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造的加固方法
1、混凝土加固:用混凝土加固房屋,施工方便,省钱又省时。2、粘钢:施工时,要选择优质材料和专业施工队,才能保证加固效果。
3、碳纤维布:这种材料加固效果好,省时省力,但是一定要保证材料质量,否则也会影响加固效果。
拓展资料:房屋加固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1、遵循加固设计原则。在房屋加固的时候,需要有加固方案的制定,而加固方案是严格按照加固设计原则来制定的。房屋加固施工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加固方案,因为加固设计出来的方案是对房屋存在的问题而设计的,遵循加固设计原则就能对房屋加固起到应有的效果。2、加固材料的选择。
房屋加固施工中,对于加固材料的选择很重要。因为房屋加固的材料选择往往会决定房屋加固的效果,不同质量的加固材料会起到不同的作用。在选择加固材料时,必须要选择高质量的材料,这样可以更好得保证房屋加固工程的质量。
民用建筑的主要《专项施工方案》有哪些 在什么前提条件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基坑降水》、《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大体积混凝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临水工程》、《临电工程》、《消防工程》、《屋面工程》、《塔吊基础工程》、《塔吊拆装工程》、《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基础工程》、《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拆装工程》、《脚手架工程》、《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实验方案》、《经营管理方案》、《资料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室外管网工程》、《吊兰(电动、手动)拆装方案》另外根据各个地区及不同的建设方、监理单位有不同的要求,针对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有特殊专业及安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有针对性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重点在哪里
建筑的节能改造的重点是对旧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冷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普通的民用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应放在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改造和节水器具的改造。
围护结构保温改造后,冬季取暖夏季制冷均可节约大量能源。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年耗能量,我国与气候条件相近地区的发达国家相比,要高出约2倍以上。问题的关键在于,大量没有任何节能措施的既有建筑,其保温隔热性能差,设备系统效率低,导致采暖和制冷能耗浪费严重。我国各地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普遍很差,传统外墙一般为实心粘土砖,其厚度严寒地区1.5-2砖;寒冷地区1-1.5砖;夏热冬冷地区1砖;夏热冬暖地区3/4砖;寒冷地区及其以南均用单层窗,严寒地区用双层窗。再者,我国建筑采暖基本上以燃煤为主,对环境的影响也比用油、天然气采暖的发达国家更加严重。
我国大量的既有建筑在采暖季节和空调期间继续不断地浪费着越来越有限的能源,并且向大气中排放着二氧化碳等污染物,增加温室气体浓度。随之而来的是自然灾害如沙尘暴、水灾、旱灾、土地荒漠化等,使人类的生活环境加剧恶化。由此可见,对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应该及早开展。
否则,既有建筑的数量将越积越多,我们国家更难以承受对节能改造的经济支出,使人民生活在越来越不良的大气环境中。因此,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以避免能源资源的浪费,提高建筑热舒适度,还我们一个清澈的蓝天,已成为我国当前紧迫的、必须尽快解决的重大问题。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全文」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全文」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民用建筑节能,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节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及其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采取节能措施,降低建筑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应当把民用建筑节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报本级人民的政府批准后实施。
建筑节能规划应当执行国家和本省的节能标准,对新建建筑的节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等提出目标、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四条 各级人民的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民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税务、城乡规划、环保、科技、消防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省人民的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省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目录和限制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产品的目录。 省人民的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绿色建筑和绿色社区的标准,开展绿色建筑和绿色社区的评价标识,推广绿色建筑。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和鼓励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推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制度;普及建筑节能知识,提供有关建筑节能的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 第二章 新建建筑节能 第八条 市、县、镇人民的政府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确定人均土地资源的占用指标,统筹考虑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城市人民的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的政府编制城市、镇详细规划应当在建筑物布局、形状、朝向、采光、通风、密度、高度和绿化等方面符合能源利用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 民用建筑项目依法应当进行设计招标投标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中应当包括建筑节能的要求,并作为评标的必要条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负责。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材料、产品、设备和建筑构配件。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相关材料、产品、设备和构配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应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专篇;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和节能计算书等,明确材料、构件、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和节能措施、构造等内容。设计单位编制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当有建筑节能专题报告。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建筑节能内容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工程施工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空调系统和照明设备等进行查验,对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能源消耗指标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应当对公共建筑的集中空调系统及其监控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调试。 建设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在建工程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建筑节能专项监理方案,并严格按照建筑节能专项监理方案组织工程监理。
建筑节能专项监理方案主要包括: (一)材料和设备的查验; (二)关键工序的监理形式; (三)节能施工方案的论证和审批; (四)节能工程的验收等。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编制的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应当包括建筑节能工程监督的内容。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当有建筑节能的专项监督意见。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查验,验收报告中应当有建筑节能专项内容。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验收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在建筑物投入使用二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建筑能效进行测评和标识,并予以公示。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居住建筑的建筑能效进行测评和标识。 第十七条 从事建筑能效测评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人员和检测设备等条件,出具的测评报告应当真实、完整。 第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布所售房屋的能耗设计指标、节能措施及保护要求、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商品房买受人在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可以委托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所购买商品房所载明的能耗设计指标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能耗设计指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返修,并承担评估和返修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章 既有建筑节能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应当制定和执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激励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第二十条 省人民的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和规程,指导、监督全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产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依照本地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目标、范围、经费来源和要求,报本级人民的政府批准。 国家机关既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由本级人民的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改造计划,报本级人民的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条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以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政府投资和以的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为重点,实行强制性改造和市场引导相结合。
实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建筑用能系统的智能控制等改造措施。 第二十二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政府投资和以的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制订节能改造方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改造完成后,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第四章 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加强建筑用能系统能耗计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并逐步建立能耗实时监管平台。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
对于旧建筑改造工程,国家有什么规范或规定之类的吗
这个是建筑规范:JGJ58-2008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不管是旧楼改造还是新建,只要以后从事相关功能模块的使用,就必须满足这个。再说结构方面的事情,这个属于既有结构加固于改造的问题,要先做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和电影院的设计要求,找设计单位进行二次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