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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颁布《从事技术工种劳动者就业上岗前必须培训的规定》的通知
   https://www.fobmy.com 2024-01-31 10:31:47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第一条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发展职业培训,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就业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技术工种,是指技术

第一条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发展职业培训,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就业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技术工种,是指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工种(职业)。

技术工种目录由劳动部确定并颁布。第四条 对从事技术工种劳动者进行的培训,必须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或岗位规范的要求进行。

从事技术工种的学徒,其培训期限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规定的培训期执行。

从事技术工种的转岗、转业人员,其培训期限应按岗位规范要求确定。第五条 技术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实体的毕(结)业生,培训期满的学徒和转岗、转业人员,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岗位合作证书方可就业和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在推荐、办理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就业或上岗的有关手续和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介绍机构、用人单位以及职业培训实体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职业介绍机构、用人单位和职业培训实体,劳动行政部门应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九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擅自招收、录用未经培训和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应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十条 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首批实行《规定》的50个技术工种目录

机械行业:12

钳工、车工、镗工、铣工、磨工、铸造工、锻造工、电焊工、气焊工、电工、模样工、热处理工

建设业:4

混凝土工、起重机驾驶员、塔式起重机驾驶员、电梯安装维修工

交通业:2

汽车维修工、汽车驾驶员

电子工业:6

无线电机械装校工、无线电装接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计算机调试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无线电调试工

内贸行业:5

制冷设备维修工、家用电热器与电动器具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眼镜验光员、熟食制品加工工

农业:2

乳品检验工、农机修理工

矿山采选业:2

爆破工、瓦斯检查工

技术监督行业:3

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衡器计量检定工、食品检验工

兵器工业:2

摩托车调试修理工、火炸药理化分析工

新闻出版行业:4

自动照相排版工、电子分色工、印刷机构维修工、印刷电器维修工

其他:8

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按摩师

就业单位按行业可分为哪几类,每类单位对毕业生技能、素质有哪些要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行业就业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做好建设行业就业培训工作,提高建设行业一线生产操作人员从业素质,确保培训质量,促进稳定就业,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1、甲方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培训方针政策,指导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理为乙方安排培训任务,协调实施企业组织学员,安排学习时间,在施工现场提供教学场地,为就业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2、乙方按照实施企业的需求和教学大纲要求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加强教学管理,派出骨干教师,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组织教学,完成甲方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任务,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配合行业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帮助实施企业建立就业台帐,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申领就业培训补贴经费手续,发生的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如发生争议,提交自治区建设行业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职业培训补贴是怎么给的啊?请详细说明

国家《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注:GB即国家标准),制定本规定。

就业单位按行业可分为: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每类单位对毕业生技能、素质的要求一般是:

1.基本专业素质,各项基本功都对应各个工种有具体的要求;

2.团队意识。同时少不了考察该人的做事习惯和态度还有是不是容易沟通,脑子好不好用关系到能不能快速成长起来。

3.技能方面主要看中基本功,对新人来说一般不要求有多高水平,主要是从其基本素质来看出此人的潜力。因为入职后有实习或培训期。有潜力肯学习就好办多了。

4.素质方面你说的应该就是软技能方面占得多,例如有沟通,态度,意识,思维啊等等这些。这些方面尽量要上人家能看的舒服看的顺眼就好办。

5.需要一定外语口语水平。

再就业培训有证书吗怎么样?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五类人员”参加的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当期公布的《培训目录》中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按照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对取得初级及以上(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应补贴标准10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应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3、其中:应补贴标准按照公布的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非常紧缺、紧缺、一般”培训成本的120%、100%、80%计算。五类人员参加区县特色职业(工种)的就业技能培训,按照公布的培训天数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4、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和“四方联动”就业培训按照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市人力社保部门按照市场调查成果适时公布《培训目录》,区县特色职业(工种)须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公布。重点群体(重庆户籍劳动年龄内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中劳动者和劳动年龄内的残疾人,以及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就业困难人员等)参加的《培训目录》中职业(工种)范围的就业技能培训、区县特色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应补贴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1)职业培训补贴是指为参加职业培训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的专项补贴。

