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政府每年3000万元扶持发展

   2017-05-15 19:17:13 4810
核心提示:文章摘要:西安市将建立农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市级财政30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区县财政安排相应的资金为农村电商产业提供支撑;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活动,力争“十三五”末在全市范围内打造20个电商示范乡、镇,50个电商示范村。

西安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政府每年3000万元扶持发展

近日,西安市召开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推进大会,会议印发了《西安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每年将安排30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力争“十三五”末在全市范围内打造20个电商示范乡、镇,50个电商示范村。   根据《实施意见》,西安市将建立农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市级财政30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区县财政安排相应的资金为农村电商产业提供支撑;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活动,力争“十三五”末在全市范围内打造20个电商示范乡、镇,50个电商示范村。对于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县给予 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于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市级示范村不超过10万元;建立3-5个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机 构,有效发挥县级中心培训孵化、推介新型业态的作用,并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同时,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对于企业自建平台,根据交易额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利用第三方平台网店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于销售额5000万至1亿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1000至5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对于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和部分个体经营户参加电商培训给予100%的费用补助;到2016年 全面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农产品(000061,股吧)网络销售平台,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扩大农副产品影响力。对于依托第三方平台建立地方特色馆的,将在建馆、 推广宣传等方面给予100万元的支持;规划建设农产品电商产业园和生鲜物流园区,对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米的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商物流园、电商金融孵 化基地)且招商规模超过50%,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20%的资金扶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渠道建设,对带有统一标识的货运车辆、自提柜等固定资产新增投 资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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