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南昌市、吉安市、抚州市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根据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要求,吉安市计划投入建设资金23.4亿元,在《吉泰城镇群规划(2016-2030)》确定的井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和庐陵新区,规划面积约97.9平方公里的范围作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同时,选择高铁新区等面积约25平方公里范围(老城区占40%左右,新城区占60%左右),申报下一批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下一步,吉安市将根据省级试点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吉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启动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力争为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