(2)经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符合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可向培训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每位符合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登记证明或求职登记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资金直接发给申请者本人。

① 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培训结业证书那个好

1.职业复资格证书:

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从制业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实行就业准入控制,实施持证上岗、劳动监察、劳动合同监证的有效证件。

 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业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以及与工资待遇相对应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衔接的重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2.就业培训结业证书:通过培训可以获得相关的技能,为再就业提供条件。(好象还有两证,可以优惠如开店可以减免三年税等)

职业资格证书用途大些。

② 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区别吗

职业培训证书(cettic)指接受过相关培训。

职业资格证书指国家统一行业标准的工种类,是从业前需要考取的认证。

③ 请问:国家职业技能证书 和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有什么区别

①、发证机构不同抄:国家职业袭资格证书是由国家劳动部颁发,技术职称是由国家人事部颁发。

②、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是从业资格,另一个是执业资格。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条规的形式,以 *** 的力量来推行,由 *** 认定和授机构来实施。

③、 等级及级别划分的不同:

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采取等级式结构,根据从业人员所掌握的技能,划分为五个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是由组织认定或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一种制度。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资历,划分成高级、中级、初级三个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同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④、 两者的通用范围:

职业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同时也是唯一能在国际上通用的从业资格证明。

而职称证只在国内(一定区域内)使用。

④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不参加再就业培训

根据规定是必须参加再就业培训的,并且培训内容是失业办主导,其实就是些技能类的培回训,只要拿到答结业证就可以了,我们这个地方的再就业培训一周也就那么一两次,一个月就搞定了。驾驶培训是三个月。如果你执意不参加再就业培训的话,失业办是不会给你发失业金的。你说的那个结业证就是再就业培训的结业证。 *** 单位办事就是这样,规定是主导,没有什么特例的(除非你 *** 部门有熟人,能帮你搞定),所以建议你还是按部就班参加再就业培训吧,或者...换个工作。

⑤ 劳动局有免费的就业培训吗

劳动局有免费的就业培训,免费培训条件:有积极的创业、就业、致富欲望;市区应往届毕业生、下岗失业、破产、失地人员、凭身份证复印件、二张一寸照片、新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免费培训免费考证。免费培训主要培训项目(劳动局免费培训只能培训一门)。

再就业培训是指对有过一次工作经历的职工失业或下岗后,对其进行的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培训。再就业培训是帮助劳动者提高再就业能力,从而尽快实现再就业的重要措施。

搞好再就业培训,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当前,针对再就业困难并急需职业技能的下岗职工开展再就业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职业技术素质,不仅可以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而且可以促进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

(5)再就业培训有证书吗扩展阅读:

1. 再就业培训是指对有过一次工作经历的职工失业或下岗后,对其进行的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培训。再就业培训是帮助劳动者提高再就业能力,从而尽快实现再就业的重要措施。

2. 再就业培训的形式:

一是短期培训,培训期限为1~3个月,培训对象主要是失业或下岗时间较长、维持正常生活水平有一定困难,且再就业愿望十分迫切的职工。使他们能够在短期内掌握一定的技能,达到用人单位的要求,尽快实现就业。

二是中期培训,培训期为3个月~一年以内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富余人员和即将下岗的职工。这部分职工应及时选择实用性较强、社会需求量大,且有一定难度的中期技能培训。如家电维修、电工、司机、机修工等。这样一旦下岗或失业,能够很快再就业。

三是长期培训,培训期限在一年以上,对象为青壮年企业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主要是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而参加系统的教育培训。

⑥ 失业再就业培训我选的是电工培训完了有证给没

有证,你培训的是电工,电工是特殊行业,上岗一定要电工证,没证不得上岗

⑦ 再就业培训完后 发职业资格证书吗

正规的,只要按程序走,合格都会发

⑧ 我想职业技能证书如何考及流程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是承认的,可以作为求职、加薪、评职称的有效凭证什么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体现的是“国家认证”。从这个角度来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突出特点是“国家权威”、“国家承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 *** 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就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依据之一,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如果说学历证明是学习经历的证明,那么职业资格证书应该是职业能力的证明,是作为从业人员获得职业等级的法定依据。

