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

   2022-12-27 03:48:05 网络720
核心提示: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 图书馆职业道德是图书馆这个职业集团为圆满完成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基于图书馆员的自觉意识,向社会公示集团性的职业伦理、专业素养与行业的规范。来看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 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 1

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

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

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 图书馆职业道德是图书馆这个职业集团为圆满完成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基于图书馆员的自觉意识,向社会公示集团性的职业伦理、专业素养与行业的规范。来看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

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

1、确立职业观念,履行社会职责。

2、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

3、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情便捷。

4、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

5、尊重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

6、爱护文献资源,规范职业行为。

7、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

8、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职业形象。

9、实践馆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

10、拓展社会协作,共建社会文明。

施工作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苦练硬功,扎实工作

刻苦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工种的.基本技能, 努力学习和运用先进的施工方法,练就过硬本领,立志岗位成才。热爱本职工作,不怕苦、不怕累,认认真真, 精心操作。

2、精心施工,确保质量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操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确保工程质量。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作业现象。 维护施工现场整洁,不乱倒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4、遵章守纪,维护公德

争做文明职工,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发扬劳动者的主人翁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荣誉,服从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管理, 争做文明职工。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

一、詹福瑞做标准编制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组组长詹福瑞代表编制组,对编制工作第一阶段情况向建设部和文化部领导做了总结汇报。詹福瑞在报告中说:一年多来,编制组在文化部、建设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按照编制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尽职尽责,为本标准的编制能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使得《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为了编制出符合中国图书馆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组按照《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大纲的思路,参考了大量国内外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分析了国内外公共图书馆相关统计数据,对具有典型性的公共图书馆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经过共同研讨,初步草拟了《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条文和条文说明。在多次征求文化部和建设部有关领导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反复研究、讨论和修改,形成了《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今天,请各位领导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希望编制工作能尽快进入下一阶段,在全国图书馆广泛征求意见,使之更加完善。

二、李国新汇报编制工作成果及《标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李国新教授代表编制组,向在座的领导和专家概要介绍了编制组一年多来的工作。他在汇报中说:2005年5月中国图书馆学会接受文化部的委托,从开始组建编制组到现在,历时一年半。在此期间,编制组共召开编制工作会议25次,实地调研6省区40馆,召开小型座谈会22次,发放调查问卷3种1000余份/次,编印工作简报10期。编制组代表参加建设部召开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座谈会”。编写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条文及条文说明经过10多次较大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同时撰写了6个专题研究报告,8个地区的实地调研报告,整理出实地调研意见和建议2份,以及统计数据形成的统计表40份。随后,李教授阐述了编制本标准所体现的“公平、科学、实用、节约、环保、人文,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并着重对《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条文中有关建设规模、项目构成、面积指标、儿童图书馆等重要指标的依据等作了详细汇报。

三、与会专家和领导对《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认真的审议。

孙蓓欣和郭斌作为专家代表,一致肯定了编制组一年多的工作成绩,认为编制思路符合国际图书馆建设的大趋势,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指导思想正确,调研工作扎实,条文内容全面,引用数据可靠,既有原则又有各项具体指标,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也指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论证的问题和条文修改的意见。

文化部社图司副司长李宏代表社图司领导发言,对编制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标准条文严谨、科学、细致,有不少新意和创新点,既有前瞻性的思考,也非常切合实际。编制组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做了这么多的工作,还出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感到非常可贵,为大家的敬业和尽职感到高兴”。

建设部杨力群处长也表示,编制组能取得第一阶段的成果,与文化部领导的重视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个项目进度快,质量好,条文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简练,符合标准的规范用语。编制组成员来自不同的单位,能做到这一步,非常不容易,也证明了编制组的实力。同时进一步强调:本标准的编制有很大难度,指标设定一定要切合中国的国情,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重视西部的发展,重视老年人、残疾人、农村人等的实际需求。各级公共图书馆规模的大或小,都是以满足老百姓的文化需求为前提,要把握“中等适度”的原则。有关数字化发展和面积的关系问题、建筑节能等问题,要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在标准条文中要明确的体现出来。编制组要进一步研究服务人口的具体内涵,仅指户籍人口还是包括暂住人口和旅游人口等临时人口,能到图书馆的人口有多少等问题还需论证。引用和选取国际标准数据的同时,要考虑我国实际需求,不能盲目搞标志性建筑。编制工作要加快进度,做到又快又好。

