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财产品在设计上应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义

   2022-09-20 15:51:51 网络420
核心提示:金融理财产品在设计上应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义一、产品收益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监管政策上不允许承诺保底,目前的通行做法是以预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资者进行揭示。通常而言,金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1、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

金融理财产品在设计上应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义

金融理财产品在设计上应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义

一、产品收益

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监管政策上不允许承诺保底,目前的通行做法是以预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资者进行揭示。通常而言,金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利率的水平。金融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同为理财产品,金融理财产品风险较高,故其收益率要大于银行存款利率。在国债发行期,金融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设定也要高于国债利率。对于银行贷款替代类的银信合作产品,其收益率基本为贷款利率扣除信托公司和银行的佣金比率。

2、不同类型项目的收益水平。目前,集合资金信托的贷款类产品收益一般水平为6%-9%,其中工矿企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偏向下限,房地产类项目偏向上限。证券投资类阳光私募金融理财产品,其收益水平随市场行情波动较大,一般只给出较低的预期收益率。同一项目,如果采用股权或权益投资的信托方式,给出的预期收益率水平通常略高。另外,针对项目投资的不同期限或者不同金额,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也会有所不同。期限越长,投资金额越大,收益水平则越高。

二、产品期限

金融理财产品期限的设计,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资金需求方的需要。一般来讲,资金周转项目的期限为中短期,基础设施大型工程等建设项目则周期较长,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介于二者之间,PE 类项目的期限通常最长。

2、投资者的投资偏好。由于时间越长,未来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者一般偏好中短期的投资项目,通常在3年以内,不超过5年。

3、监管要求。《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不少于一年。上述前两方面的因素要综合考虑,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投资者的偏好应优先考虑。目前实务上,大多数金融理财产品的期限为1-3 年,既满足政策要求,也符合投资者的取向。对于一些长期项目,在设计上可以考虑多种融资渠道对接的方式,如信托融资、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等实行对接,既符合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偏好,又能满足一些项目的长期资金需求。

三、 风险控制

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在金融理财产品设计上主要针对前两类风险加以防范。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对信用风险,金融理财产品主要采取担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据《担保法》,法定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金融理财产品设计上常用的是前三种。其中,金融理财产品中运用的“保证”措施主要是第三方提供担保,为金融理财产品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在实践中已出现的主要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大型企业、地方政府(较特殊)。2008 年年中,监管部门为了控制银行风险,以“窗口指导”的形式叫停了商业银行为融资性信托业务提供担保。2008 年12 月,银监会颁发了《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明文禁止“银行不得为银信理财合作涉及的金融理财产品及该金融理财产品项下财产运用对象等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除了融资方自身为信托项目提供担保之外,融资方的控股公司或关联企业也常常扮演保证人的角色。另外,对于最终为个人控制的企业,由控制人自己(或夫妻)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也是目前金融理财产品风险控制的一种流行设计。地方政府为信托项目提供担保,过去采用过“承诺函”等方式,由于其担保在法律认定上的无效性,近年来主要采取同级人大列入财政预算的方式。在政信合作项目中,由于同时“捆绑”了地方银行和当地投资者,地方政府的信用在此类信托项目中也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并获得了市场的认可。抵押/质押是融资方提供有效资产进行担保,常见的是房地产抵押、股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等。对于资产抵/质押这类担保方式,通常打折的比率都很低,一般为资产评估值的30-50%。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汇率和价格波动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在金融理财产品中,证券投资类阳光私募产品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此类产品在风险控制设计上,主要采取结构化信用增级、设立预警点、止损点等方式。即以产品单位净值为标准,一旦亏损达到某一净值(预警点),则信托机构要求第三方管理人限期提供补充保证金(或者追加其他担保物);一旦达到更低的某一净值标准(止损点),则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并实行清盘。

此外,对于一些项目融资,还可通过封闭运作的方式控制资金使用并保障还款来源,例如在一些权益投资类金融理财产品中,就采用了专户管理(或监管账户)的方式控制回流资金。

如何开发理财产品

按照标准的解释,应该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一般根据本金与收益是否保证,我们将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保本固定收益产品、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与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三类。另外按照投资方式与方向的不同,新股申购类产品、银信合作品、QDII产品、结构型产品等,也是我们经常听到和看到的说法。

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开发的基本原则?

根据产品设计意向开发、设计理财产品。本行理财产品根据开发运作模式不同,可分为自主开发类理财产品与代理销售类理财产品两类:

1.自主开发类理财产品:是指由本行独立自主进行开发运作的,投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间债券、票据及货币市场类的理财产品。

产品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类型、产品投资对象、产品定价方案、产品收益与风险。

2.代理销售类理财产品:是其它对金融机构和信托公司的理财产品进行代理销售,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包括直接代销和贴牌代销。

产品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概述、产品投资对象、产品收益与风险及可行性评估报告。

求银行业内人士!如何设计一个银行理财产品。

第三次作业:

银行理财产品

设计开发的基本原则

1

、合规性原则

2

战略导向

原则

3

、集中资源重点突破的原则

4

循序渐进原则

5

、保护投资者利益优先的原则

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是“股”是真正帮客户进行投资理财的产品 所以 我们才会经常见过外资银行的巨赚和巨亏 因为他们的投资行为正反映出资本市场的盈亏不定原则

国内银行的理财产品是“债” 说到这个债 就要引入“资金池”“债权池”这两个概念 国内银行把他所有的债权打包放入债权池中 然后将这些债权分割 做为理财产品卖给客户 卖理财产品的钱进入资金池 资金池中的钱再通过银行变成债权 这样周而复始 永远循环下去

但这样做会面临一个问题 就是如果债务企业破产 无法还贷 银行怎么保证已经将债权当成理财产品卖出所面对收益缺口呢 企业一但破产 无法还清贷款 银行也就无法给予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收益 怎么办呢

银行就想出两个办法 一是发行短期高收益理财产品 用这部分产品的收益来填补因企业破产无法还贷所带来的理财产品收益缺口 二就滚动发行 寅吃卯粮 不断用新发行的理财产品来慢慢填这个缺口

所以说 如果你要设计理财产品 看你在什么银行了 是外资的还是国内的 外资的是真需要一些真本事的 而国资的就好办多了

以上就是关于金融理财产品在设计上应注意的基本要素及其含义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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