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内低压动力和照明导线,常采用导管配线方式敷设,般采用导管有哪些
我分四点来说明民用建筑内低压动力和照明导线,常采用导管配线方式敷设对应的导管吧。1.明敷于潮湿环境或直接埋于素土内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焊接钢管(俗称普通黑铁管)。
2.明敷或暗敷于干燥环境的金属管布线,可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电线钢管(又称薄黑铁管),也可采用管壁厚度不大于1.6mm的扣接式(KBG管)或紧定式(JDG管)镀锌电线管。
3.有酸碱盐腐蚀介质的环境,应采用阻燃型塑料管敷设,但在宜受机械操作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引出地(楼)面的一段管路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4.爆炸危险环境,应采用镀锌钢管敷设。
民用建筑内是否可以设置甲、乙类生产厂房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3.1.1条根据使用或产生物质的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区分,甲类为“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乙类为“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节选),是非常危险极易引发火灾的。3.4.1条规定: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见附表)。
3.4.2条规定: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与架空电力线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 条的规定,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 章的有关规定。
据此判断,甲、乙类厂房不仅不允许设在民用建筑内,而且必须与民用建筑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民用建筑解释
民用建筑是指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是由若干个大小不等的室内空间组合而成的;而其空间的形成,则又需要各种各样实体来组合,而这些实体称为建筑构配件。一般民用建筑由基础、墙或柱、楼底层、楼梯、屋顶、门窗等构配件组成,如住宅、写字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医院、旅馆、展览馆、商店和体育场馆等。
对于民用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为了能够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环境,从保护民众的身体健康或是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必须要对民用建筑工程加强管理,必须要从技术达标,经济合理为基础,从而确保安全适用的原则,制定相应的规范来进行强化落实。
对于民用建筑来说,由于在施工或是装修的过程中,由于污染物较不容易被看到,所以,其主要的污染物有放射性污染物氡,化学的污染物有甲醛、氨、苯、以及相应的具有一定挥发性的有机物。我们所说的民用建筑可以有不同的环境要求,主要有住宅、办公楼、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旅店、文件娱乐场所、书店、展览室、体育馆、商场、饭店等公共建筑。我们在进行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来说,必须要遵守相应的卫生环境以及保护规定,从工程设计以及施工角度来说,必须要做到低毒性,还要对建筑材料进行低污染处理,对于装修材料来说必须要环保,从而保障室内环境的安全与卫生。比如对于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其放射性指标要有一定的限量,内照射指数要小于等于1.0,对于外射指数来说,也要小于等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