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企业公司主体比较多,税种也比较多,相对于国内电商企业来讲就复杂些。
一、跨境电商企业有可能面临的公司主体
1、国内贸易公司
2、国内运营服务公司
3、多个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号公司
4、香港公司
5、欧洲店铺
二、不同公司主体怎么报税?
1、国内贸易公司
a、最核心的就是去做出口退税,先办理各项退税资质,让供应商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来,报关完毕后。向税务局申请退进项票上的进项税。有了就去申请退,在次年四月之前把头年的进项税退完。(一般纳税人才能退)
b、增值税申报:每个月都要申报,因为出口企业是免销项税的所以税额是领,但是增值税申报表要在免税收入那一栏填写上收入。
c、企业所得税:每季度申报,次年5月份之前做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前面不要算多利润,退太难了)。就是公司的利润乘以企业所得税率。现在小微企业有优惠。
d、个人所得税:发给员工的工资,企业要代员工报个人所得税。按5级税率。每个月报一次。如果利润全部在公账老板要分红就需要按分红这类型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分红时申报
e、其他就是个别小税种了,比如印花税之类的。
2、国内运营服务公司
a、增值税
这块重点跨境服务是免增值税销项税的,但是要做跨境免税服务备案。
b、企业所得税、个税同国内贸易企业。
3、多个小规模账号公司
平台收入都并入香港公司确认报税了,这类公司一般是没有开通银行账号的,所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基本都是零申报。当然如果亚马逊要账号公司提供采购发票、就需要开通账号走账,去正常申报。
4、香港公司
a、利得税,一年申报一次。
香港税种比较少,作为离岸公司报利得税就可以了。税率16.5%。这个税种和国内企业所得税很相似,利润乘以利得税税率。一般情况下由代理安排香港本地会计师核数申报。
5、欧洲店铺
申报欧洲各个国家的vat,和国内的增值税原理一样。(销项减进项)乘以增值税率。欧洲核心五国英德法意西的税率都在20%左右。有的国家月度报,有的国家季度报。这个都是卖家把数据提供给vat代理,由他们安排申报。当然现在部分代扣代缴了
店铺下来后首先的注册一个vat税号。
6、其他
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这个是货代安排申报的,很多包含在了物流报价里了。
如何加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建设
电子商务公司严峻的税务环境:
1、电子商务公司数据会与税务局和银行打通,纳入大数据监控管理,所缴纳税赋将按实际提供服务/售卖商品征收税点,若要享受税收优惠,也将以税收登记作为前提。
2、金税四期上线后将会重点稽查电子商务公司,近期也有部分电子商务公司的报表与实际数据不同而被稽查。
3、大额个人收款或进行移动支付收款将面临罚款和补税,因此需要将移动收款和银行收入一起申报。
电子商务公司节税方向:节税可以利用好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全国各地有一些特殊的经济开发区,出台了一种“总部经济招商政策”:
1、纳税企业达到条件即可申请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返还。
2、享受园区内的核定征收政策,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电子商务公司节税方案:方案一:该电子商务公司在园区成立一个新公司,承接原公司部分业务,正常经营纳税,纳税达到50万,即可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奖励,奖励比例如下:
增值税奖励地方留存(50%)的70%-80%;
企业所得税奖励地方留存(40%)的70%-80%。
当然,如果愿意将原公司迁移到园区内也是十分欢迎的,园区会免费提供厂房地址,水电全免等等的优惠,并且原有公司无需到园区办公,正常在原来的地址办公即可。
注:当月纳税,次月月底即可奖励到账,政策稳定,返税及时。
方案二:可以将该电子商务公司的美工、服务部门独立出来,在园区成立以“某某中心”模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将服务外包出去,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
该政策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1%的增值税,0.5%-2.1%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加上0.06%的附加税,总税负仅3.16%
以上两种节税政策无地域限制,全国的电子商务公司都可享受,欢迎各位前来考察洽谈合作!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望采纳!
首先,通过立法加强电子商务税源监管。对现行《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调整和补充,根据电子商务“款到发货”的特性,对于未纳入属地管理的境内在线交易电商企业,以消费者所在地为其纳税地点。将有关电子商务税收与增值税“扩围”改革相结合,把电子交易纳入税收征收范围,并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明确电子交易征税规定,便于基层政府、税务部门有法可依。
其次,全面实行电子发票制度。电子商务主要依靠认证中心、支付平台、交易系统、域名管理中心等“支付体系”,为此,建议现行发票制度中增加电子发票种类,通过网络执行制作、使用、保管、缴销,规定凡网上交易均应开具电子发票,并将电子发票作为银行结算的重要凭证,保证电子商务在合法渠道内运营。
第三,完善网上税务登记和税款征收。对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或个人,建立实名税务登记制度,获取且公开唯一的电子税务登记号码及相应证件。对于电商税款征收实行分类处理,通过交易平台的,营运商为应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单纯性网上交易的,由税务机关委托电商平台运营商在支付环节代扣代缴,税款由税务总局统一征缴,分成入库;既有传统业务又有电商业务的,按属地原则直接征收税款,由所在地税务部门征收入库。
第四,建立税务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税务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作为电商与税务机关征纳双方相互交流的载体,并通过平台强化对电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款缴纳、税款划缴分配、异常情况调查处理等事项的管理,起到“网上税务局”的作用,提高办税效率,降低征纳成本。
最后,完善税收分配制度。目前电子商务主要为总部经济,多集中在大城市,但其消费对象遍及全国各地,在一定程度上变相将欠发达地区税收转移到发达地区。建议对总局征收入库的电子商务相关税款,由中央财政根据网上社会商品零售消费数额比例直接划转至相应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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