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试点通关单缓行一年

   2017-05-15 19:05:37 9940
核心提示:文章摘要:昨日下午各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海关及商检接到上级通知,“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核验通关单政策暂缓一年”的消息终于落地。

跨境电商试点通关单缓行一年

根据跨境新政要求,包括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天津、福州、平潭在内的10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将按照新税制征税,但商品“一线”进区时免于核验通关单。     消息人士称,虽然正式文件尚未公布,但这个“内部通知”相当于给了各试点城市及跨境电商企业一个过渡、转型的机会。在过渡期内,相关企业要按照一般贸易监管的要求进行准备,一年之后(2017年4月8日起)则将严格执行一般贸易通关单的管理。     多位业内人士向亿邦动力网表示,新政中所涉及的税制变化大家都能接受,因为这是从“税”的最基本层面确定了跨境电商的模式和地位,但“正面清单”所要求的“一线”进区需查验通关单成了这次新政的症结所在,让一大批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生死考验”。     “通关单”即入境货物通关单,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境货物签发的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已经办理报检手续的证明文件。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供通关单或单号,否则将予以退单处理。     目前,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难以达到与海外供应商直接合作的要求(海外推广风险、采购数量有限、销售额不稳定等),跨境电商的供应链组织模式多为海外“扫货”,即采购团队或买手在海外商超、卖场等地大量购买商品,这种模式显然无法取得原产地原产地证及合同等单证。因此,通关单成了这次新政真正的“杀手锏”。     日前得到的最新消息对跨境电商企业而言,无疑是个重大喜讯。     也有观点指出,此次调整的积极意义毋庸置疑。跨境电商也需要明确合理的措施来进行监管,这样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内商业环境的健康发展。     【“跨境新政”重要节点回顾】3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将自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收政策;4月7日晚21点,财政部联合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生鲜、液态奶、成人奶粉出局,保健品和化妆品受到严格限制;此外,商品“一线”入区需提供通关单,跨境电商监管方式与一般贸易画上等号;4月8日,新政正式实施,由于正面清单公布较晚,政策实施细则未及时公布,导致各大保税仓内的大量清单外商品不能清关,正在运输途中的清单外商品不能进入保税区。各大跨境电商平台的大量相关商品下架,跨境电商行业进入“熔断”状态;4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的说明;4月15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发布。4月18日,有消息称,海关总署向各口岸下发文件,允许4月8日前运抵保税仓或已在运输途中的跨境进口商品按新政前的方式销售,免于补领许可证和通关单,直至售完;5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强调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的属性为“货物”,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只有跨境电商直购商品可以免于签发通关单。5月20日,多位一线消息人士向亿邦动力网透露,新政监管措施将延缓一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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