文化部计财司李建军处长在发言中提出:建设部杨力群处长对本标准的编制非常关心,多次参加编制组的讨论和考察,及时给以指导,在此特表示感谢。同时建议:“条文说明”应是对条文的解释,不必列举依据。文化部的评估标准仅是行业标准,不必在条文说明中多次出现。

与会专家和相关领导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标准条文和条文说明的条款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1、个别条文和条文说明数据要避免前后矛盾,如大型馆的比例;有些概念表述不够明确或不一致,如楼宇自动化的含义,防虫、防鼠的设施等应更明确。

2、建议在“选址”中,将“人口集中,交通便利”放在第1条,更加突出图书馆选址的首要原则。

3、条文中所指的通讯设备和网络设备的区别和关系,需要进一步明确。

4、关于残疾人和老年人的设施标准,可参照国际相关标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如规定设在较低的楼层,引导设施等。

5、考虑数字化设备的空间,要与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衔接,如县级馆不少于20台计算机的规定,本标准应考虑相应的面积指标。

四、建设部和文化部领导布置下一步工作并提出要求。

1、一致同意编制组的工作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即在全国图书馆、有关文化部门和建筑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2、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编制组对标准条文和条文说明进行再次修改,随后由建设部、文化部、学会分别下发。

3、征求意见范围:文化系统主管部门、公共图书馆馆长、中国图书馆学会建筑专业委员会、学界专家、建筑专家等。

4、征求意见形式:在全国中、东、西部各地区召开座谈会;文化部也利用各种会议之机征求意见。

5、编制组对所征求的意见要作记录,对意见的采纳情况,修改或不修改均要有说明。

6、工作进度: 2007年上半年争取完成审定和报批程序。

2006年《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

大 事 记

1、1月14日,在国家图书馆召开第14次编制工作研讨会。会议对编制标准各章节条文及条文说明以及资料收集等工作进行分工。

2、2月10日,在国家图书馆召开第15次工作研讨会。听取《公共图书馆用地指标》编制组组长卢勤介绍用地指标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编制组全体成员就两个标准涉及到的共同问题进行相互交流和研讨。

3、3月22日,在国家图书馆召开第16次研讨会。主要讨论标准初稿,詹福瑞参加了会议并提出修改意见。讨论编制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及研究报告题目。

4、4月21日,在国家图书馆召开第17次工作研讨会。听取建设部杨力群处长和文化部社图司张小平处长对标准初稿的意见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确定实地调研内容。

5、5月24日,在国家图书馆召开第18次工作研讨会。讨论设定各级图书馆的分级原则依据及指标;确定研究报告撰写人及完成时间。

6、5月31日,在国家图书馆召开第19次工作研讨会。听取建设部和文化部相关领导对标准初稿的修改意见,对图书馆建设规模和面积指标依据等问题进行深入的论证。

7、6月14日,在国家图书馆召开第20次工作研讨会。编制组针对建设部和文化部相关领导的修改意见,对《标准》条文进行局部的修改,并商议重点调研馆舍面积3000平米的公共图书馆事宜。

8、7月7日上午,在国家图书馆召开第21次工作研讨会。讨论编制报告目录及确定编写人员分工;讨论标准初稿的部分条文修改。

9、7月7日下午,编制组李国新等一行7人实地调研北京市通州区图书馆。听取馆领导对本馆建设的情况及对标准编制的建议;专家现场分析建筑图纸;向读者发放“读者调查表”。

10、8月1日至9日,编制组富平、尹岚宁、刘志学三人在黑龙江省实地调研了10个图书馆,收集各级公共图书馆的现状数据和建筑图纸;发放“公共图书馆建设现状调查表”。

11、8月24-25日,编制组成员李国新、冯守仁、洪森三人参加建设部在内蒙召开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座谈会”,与40余个建设标准编制组代表进行编制工作的经验交流。

12、9月7日,在国家图书馆召开第22次工作研讨会。李国新向编制组成员传达建设部内蒙会议精神。确定协调组收集“十五”期间新建公共图书馆的面积等数据。

13、9月18-23日,编制组成员尹岚宁和刘志学在安徽省实地调研5个公共图书馆,了解各馆基本情况,收集相关数据和图纸。

14、9月29日,编制组部分成员在国家图书馆召开第23次编制工作研讨会。重点讨论建设部杨力群对《标准》修改稿的意见。

15、10月8日,文化部社图司向全国各省文化厅下发“全国公共图书馆建设规模及现状调查表”,主要调查2000年以后新建馆建设的基本情况。

16、11月1日,在国家图书馆召开第24次工作会议。编制标准主要执笔人冯守仁、朱为振及协调组人员,针对文化部和建设部领导的意见,讨论和修改标准条文和条文说明的具体内容。

