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式建筑的特点是什么
藏式建筑分为僧用建筑和民用建筑1、僧用建筑特点地形选择上,寺院多选择环境较好,地势险要之处依山而建。建筑连绵起伏,层楼叠阁,很有巍峨耸峙、栋字庄严的气势。
2、民用建筑-牧民住宅特点德格牧区普遍用牛毛帐篷作为住房,牧民用牛毛纺线,织成粗氆氇,厚约二三毫米,缝成长方形的帐篷,帐内以木杆支撑,帐外周围用20余根牛毛绳张拉,帐篷四周用少许草饼或粪饼垒成墙垣,以避劲风入帐。
帐篷一方设门,门上悬有护幕。帐顶上顺脊处开一长方形天窗,作入光排烟之用。一天窗之外有护幕一块,白天翻开,夜间遮盖,这种帐篷经暴雨不漏,大雪不塌裂。拆卸卷叠后,一两头牦牛便可运走。
扩展资料:藏式建筑相关案例德格的藏式建筑独具特色。在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力学构造原理、材料选用等方面都与汉式建筑风格迥异,藏式建筑体现了藏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丰富经验。德格县的藏式建筑,从形式上可分为寺院建筑和民用建筑两大类。
德格佛塔的特点是基座占塔高的三分之一,保证了上层建筑的坚固稳定,而且具有巍峨高大的艺术效果,塔的顶部是塔刹,建塔时往往着意修饰塔刹。一般由须弥座或仰连座衬托刹身,刹杆上套贯数目不等的相轮,上置华盖、仰月、宝珠等。
曲麻莱县的民族文化
藏族传统服饰中,较多地应用了水纹、云纹、龙纹、孔雀羽纹和花草纹样,还有日、月、星辰、山的变形图案,简练生动,绘形绘色。这种艺术风格,主要源自藏民族早期的原始自然崇拜观念和信仰。
还有动物图腾,如马、牛、羊、龙、孔雀、猕猴等(体现在藏袍和帽子上的各种皮毛装饰上)。
早期的苯教,也主要是以崇拜天、地、水、火等自然物为特征的。玉树藏袍边饰中的“雍仲”符号,也是太阳和火的象征,同至今仍在藏区流行的煨桑、跳神、禳解、祭神以及婚丧礼仪中的一些习俗一样,成为根深蒂固存在的古老自然崇拜的遗留文化符号。服饰中的自然崇拜,还体现在宝石饰物上。和崇拜山一样,玉树藏人也崇拜石。
他们认为石头是山的组成部分,也是大自然的灵物,是神的杰作。尤其是珍贵的各种宝石,如红珊瑚、绿松石、玛瑙、天珠、琥珀等,是天神赐给人的吉祥物,能趋灾避邪,吸收天地灵气,圣瑞之极。玉树曲麻莱县藏区的传统服饰,吸收了唐卡、堆绣和壁画这些藏传佛教艺术中的图案(如莲花、宝瓶、双鱼、寿字等佛家“八宝”瑞物)、色彩(浓重的红、黄、蓝、白、紫等)和内容,并喜欢使用抽象化、变形、夸张的艺术手法,增加了服饰的装饰美感。
正是本民族艺术与佛教艺术的长期互补融合,使玉树传统服饰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 藏族的项饰以天珠(藏语叫“斯”,其中以九眼石最为神奇)和珊瑚(藏语叫“曲茹”)为主,再配以绿松石、珍珠、玛瑙、玉石等,论串儿戴。男子一般戴两颗珊瑚珠夹一个天珠的项链。
女子的项链,平时只戴一串,每串约有30颗珠宝,节日盛装时戴2至8串。胸前还有一种与宗教明显有关的金银制的护身佛龛,叫“嘎乌”,内装佛像、佛咒等加持圣物,不仅华丽精致,还可通过它来传达对佛的虔诚,被视为护身物。女装一定要饰以华贵的腰带。
