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海淀法院通报了360起诉搜狗不正当竞争一案。因认为搜狗输入法在360搜索产品中,诱导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点击候选词进入搜狗搜索结果页面,造成用户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1000万元。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称,其是360搜索、360浏览器等产品的权利人,360搜索作为原告的重要产品,在用户中享有良好声誉和极高知名度。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搜狗输入法的著作权人,也是搜狗搜索网站的权利人和运营方,双方具有竞争关系。 原告发现,在360搜索等原告产品中使用搜狗输入法输入关键词时,搜狗输入法诱导用户点击相应候选词,使用户发生混淆,从而进入搜狗搜索结果页面。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造成用户对搜索服务来源的混淆,从原告处劫持了大量流量,不当争夺、减少了360搜索引擎的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回顾:360与搜狗的恩恩怨怨 此案源于2013年11月,360安全卫士恶意捏造“搜狗浏览器会导致信息泄露”一事,并通过360安全卫士官方微博、360安全卫士弹窗消息等手段,大范围向用户发布该消息,恐吓用户,恶意伤害搜狗浏览器产品声誉。鉴于此,搜狗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2月5日,法院就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搜狗浏览器不存在“漏洞”问题,360恶意误导公众,损害搜狗商誉,为恶意抹黑竞争行径,判决360败诉并赔偿。 二审判决,法院仍判定360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并依法做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