 长度大于8m的配电装置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若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60m时,尚应增加出口。 楼上、楼下均为配电装置室时,位于楼上的配电装置室至少应设一个出口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4.10.15 配变电所的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当配变电所设置在地下室时,其进出地下室的电缆口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4.10.16 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5℃,进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宜大于15℃。4.10.17 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通风量应根据电容器温度类别按夏季排风温度不超过电容器所允许的最高环境空气温度计算。当自然通风不满足排热要求时,可采用自然进风和机械排风方式。
电容器室内应有反映室内温度的指示装置。4.10.18 变压器室、电容器室当采用机械通�。
配电室楼上住人安全吗
据工作人员介绍,一般居民建筑物内的配电房为建筑工程设计范围。根据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的设计通则,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另外,电力设施不会产生辐射,它产生的电磁场,我们一般称为极低频电磁场或者叫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而不是电磁辐射。
电场、磁场,强度跟常用的家用电器差不多,市民无须恐惧。市民如果有所担虑,可以请环境部门进行电磁辐射监测,辐射标准可参照《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工频电场限值为4kV/m、磁感应强度限值为0.1mT。
低压配电系统TN-C-S中是否必须重复接地接线原理图如何
是,在建筑施工临时供电中,如果前部分是TN-C方式供电,而施工规范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方式供电系统,则可以在系统后部分现场总配电箱分出PE线。对电源线路及电动机等实行保护,当它们发生严重的过载或者短路及欠压等故障时能自动切断电路,其功能相当于熔断器式开关与过欠热继电器等的组合。
扩展资料:塑壳断路器能够自动切断电流在电流超过跳脱设定后。
塑壳指的是用塑料绝缘体来作为装置的外壳,用来隔离导体之间以及接地金属部分。塑壳断路器通常含有热磁跳脱单元,而大型号的塑壳断路器会配备固态跳脱传感器。输配电系统中极其重要的电器设备,根据运行维护管理规定变压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力争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从而保障变压器的安全运行。
为什么要采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原因:与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同的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早期报警是为了避免损失,而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为了减少损失。所以,这就是说为什么不管是新建或是改建工程项目,尤其是已经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仍需要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根本原因。
其基本原理是,当电气设备中的电流、温度等参数发生异常或突变时,终端探测头(如剩余电流互感器、温度传感器等)利用电磁场感应原理、温度效应的变化对该信息进行采集,并输送到监控探测器里。
经放大、A/D转换、CPU对变化的幅值进行分析、判断,并与报警设定值进行比较,一旦超出设定值则发出报警信号,同时也输送到监控设备中,再经监控设备进一步识别、判定,当确认可能会发生火灾时,监控主机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发出报警音响,同时在液晶显示屏上显示火灾报警等信息。值班人员则根据以上显示的信息,迅速到事故现场进行检查处理,并将报警信息发送到集中控制台。扩展资料: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应用,主要依据是根据国家标准中的相关条文:1、是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其中在条文9.5.1里规定: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2、是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条文10.2.7里规定:下列场所宜设置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这些场所包括各种类型的影剧院、馆所、仓库、住宅小区、医院、商店、学校等等。3、国家标准《建筑电气火灾预防要求和检测方法》有关条文也明确要求“应在电源进线端设置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产品应满足:GB14287.1-2005《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GB14287.2-2005《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14287.3-2005《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和运行应满足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供电应满足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的要求(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