这种腰带,是由镂花鎏金的白银板或白铜板连缀而成的,每条都嵌有二三十颗珠宝,精雕细镂,图案精美,华贵漂亮,十分考究,一般戴二至三条。腰带,有大带和小带两种,大带系腰,小带围臀,勾画出女性的曲线美,据说这是玉树藏族服饰的一个独创。腰带上还要配挂上金银雕镂镶着珠宝的小佩刀、针匣、奶桶钩、银链、响铃串等等,更显得珠光宝气,琳琅满目。但平时,女子的腰带却较为简单,一般戴革质的,上有镂空的花纹图案,素朴大方。
男子身上一般配饰腰刀、弹带、火镰以至叉子枪等,以显武勇和阳刚。玉树曲麻莱县藏族男女喜欢戴象骨、金银和玉制的手镯,还有天珠、珊瑚、绿松石、象骨珠串成的腕饰。戒指多为金银铜制的鞍形藏式戒指,嵌有红珊瑚、玛瑙、天珠、绿松石等各类珠宝。耳环,男女都戴,男戴左不戴右,女子戴双耳环,有金银铜制多种,多镶嵌有玛瑙、珊瑚、绿松石等各类珠宝。
女子的耳环,下端还垂吊一颗珊瑚珠和金丝银链串成的花坠儿。 自然和动物禁忌禁止在神山和寺庙周围乱砍挖树木、花草、药材和捕杀动物;忌搅动泉眼或在泉水中洗东西;禁忌捕杀鹰鹫;忌宰杀放生的牛羊和骑用的马匹。 婚姻和日常生活禁忌禁忌孕妇到别人家串门或参加婚礼;禁忌吃兽类肉;禁忌父系血统和母系血统的人婚配;忌男女生肖相克;忌父与女、母与子、兄弟与姐妹等在场时谈婚论嫁与性有关的话题。 丧葬和宗教禁忌家人或亲戚死后禁忌谈笑、歌舞;在服丧49天内禁家人洗头、沐浴、饮酒、盛装;平时忌提死者的名字;禁忌进人经堂不脱帽子、喧哗和乱敲钟鼓;禁忌跨过袈裟和经书、法器等;禁忌在寺庙里吸烟、饮酒、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忌逆时针反转寺庙、佛塔、圣山、玛尼石推和经轮等;忌在供品和酥油上吹气和打哈欠;忌用有文字的纸张特别是经文纸擦东西或当卫生纸;禁忌将佛像和经书放在床底下或践踏。
建筑设计规范中有没有规定民用住宅建筑地下室最多可以建几层
住宅设计规范中是这么说的(没有明确规定): 4.4.1 住宅建筑中的地下室,由于潮湿,通风、采光条件差,对居住者健康不利,困此规定住宅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有些地区,在半地下室也布置住房,因半地下室有对外开启的窗户,地势较高,但只有采取必要的采光、通风、防潮和排水措施,方允许布置住房。
4.4.2 根据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高层住宅调查,地下室、半地下室一般用于水泵房、自行车库及贮藏间等辅助用房。
如上海的高层住宅底层是商店,地下室作仓库;北京的高层住宅的半地下室作自行车库;三北地区的多层住宅利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作自行车库或贮藏小间;新疆地区因冻土层深,利用深基础部分作地下室并隔成小间,分给各层住户作贮藏间用,很受住户欢迎。石家庄联盟小区、北京恩济里小区、天津安华里小区、居华里小区的住宅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存放自行车或作贮藏小间。这样避免在地面上建仓库或自行车棚,增加小区内绿化和公共活动场地面积。利用地下室、半地下室作辅助用房,虽不是人们经常停留的地方,但作为活动空间,净高不低于2m才适用。
4.4.3 据调查,我国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因防水、防潮及通风措施不力而导致不能使用的现象十分普遍,采光井因雨水浸入而无法排除的现象也十分严重,本条强调应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