现在发证的单位很多,如何判断哪一个是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

有一个最简便的方法,看看证书上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带有国徽的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授权的国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地方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各自区域内的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带有国家劳动和保障部的国徽大印),是受《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保护的,属于国家认证,全国通用,具有百分之百的政策含量。

国家其他部委和一些协会、联合会出于对人才的需求,也进行了一些培训和认证,这些培训和认证事实上也为社会造就了一大批人才,但是这些培训和认证只能是“行业认证”,所发证书是行业内部的培训证书,没有什么政策含量。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背后是国家考试制度,所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部委、协会、联合会颁发的证书有法律意义上的本质区别。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证书有什么作用?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个人职业能力的体现,现在就业竞争压力日趋加大,毕业时仅凭一张大学文凭很难找到满意的工作,多一张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增加竞争资本,多一份筹码。作为行业准入的条件之一,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近年来发展迅速,一些技术性强、服务质量高的行业大都实行职业资格准入证制度,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对应的资格考试才能“入行”。如果没有资格证书,就难在激烈的职场上与他人竞争。

职业技能教育和学历教育区别与联系?

区别:

学历教育:学历是指学生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职业技能教育:是相对学历教育而言的,他的课程内容面向实际,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获得从事某个职业或行业所需的实际技能和知识,从而可以胜任现在用人企业的用人需求,达到就业的最终目标。

联系:如今,作为完善就业市场机制的重要手段,职业资格证书已开始在劳动力市场发挥就业通行证的作用。职业资格鉴定在社会中,特别是校园中的普遍认同,客观上要求教育者对此要有正确、健康的引导,在将职业资格证考试课程与学校开设的理论课程结合,同时各专业可参照就业准入的职业目录,调整和补充课程教学,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在学生取得一项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开设与相关学历衔接的课程,作为学分记入学生档案,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哪些人需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在职人员。到职介机构求职的劳动者到实行准入控制的工种范围内就业时,必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发布技术工种人员招聘广告时,必须在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中注明职业资格要求。

2、新生劳动力。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大学应届毕业的新生劳动力,不但要经过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取得毕业证书,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实行准入控制的技术工种范围内就业。

3、在职人员。对从事技术工种而还没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必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拿到职业资格证书再上岗。

4、转岗人员。对已经有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又更换了的在职人员,必须重新参加职业培训,取得现在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再上岗。

5、政策性安置人员。用人单位安排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应当先组织培训,达到相应工种(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

6、下岗职工。下岗职工再就业前都必须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拿到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再就业

⑨ 申请成为定点的再就业培训机构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职业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与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签订再就业培训服务协议,成为再就业培训定点单位: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推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热心承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任务;2)具有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实用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其它与再就业相关知识教育所必需的师资、教学实习场地和设施设备;3)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能够满足下岗失业人员弹性学习的需要;4)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基本没有学员投诉;5)具有一定培训规模和比较稳定的就业渠道,培训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⑩ 再就业证怎么办理

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在本市就业的劳动者都要办理《就业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就业证》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省直企业和市直企业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其他企业到隶属的区劳动局办理。企业为职工办理《就业证》时,应持职工名册和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

无论是否具有我市城镇户口,只要在我市从事个体经营或以灵活多样形式就业的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就业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等,到就业地社区、街道或乡镇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填写《从事个体经营人员或灵活多样形式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经区劳动局加盖专用章、钢印后,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申领《就业证》。

失业中的劳动者能否办理《就业证》?

曾经有就业经历、目前尚处于失业状态的劳动者,目前可暂不办理《就业证》。重新就业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没有就业经历的新成长劳动力,可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核发《失业证》。

已经办理退休手续者不用办理《就业证》。

劳动者不办《就业证》有何危害?

《就业证》用于记载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动态内容,是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求职登记、就业再就业、参加和享受社保、办理退休手续的必备证件,也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平等义务教育的有效凭证。如果没有办理,享受上述权益将受阻。

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其办理《就业证》,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由此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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