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一般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民用建筑一般由基础、墙或柱、楼底层、楼梯、屋顶、门窗 这六大部分组成。民用建筑:是由若干个大小不等的室内空间组合而成的;而其空间的形成,则又需要各种各样实体来组合,而这些实体称为建筑构配件。
一般民用建筑由基础、墙或柱、楼底层、楼梯、屋顶、门窗等构配件组成。
建筑结构基础:建筑最下部的承重构件,承担建筑的全部荷载,并下传给地基。墙体和柱:墙体是建筑物的承重和围护构件。在框架承重结构中,柱是主要的竖向承重构件。屋顶:是建筑顶部的承重和围护构件,一般由屋面、保温(隔热)层和承重结构三部分组成。
楼地层:是楼房建筑中的水平承重构件,包括底层地面和中间的楼板层。楼梯:楼房建筑的垂直交通设施,供人们平时上下和紧急疏散时使用。门窗:门主要用做内外交通联系及分隔房间,窗的主要作用是采光和通风,门窗属于非承重构件。
建筑的次要组成部分:附属的构件和配件:如阳台、雨篷、台阶、散水、通风道等。主要种类:民用建筑即非生产性建筑,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民用建筑,即非生产性建筑,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民用高层建筑定义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高度范围为24~1O0m,跨度比较大。从使用功能来说,有的是普通的办公楼,有的是国家四星级、五星级高级宾馆。
因此,同样规模的高层民用建筑,其要求不一样。
为了便于针对不同建筑物在耐火等级、防火问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给水、防烟排烟、电气防火等方面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以达到既保障各类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又能节约投资的目的,因此很有必要对高层民用建筑进行分类。 高层民用建筑分类的依据是什么 由于高层民用建筑范围广、功能多,因此对高层民用建筑进行分类是一件比较复杂的工作。根据现行防火设计规范,目前我国对高层民用建筑主要从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大小、疏散和扑救的难度等方面来划分。如一类建筑中,有的同时具有上述几方面的因素,有的则具有较突出的一、二个方面因素。
如医院皆列为一类,是由病人行动不便、疏散困难这一特点决定的。又如办公楼、科研楼,重要的划为一类;对于普通的,又根据高度不同分别划为一类和二类,这主要考虑高度增加后给疏散和扑救带来的难度。 高层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一类居住建筑包括高级住宅和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一类公共建筑包括医院;高级旅馆;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²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²的商住楼;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楼、书库;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二类居住包括建筑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
二类公共建筑包括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省级以下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什么是I类民用建筑及II类民用建筑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扩展资料:民用建筑由若干个大小不等的室内空间组合而成的;而其空间的形成,则又需要各种各样实体来组合,而这些实体称为建筑构配件。
一般民用建筑由基础、墙或柱、楼底层、楼梯、屋顶、门窗等构配件组成,如住宅、写字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医院、旅馆、展览馆、商店和体育场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