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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说明喷洒水灭火系统自动控制的要点是什么
   https://www.fobmy.com 2023-08-31 20: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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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说明喷洒水灭火系统自动控制的要点是什么

根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说明喷洒水灭火系统自动控制的要点是什么 你是想知道工作原理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给排水专业设计,一般是溼式系统。喷头上有感温元件,当火灾发生时,环境温度达到设定值,喷头自动喷水;消防管内有水流动,水流指示计、报警阀组产生报警讯号输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

当喷淋动作,就需要启动喷淋泵、稳压泵给管网供水稳压;水泵由水流继电器,压力开关自动控制或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水泵房就地手动控制。

水泵的工作状态资讯输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显示。 需要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的装置就是水流指示计、报警阀、水泵控制箱等。 顺便问下:悬赏分有什么用途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是强规吗 里面加黑的条文是强规,参见规范第三页的公告。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新版 目前为止,最新版依然是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6.自备应急电源;7.低压配电;8.配电线路布线系统;9.常用装置电气装置;10.电气照明;11.民用建筑物防雷;12.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15.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6.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17.呼应讯号及资讯显示;18.建筑装置监控系统;19.计算机网路系统;20.通讯网路系统;21.综合布线系统;22.电磁相容与电磁环境卫生;23.电子资讯装置机房;24.锅炉房热工检测与控制。 在baidu./zzguifan./webarbs/book/199/1221520.s里面内容很全面的,可以直接贴上复制下载的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2.3.4怎么解释 要说这条就要先提下电气装置防电击分类 0类 即有金属外壳,但只靠一层基本绝缘防电击,且不具有接地,如金属外壳没有PE线插脚的台灯。这种装置只能在绝缘场所使用,你可以认为绝缘场所是电阻非常大的房间,即使人触电了也没电流通路。

1类 就是有金属外壳但能保护接地的装置 2类 双层绝缘或加强绝缘,例如带塑料外壳的家电就是2类装置,因为外壳不导电,消除接地故障的可能性,也就不需要接地了。 3类 电压限制到ELV内 即使人触电了也不会造成伤亡,你接地了反而更危险。 至于第二条的区域性等电位联结,就是没有电位差,所以也就不存在触电,就和鸟站在电线上没事一样。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该怎么看 细看防雷规范,肯定重点 拿着真题,自己做一个查一个,顺便熟悉本章节内容。不必刻意记,重在熟悉内容、位置, 就是熟悉的过程,多翻翻,重在平时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省标吗谢谢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国家行业标准。 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这条什么时候改 最新版是JGJ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这个什么时候修订,需要根据国家标委来定,如果现行标准不太符合实际发展需要,或者变化太大,估计就不远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中 住户同时率 同时率就是同时使用率。按规范标准配给每户的容量,每户不可能整天把家中的电气开满;一整栋楼房所有住户也不可能同时达到满负荷。从统计上归纳,JGJ/T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给基本型住户配给每户的容量为4KW,JGJ/T16-2008表25.4.7上,根据楼房总住户数多少规定了个系数叫‘需用系数’,如基本户数9时需用系数为1,基本户数54时需用系数为0.5,基本户数375~700时,需用系数为0,35等。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哪里可以购买 实体书店没有的情况下,可以去当当网卖。

请郭老师一个最新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问题

我没有参与过这此条文的讨论和讲座,对起草者的意图也是估测;但我认为,高层住宅(公寓)的电梯厅和火灾应急照明不是不可以安装“开关”和“带指示灯(或自发光装置)的开关”,而是不能安装自己能熄灭的开关,如“自熄开关和延时开关”,因为这些地方相对重要,不能为了节电而影响安全,在人们使用中就自己断电熄灭了,故应该安装人工开启,并人工熄灭的开关。

民用电器建筑设计规范

有,具体规定如下: 以下信息源自《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第8.6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8.6.1 一般规定 8.6.1.1 低压配电线路应根据不同故障类别和具体工程要求装设下列保护: (1)短路保护; (2)过负荷保护; (3)接地故障保护; (4)中性线断线故障保护。 8.6.1.2 配电线路上下级保护电器的动作应具有选择性,各级间应能协调配合。

