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福步贸易网!
关注我们
service@fobmy.com
全部产品分类
消防台账怎么做
   https://www.fobmy.com 2023-09-01 01:48:58
核心提示:消防台账怎么做消防安全台帐内容:1、用火、用电、人员住宿有无违章情况。2、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3、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琉散通道是否畅通。4、安全琉散指示

消防台账怎么做

消防安全台帐内容:1、用火、用电、人员住宿有无违章情况。2、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3、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琉散通道是否畅通。

4、安全琉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5、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纪录。7、本岗位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8、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9、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10、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1、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12、新建、改建、扩建(合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有无违章。13、其他消防妄全情况。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第三十八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第三十九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第四十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明确高层建筑责任主体基础上,增加了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可以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规定。

《规定》明确同一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委托一家消防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并负责协调、指导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由于多业主、使用人之间推诿扯皮致消防安全责任落不到实处。

对于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高层建筑,《规定》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

第三条 做好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是每个职工和居住人员应尽的责任。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宾馆、饭店、医院以及办公楼、广播楼、电信楼、商业楼、教学楼、科研楼等。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可由房产部门参照本规则实施消防管理。本规则不适用于高层工业建筑。第五条 本规则由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经营或使用单位贯彻实施,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实施监督。

第二章 管理责任第六条 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各单位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门,使防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第七条 高层建筑的施工、经营或使单位,必须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

多家经营或使用的高层建筑,由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与各方协商确定一家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消防工作。第八条 高层建筑的经营或使用单位,应设置消防安全机构,或配备防火专职干部和从事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第九条 高层建筑的施工、经营或使用单位,应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训练,定期考核。

第十条 防火负责人的职责:(一)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二)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三)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五)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六)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七)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八)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九)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十)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第三章 防火设计与施工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第十二条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

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核准。第十三条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管理合同,并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备案。第十四条 高层建筑的高级宾馆、饭店和医院病房楼的室内装修,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第十五条 高层建筑竣工后,其消防设施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第十六条 高层建筑的经营或使用单位,如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或进行内部装修时,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凡增添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发前建造的高层建筑,凡不符合要求的重要消防设施和火险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第四章 火灾预防第十八条 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机构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第十九条 餐厅、舞厅、酒巴间以及游乐场、礼堂、影剧院和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必须按照额定人数售票,场内不准超员。

第二十条 建筑物内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教学、科研、医疗等工作必须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可按不超过一周的使用量储存,并定人、定点、 定措施、 予以妥善保管。第二十一条 居住宾馆、饭店的旅客,不得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建筑物内。

建筑物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吸烟、用火、用电管理,防止引起火灾。第二十二条 宾馆、饭店的客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在客房内不得安装复印机、电传打字机等办公设备。 确因工作需要的, 应经消防安全机构审批。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措施有哪些

建筑防火技术措施:(一)总平面防火(二)建筑物耐火等级的划分与选择(三)合理划分防火分区、防烟分区,设置防火分隔物、挡烟垂壁(四)采取安全疏散措施(五)室内装修防火(六)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和建筑防排烟措施(七)工业建筑防爆(八)设置必要的建筑消防设施装修防火技术措施:1、统计资料表明,火灾中死亡人数大约80%是由于吸入毒性气体而致死的,所以公安部已明令严禁采用聚氨酯或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易燃有毒的装修材料。2、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不燃)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的装修材料。

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不燃)装修材料。

3、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不燃)装修材料。4、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不燃)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难燃)。5、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不燃)装修材料。

6、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难燃)的装修材料上。7、当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不燃)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不燃)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的装修材料。 8、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9、如果对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难以认定,可将其样品送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防火检测;经检测后,装修材料确实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予以整改。安全疏散:1、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走道的宽度和距离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 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从事经营活动的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2、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灯光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和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

且设在疏散走道上的灯光指示标志之间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3、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的供电时间不应少于二十分钟,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的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分钟。4、公共娱乐场所不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二层及以下各层。5、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并立即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6、在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米,不应超过3米),或自发光型的蓄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米)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指建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

 

免责声明:
1.本站部份内容系网友自发上传与转载,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福步贸易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福步贸易网
3.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service@fobmy.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谢谢。

 
福步贸易网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2 |  m.fobm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