17、11月24日,在国家图书馆召开第25次研讨会。汤更生传达文化部和建设部领导指示;讨论条文部分内容的修改;确定12月20日召开《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汇报会。

18、12月20日,在国家图书馆召开《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汇报会。编制组组长詹福瑞、文化部社图司副司长李宏、计财司李建军处长、建设部杨力群处长等有关领导和孙蓓欣、郭斌等特邀专家出席了会议。一致肯定第一阶段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同意《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

现代大学里图书馆都普遍了,那你知道中文书的分类标准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的公共图书馆及其他各类图书馆。

本条例所称图书馆,是指收集、整理、保存、开发、利用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微缩胶片、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文献信息资源为读者服务的公益性机构。

本条例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兴办、面向社会开放的图书馆。第三条 举办图书馆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积累和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第四条 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图书馆工作,负责全市公共图书馆的统一管理,指导、协调其他各类图书馆工作。

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公共图书馆的管理,指导、协调本区、县其他各类图书馆工作。

本市教育、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学校图书馆、科学研究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各类图书馆工作进行管理。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为发展图书馆事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二章 发展与保障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图书馆事业的领导,统筹协调,将图书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发展图书馆事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第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

其他各类图书馆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图书馆的正常业务经费。

图书馆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八条 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图书馆发展规划和图书馆信息网络建设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辖区情况,做好图书馆发展规划和图书馆信息网络建设方案的实施工作。第九条 本市鼓励和扶持在社区、村兴办图书馆(室)。

区、县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以区、县公共图书馆和街道、乡镇公共图书馆(室)为基础,采取多种扶持措施,加强社区、村内图书馆(室)的建设。

市和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社区、村内图书馆(室)的业务指导。第十条 本市鼓励学校、科学研究机构以及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图书馆(室)向社会开放。第十一条 本市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办图书馆或者以捐赠资金、文献信息资料、设备等形式资助图书馆事业发展。捐赠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本市倡导志愿者参加图书馆(室)的服务工作。第十二条 图书馆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图书馆建设。

图书馆通过开展文献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业务服务收取费用的,应当执行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第十三条 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成立图书馆专家委员会,并应当就下列事项征询图书馆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一)图书馆的发展规划;

(二)图书馆的网络建设方案;

(三)图书馆的业务规程;

(四)涉及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四条 市和区、县公共图书馆应当协助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本地区图书馆的业务指导工作。第十五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促进图书馆行业组织建设。

图书馆行业组织应当按照其章程,实行行业自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接受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第三章 图书馆设置第十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人口分布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公共图书馆。

高等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设置图书馆,应当按照各类图书馆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图书馆应当适应图书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市公共图书馆的建筑面积应当达到20000平方米以上,阅览座位应当达到1200席以上;

(二)区公共图书馆的建筑面积应当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阅览座位应当达到500席以上,县公共图书馆的建筑面积应当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阅览座位应当达到300席以上;

(三)街道、乡镇公共图书馆(室)的建筑面积应当达到100平方米以上,阅览座位应当达到30席以上。

其他各类图书馆的布局、馆舍面积和阅览座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图书分类系统也叫图书分类词汇表,它是根据图书的内容、形式、体裁和读者目的来划分的,如小说、儿童读物、非小说类图书、参考书、手册、文稿、报告、日记、图书、摄影、绘画等等。线装精装平装图书电子书有声读物盲文包图书是用来记录人类一切成果的主要工具,与人类的情感相融合,是获得知识、经验传播的重要媒介,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图书按惯例分为。

中文图书和外文图书在使用上又分为。普通图书和参考书的内容划分:小说、儿童读物、非虚构作品、专业图书、参考书、宣传册、图书、文稿、报告、期刊、图书、摄影画集等字样划分:图书线装书、精装书、平装书、袋装书、电子书、有声书、盲人用书、民族语文术语等,这是图书出版中其他行业没有使用的。图书分为社会科学类和自然科学类图书。

按体裁分。中国图书和外国图书。必须有传播的信息。应该有记录知识的文字和图形信号。应该有记录文字和图像信号的物质载体。图书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也是图书的基本条件。中国图书业的经营效益比较稳定,毛利率为15%-16%,销售利润率为12%-14%。但与其他行业相比,该行业的投资回报率并不理想,行业总资产回报率低于6%,净资产利润率低于8%;所幸的是,这两项指标均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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