当有困难时,对于非重要负荷除第一、二级之间具有选择性动作外,其他可无选择性动作。

8.6.1.3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应与配电系统的特征和接地型式相适应。 8.6.1.4 对电动机等用电设备配电线路的保护,除符合本章要求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有关规定。 8.6.1.5 低压配电线路的过电流应由一个或多个电器保护,用以在发生过负荷或短路时能自动切断供电。 8.6.2 短路保护 8.6.2.1 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短路保护电器应在短路电流使导体及其连接件产生的热效应及机械应力造成危害之前切断短路电流。

8.6.2.2 短路保护电器的分断能力应能切断安装处的最大预期短路电流。 8.6.2.3 对持续时间不超过5s的短路,绝缘导体的热稳定应以下式进行校验: 8.6.2.4 在线芯截面减小或分支处,以及因导体类型、敷设方式或环境条件改变而导致载流量减小的线路,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越级切断线路不引起故障线路以外的一、二级负荷中断供电,允许不装设短路保护: (1)上一级线路的保护电器已能有效地保护的线路。 (2)电源侧装有额定电流不大于20A的保护电器所保护的线路。

(3)电源侧装有短路保护电器的架空配电线路。 (4)符合本章第8.6.6.2款和第8.6.6.3款规定的线路。 8.6.2.5 具备以下条件时,可不按分断能力选择保护电器,对于非重要负载在电源侧已装有能满足本章第8.6.2.2款要求的其他保护电器,则允许负载侧保护电器的分断能力小于预期的最大短路电流。

但两个保护电器特性的配合,应使短路时通过的能量不致造成负荷侧保护电器和导线的损坏(包括机械应力和电弧造成保护电器的损坏)。 8.6.2.6 为使低压断路器可靠工作,应按公式8.6.2.6校验其灵敏度: 8.6.3 过负荷保护 8.6.3.1 配电线路应装设过负荷保护,使保护电器在过负荷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的绝缘、接头、端子造成损害前切断负荷电流。 8.6.3.2 下列配电线路可不装设过负荷保护: (1)符合本章第8.6.2.4款规定的线路,如电源侧的过负荷保护电器已能有效地保护该段线路,且越级切断线路不致引起故障线路以外的一、二级负荷供电中断。

(2)不可能增加负荷从而导致过负荷的线路。 (3)由于电源容量的限制,不可能发生过负荷的线路。 8.6.3.3 过负荷保护宜采用反时限特性的保护电器,其分断能力可低于保护电器安装处的预期短路电流,但应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 8.6.3.4 过负荷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同时满足以下二式要求: 8.6.3.5 对于突然断电会导致比因过负荷而造成的损失更大的配电线路,不应装设切断电路的过负荷保护电器(如消防水泵的供电线路等),但应装设过负荷报警电器。

8.6.3.6 当采用同一保护电器作多根并联导体组成的线路的过负荷保护时,该线路允许的持续载流量为多根并联导体的允许持续载流量之和,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体的型号、截面、长度和敷设方式均相同; (2)线路全长内无分支引出线; (3)线路的布置使各并联导体的负荷电流基本相等。 8.6.3.7 对于多个低压断路器同时装入密闭箱体内的过负荷保护,应根据环境温度、散热条件及断路器的数量、特性等因素,考虑降容系数。 8.6.3.8 过负荷保护电器的整定电流应保证在出现正常的短时尖峰负荷电流(如用电设备起动)时,保护电器不应切断线路供电。

建筑电气设计必用规范有什么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34-20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以上标准是我经常看到的电气设计标准,一下部分估计设计依据不同的建筑会用到不同的标准!其实我也不是太清楚,只是看了几份电气图纸,稍微总结了一下!!《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55-9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 DGJ32/J14-2007《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GJ32/J67-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6.自备应急电源;7.低压配电;8.配电线路布线系统;9.常用设备电气装置;10.电气照明;11.民用建筑物防雷;12.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15.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6.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17.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1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9.计算机网络系统;20.通信网络系统;21.综合布线系统;22.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23.电子信息设备机房;24.锅炉房热工检测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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