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广东佛山市下发了《关于推进佛山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山标准工作发布会同时举行。会议公布了佛山标准专用标识和首批佛山标准的重点领域,这标志着“佛山标准”工作正式起航。会议透露,佛山将在5年内制定佛山标准超过200项,通过评价的佛山标准产品超过500个,把佛山标准打造成中国制造品质标杆。
质量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反映,是振兴实体经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点。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为世界瞩目,但出国扫货、“海淘”现象的大量存在,又凸显了质量领域的“痛点”。原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人曾就“海淘”现象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表现在中高端产品和品牌竞争力不强、消费者对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信心不足。
当前,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正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新的格局中,如何抢抓新机遇、畅通双循环,从而培育出新的优势,是所有城市必须面对的考题。
随着“实施意见”的发布, 佛山的答案已经十分清晰,即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最好最优,通过实施“品质工程”,竖起“中国制造”的品质标杆。
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在中国经济发展到了今天这样一个较高水平的时候,质量强国成为国家战略正当其时。而在这种背景下,佛山推进“品质工程”,既是落实国家战略,同时也符合佛山自身的定位。
众所周知,佛山几十年来一直坚守实体经济、制造业立市,制造业堪称佛山发展的“根”与“魂”。作为全国唯一的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佛山在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自然被寄予着厚望。 随着佛山GDP迈入万亿俱乐部,佛山产业发展从“增量”迈入“提质”阶段,发掘内生动力,引导更多优质产品走向全国乃至全球高端市场,是一种必然选择。
怎样提升产品的质量?离不开标准。 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会有高质量。 《新闻联播》曾经报道,在海天味业,一瓶酱油的诞生被分拆为119道工序,过去老师傅的舌头就是标准,现在每一道工序就是一个标准;在科达洁能,一家企业推动专利转化的标准就超过了30项,智能化陶瓷建材生产线开拓了市场新空间 在行业标准上拥有话语权,佛山尝到了甜头。
正是由于看到了标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佛山在全国首创了制造业标准联盟,对标欧美最高、最优、最好的标准,组织机器人、陶瓷、模具等多个行业,自发制定了200多项高于国家标准的“佛山标准”。也正是得益于对标准的执着,近年来佛山先进制造业的增速和总量均出现了超越优势传统产业的势头。
大力构建先进的“佛山标准”体系对佛山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引导、激励作用不言而喻,但毫无疑问,企业、行业协会才是主体。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怎样通过一套激励机制,吸引企业自觉重视标准并积极投入到打造“佛山标准”体系之中,应是当务之急。
其次, 产品的好坏最终需要消费者来判断,打造“佛山标准”体系离不开消费者的参与。 媒体披露,佛山将 探索 成立佛山标准产品消费者权益保障资金池,建立先行赔付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依靠这一制度,购买、使用“佛山标准”产品的消费者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将从资金池中实行先行赔付。客观分析,类似制度可以提升消费者对“佛山标准”产品的认可度,从而放心消费,但资金池如何建立、先行赔付需要哪些程序,相关细节无疑还有待明确。
让“佛山标准”走向全国乃至世界,这是佛山的雄心。这样的 探索 越多,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就会积累更多经验。
佛山市工资怎么样?
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佛山2022最新平均工资标准是,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佛山市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佛山普通工人一个月多少钱?平均工资¥5.0K/月其中拿4.5K-6K工资的人占比最多,达49.6%其次拿3K-4.5K工资的占28.3%,6K-8K占19.7%。
佛山人有钱的是真有钱。3月17日,2022年胡润全球富豪榜发布,佛山有28人上榜,人数之多位列全球第21名。
榜单显示,美的集团的何享健家族以2250亿元,位列中国第6位,全球第35位;碧桂园的杨惠妍家族以1650亿元身家,位列中国第13位、全球第55位。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供用电行为,维护供用电秩序,保护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供用电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用电安全保障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用电安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供用电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危害供用电安全的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开展供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供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以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执法,并可以依法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有关执法。第五条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和电网经营企业共同组织编制电网专项规划,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征求供电企业等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加强对中高压输变电选线选址的论证和优化,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公布实施,并在政府网站长期公告,供社会公众查询。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供用电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建设与公路、轨道交通、河涌、油气管道、园林、供水、通信等有关设施的相邻关系,协调解决供用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七条 鼓励本市电力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下列工作:
(一)建立健全供用电安全的行业规范或标准;
(二)引导电力用户、电力建设施工及各参建单位依法执行安全供用电各项规范要求;
(三)协助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电力行业诚信建设。第八条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电力法律法规、供用电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普及工作,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电力安全培训,增强全社会安全用电意识。第二章 安全保障第九条 供电企业应当加强供电安全管理,完善供电安全条件,确保供电安全。
电力用户应当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完善用电安全条件,确保用电安全。第十条 供电设施、受电设施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对自有产权电力设施进行维护、管理,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标志,并根据所有权归属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中关于供电安全的要求,依法保持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培训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发电装备;
(三)提供安全供电服务,指导重要电力用户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编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建立公用供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对公用供电设施进行定期巡视、维护和检修,制止危害供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及时消除隐患、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
(五)接受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协助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供用电安全检查和宣传等工作,及时向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日常检查或者电力设施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危害供用电安全的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二条 电力用户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供用电合同履行安全用电的责任,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的用电设备;
(二)接受和配合用电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
(三)对用电设备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用电设备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达到使用期限或者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时,应当停止使用;
(四)对自有产权的受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五)发生用电安全事故时,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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