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稿,新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将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变化和强调:
一、设置单次交易限值。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单笔交易限额从1000元提升到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20000元。
二、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保留免征税额,单次交易在限值内税率暂设为0%;考虑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完税价格(实际交易价格)一般高于一般贸易进口的完税交个(到岸价格),对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减免30%,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为避免税收流失,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 三、超过限值的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的,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 去年9月关于跨境电商税制改革的文件 对于新政将于2016年4月8日起开始执行的说法,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估计不会那么快”。其指出,由于海关全国版系统还未上线,身份证信息和邮政快件渠道等问题也都有待解决,短时间内新政还很难实施。不过,也有消息称,该政可能会自4月8日起,由广州海关先行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