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陶瓷行业被“反倾销”的16年

   2023-03-01 09:43:27 3770
核心提示:2016年2月19日,应Shabbir Tiles & Ceramics Limited的申请,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瓷砖发起反倾

中国陶瓷行业被“反倾销”的16年

2016年2月19日,应Shabbir Tiles & Ceramics Limited的申请,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瓷砖发起反倾销调查。近日,巴基斯坦对华墙砖和地砖反倾销应诉协调会在佛山举行,佛山市商务局呼吁企

2016年2月19日,应Shabbir Tiles & Ceramics Limited的申请,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瓷砖发起反倾销调查。近日,巴基斯坦对华墙砖和地砖反倾销应诉协调会在佛山举行,佛山市商务局呼吁企业积极应诉。

早于2006年2月,巴基斯坦就曾对华瓷砖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后初裁裁定,除国五金设备进出口公司以外,其他被抽中调查的中国瓷砖企业分别被裁定征收3.79%-21.02%的临时反倾销税,而未应诉中国瓷砖企业的税率则为21.02%。2011年7月27日,巴基斯坦瓷砖生产商又一次要求政府立即对进口的中国产瓷砖征收反倾销税。据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副会长白梅透露,“就在2015年8月份,巴基斯坦最高法院终审裁决,撤销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华瓷砖反倾销的裁定。但谁知时隔半年,巴基斯坦又再开展对华反倾销调查。”

此次巴基斯坦对华瓷砖反倾销调查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根据海关统计,调查期内我国输巴基斯坦瓷砖产品金额为1.16亿美元,其中佛山市有148家企业出口涉案瓷砖5048万美元,占全国涉案金额的44%。

据陶卫网记者了解,自2001年印度首先对对华瓷砖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以来,国内陶瓷行业先后遭遇了印度、菲律宾、韩国、巴基斯坦、欧盟、泰国、秘鲁、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墨西哥等国家或地区的反倾销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佛山市企业遭遇国际贸易摩擦调查7起,涉案金额2.99亿美元,涉案企业497家(次),其中受影响较大的案件均为瓷砖反倾销案件—墨西哥、哥伦比亚、印度瓷砖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分别占全国的85.1%、61.7%、48.8%,涉案企业均是全国最多。

记者整理了近16年来国外狙击中国瓷砖的案例如下:

印度

2001年8月6日,印度首次对原产于中国的(未上釉)瓷砖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要求对中国陶瓷瓷砖片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税号6907/6914。

2003年2月4日,印度对此案作出终裁,对中国企业征收8.28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该税率几乎相当于成本价的2倍。

2007年4月30日,印度启动对华(未上釉)瓷砖启动反倾销案日落复审,并于2008年6月1日发布了终裁结果。根据终裁结果,除7家佛山陶瓷企业被认定不存在倾销,继续获得市场经济待遇之外,对其他没有应诉企业征收每平方米155卢比的反倾销税。

2008年10月17日,印度再次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釉面砖)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9年10月9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做出终裁,在以往反倾销调查中获得市场经济待遇的等4家生产企业继续获得市场经济待遇,并被认定不构成倾销。对于其他中国企业裁定构成倾销并对印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征收137卢比/平方米的反倾销税。

2015年10月13日,印度又一次对来自中国的瓷砖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2.1亿美元。

菲律宾

2002年,菲律宾对我国瓷砖实施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和加征惩罚性关税。

马来西亚

2004年,马来西亚对中国进口的上釉和无釉瓷砖加了60%和50%的关税。

韩国

2005年12月,韩国对中国瓷砖做出反倾销初裁,最高征收37.4%的临时关税。

2006年4月18日,韩国产业资源部下属的韩国贸易委员会宣布,韩国对从中国进口的瓷砖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并将把从13家中国瓷砖厂商进口瓷砖的平均关税由2.76%提高到29.4%。

2011年6月2日,韩国做出了反倾销复审判决,裁定了征收中国瓷砖生产企业9.14%-29.41%不等的反倾销税率,其他供应商征反倾销税率为16.07%,并将征收中国瓷砖反倾销税延长3年。

2014年2月28日,韩国对中国进口瓷砖发起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巴基斯坦

2006年2月,巴基斯坦国内陶瓷企业向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进口的中国瓷砖进行反倾销调查。

2006年11月3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作出了初裁,初步裁定源自中国的瓷砖产品倾销和损害成立,实行为期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措施,除中国五金设备进出口公司外,其他被抽中调查企业的产品分别被裁定征收3.79%-21.02%的临时反倾销税。

2007年3月30日,终裁决定,决定自2006年 11月30日起,对该产品征收14.85%~23.65%税率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2011年7月27日,巴基斯坦瓷砖生产商要求政府立即对进口的中国产瓷砖征收反倾销税。

2016年2月19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的墙砖和地砖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6907.1000、6907.9000、6908.1000、6908.9010、6908.9090。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

泰国

2009年12月3日,泰国对华瓷砖反倾销正式立案,对所有中国出口至泰国的釉面和未上釉瓷砖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期为2008年10月1 日-2009年9月30日。据统计,调查期间,佛山出口泰国瓷砖产品金额超过5000多万美元,相当于43亿元人民币。这是自印度以及东盟国家之后又一个南亚国家对中国陶瓷提起反倾销立案。

2011年6月2日,泰国对中国反倾销政策正式出台,确定对中国出口泰国的陶瓷砖产品反倾销税率为2.18-35.49%,未抽样企业税率为4.58%,期限为2011年-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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