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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监理资质乙级人员要求
   https://www.fobmy.com 2023-08-31 23:35:24
核心提示:房建监理资质乙级人员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1.1甲级资质标准1.1.1企业资信能力(1)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2)近3年每年上缴工程监理增值税100万元以上。1.1.2企业主要人员(1)

房建监理资质乙级人员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1.1甲级资质标准1.1.1企业资信能力(1)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近3年每年上缴工程监理增值税100万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2)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6人以上。1.1.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完成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监理,工程质量合格。(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住宅1项;(4)工程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2乙级资质标准1.2.1企业资信能力净资产300万元以上。1.2.2企业主要人员(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2)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3人以上。

1.2.3企业人员业绩近10年,技术负责人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完成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监理,工程质量合格。(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1.3承包工程范围1.3.1甲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监理。

1.3.2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监理:(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投资额1.5亿元以下的建筑工程。注: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单建式、附建式人防工程。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1、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民用建筑平面布置

营业厅、展览厅:营业厅、展览厅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只能设置在二层或首层,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只能布置在首层。营业厅不得经营和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物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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