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2022-07-02 18:32:38 网络890
核心提示:不管是房屋,还是一些其他的都是可以过户的。当然维修基金也是可以过户的,只要买卖的双方协议好,并且按照办理的方式进行办理,都是可以的。当然维修基金过户见的比较少,很多人就不知道过户时,应该携带哪些材料。 不管是房屋,还是一些其他的都是可以过

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不管是房屋,还是一些其他的都是可以过户的。当然维修基金也是可以过户的,只要买卖的双方协议好,并且按照办理的方式进行办理,都是可以的。当然维修基金过户见的比较少,很多人就不知道过户时,应该携带哪些材料。

不管是房屋,还是一些其他的都是可以过户的。当然维修基金也是可以过户的,只要买卖的双方协议好,并且按照办理的方式进行办理,都是可以的。当然维修基金过户见的比较少,很多人就不知道过户时,应该携带哪些材料。那么下面我们来为大家介绍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维修基金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

1、房屋受让人(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或买方已取得的 房屋产权证明 ;

3、买卖双方签字的同意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

4、提供《XX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第2联、第四联,已办理产权的不用提供第四联)

没有办法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 业主 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二、维修基金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1、其业主到所在辖区的 小区 办领取“维修资金变更审核表”三份。

2、其业主到原开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3、其业主持相关资料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区小区办办理网上查询并认证审核。

4、业主持审批件送转银行维修资金管理部审后,由银行更改业主信息。

5、业主持核准的手续办理产权登记。

6、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丢失:第四联丢失需开发单位出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第五联丢失需刊登报刊声明(市级以上报刊);第六联丢失需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并按本人手印,下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我们若是没有办法提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市民在办理 公共维修基金 过户时,需了解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流程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以及维修基金过户流程是怎样的相关问题,对于维修基金过户时应该携带的材料,以及在办理过户时的流程,我们已经有了一些了解。对于我介绍需要使用的材料,大家一定要准备好,这样办理的过程中,才会更方便一些。

专项维修基金使用办法及细则

1、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或买方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明

2、买卖双方签字的同意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

3、房屋受让人(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第二联、第四联,已办理产权的不用提供第四联)

需注意的是:因故无法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维修基金过户流程

1、业主到所在辖区的小区办领取“维修资金变更审核表”三份。

2、业主到原开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3、业主持相关资料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区小区办办理网上查询并认证审核。

4、业主持审批件送转银行维修资金管理部审后,由银行更改业主信息。

5、业主持核准的手续办理产权登记。

6、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丢失:

(1)第四联丢失需开发单位出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2)第五联丢失需刊登报刊声明(市级以上报刊)

(3)第六联丢失需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并按本人手印,下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因故无法提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市民在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时,需了解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流程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1、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是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2、维修基金的管理: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后,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管理主体和模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代管。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成立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业主委员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3、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A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B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C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C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E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F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的使用程序办理:A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B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C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D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E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F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G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另外,维修基金是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以上就是关于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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