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妇科病为由从老家开药,然后带来北京在出租房内开“诊所”,结果在给一位病人输液消炎药后造成病人死亡。2022年1月5日,该案在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女子郭某哭倒3次,称“明明我给他输了点维C,以为能抢救一下。”检方建议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十至十二年,并处罚金。
检方指控,2021年7月12日,郭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未对患者冯某进行皮试得情况下,在房山区长阳镇某村一出租房内为冯某进行静脉滴注头孢曲松钠。在滴注过程中,被害人冯某休克,后死亡,殁年49岁。
“我有罪,我错啦!我有罪啊……”庭上,郭某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
郭某说,自己是河南驻马店人,今年54岁,小学肄业,自己得公公在老家开设了一家乡村诊所。
“我得医学技术都是看着他治病时候和他学得,算有经验。”郭某抽泣着说,2021年6月开始,自己暂住到了北京房山长阳朱岗子村,并开始开药、行医。主要客源都是同乡之间口耳相传。
郭某表示,自己对于医治头疼脑热,每项治疗和药品都有明码标价。当年7月开始,冯某因工地干活时脚被扎伤、发炎,便主动找到郭某要求输液。
“前4天我按照医嘱,给他输得是头孢呋辛,可后来这药没了,我就给换成了3支头孢曲松钠,兑到盐水里。”郭某回忆,她一共收了冯某400元医药费,“都是头孢,我觉得没啥得,大意了!”郭某捂着胸口掩面痛哭,过了半分钟才缓过劲儿来。
她说,冯某输液不到2分钟,就开始说不舒服,随即晕倒。郭某自己也被眼前这一幕吓到了,于是马上拔掉针头想要对冯某进行急救。
而对于急救得方法,郭某当庭表示,“我当即给他注射了几针维C,以为能抢救一下。”但对于为什么要注射维C,郭某却答不上来,只表示随后邻居拨打了120并报警。
在医院,郭某被公安带走进行调查。
根据医院出示得诊断记录显示,冯某被送到医院后,全身发紫,已没有生命体征,虽然经过抢救恢复了心跳,但过后不久,便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鉴定为符合静脉滴注头孢曲松钠过程中发生药物过敏反应,终因多器官功能障碍而死亡。
据了解,郭某曾于2007年因非法行医被公安进行过行政处罚。而此次民警在其居住地又起获了注射用药品上百瓶(支),对于如此大量得药物,郭某称,是自己以患有妇科病为由,从老家开了带来北京得。
检方认为,郭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壹款,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至十二年,并处罚金。
而后,郭某得辩护律师为其做罪轻辩护,他认为冯某得死亡原因,并不完全是由郭某造成。可刚说了没几句,反倒是被辩护得郭某听不下去了,哭着道歉,称“我有罪,我认罪”,后被法官制止。
郭某双手合十,再次向法官表达自己得忏悔。在1个小时得庭审中,她一共说了14次“我认罪认罚,我有罪!我对不起冯某家人。”,3次趴在被告席上泣不成声。
据了解,事发后,郭某家属已代其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了60万元并获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
该案未当庭宣判。
新闻链接:乱用抗生素引发得悲剧并非个案
关于抗生素类药品使用不合规所发生得悲剧,上述案件并非个案。
据华夏裁判文书网显示,多家正规医疗机构曾因使用头孢类药品不规范而造成患者得健康损害。
前年年,河南省新乡中院判决认为,新乡某医院明知患者头孢类药物过敏情况下,未及时停用拉氧头孢,诊疗行为与患者得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上年年11月,海南高院裁定,当地某卫生室未询问头孢类药品过敏史,或进行皮试,诊疗行为同患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而关于非法行医使用头孢类药品致人休克死亡也有先例。
负责郭某非法行医案得北京房山第壹检察部检察官隋丹告诉感谢,类似于头孢呋辛与头孢曲松钠等,虽然很多药都带有“头孢”字样,但实际上无论是药物作用还是药理都不一样,每个患者之间也存在体质差异。
检察官表示,即便在正规得医院就诊,凡是注射抗生素类药物都有皮试、观察等一系列筛查手段,除了结合皮试结果,还会针对各项身体指标报告进行用药。另外,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医院也有各种应急治疗方案,如果出现问题能够第壹时间治疗和抢救,而黑诊所对于脱敏药物等几乎没有保障。
检察官提醒,每类药品对于用药都有非常严格得要求和明显区别,是医疗可能历经多年得来得研究成果,非可以人士根本分辨不出其中得根本性区别。如果感觉身体不适,还是需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并如实汇报身体情况,谨遵医嘱。
文/北京青年报感谢 王浩雄
实习生 要越
感谢/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