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一)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二)高层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宿舍建筑、公寓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旅游建筑、通信建筑等。(三)业主,是指高层民用建筑的所有权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四)使用人,是指高层民用建筑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人,包括单位和个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28日应急管理部第3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民用建筑是根据什么来划分等级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高度范围为24~1O0m,跨度比较大。从使用功能来说,有的是普通的办公楼,有的是国家四星级、五星级高级宾馆。
因此,同样规模的高层民用建筑,其要求不一样。
为了便于针对不同建筑物在耐火等级、防火问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给水、防烟排烟、电气防火等方面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以达到既保障各类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又能节约投资的目的,因此很有必要对高层民用建筑进行分类。 高层民用建筑分类的依据是什么由于高层民用建筑范围广、功能多,因此对高层民用建筑进行分类是一件比较复杂的工作。根据现行防火设计规范,目前我国对高层民用建筑主要从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大小、疏散和扑救的难度等方面来划分。如一类建筑中,有的同时具有上述几方面的因素,有的则具有较突出的一、二个方面因素。
如医院皆列为一类,是由病人行动不便、疏散困难这一特点决定的。又如办公楼、科研楼,重要的划为一类;对于普通的,又根据高度不同分别划为一类和二类,这主要考虑高度增加后给疏散和扑救带来的难度。高层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一类居住建筑包括高级住宅和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一类公共建筑包括医院;高级旅馆;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²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²的商住楼;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楼、书库;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二类居住包括建筑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
二类公共建筑包括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省级以下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划分: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影响耐火等级选定的因素有: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建筑物的高度和面积、火灾荷载的大小等因素。
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与构成构件的材料和构件的构造做法有关,应由消防检测部门试验检测确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中可查阅常见的构造做法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关于“重要的公共建筑”,似乎没有一本规范来详细划分,可以在“通则”、“高规”、《民用建筑收费标准说明》、抗震设计规范、结构设计规范等中找到答案。建筑的重要性与建筑的高度、面积、人民的生命财产及政治影响程度有关。
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
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的规定,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两级。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另外,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