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全文)

   2017-05-17 09:24:11 1440
核心提示:文章摘要: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全文)

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全文)

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全文)     环渤海地区位于我国华北、东北、西北三大区域结合部,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和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面积186 万平方公里,2014 年末常住人口3.14 亿人,地区生产总值18.5 万亿元,分别约占全国的19.4%、23%和27%。环渤海地区幅员广阔、连接海陆,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是我国最具综合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经济增长极之一,在对外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优化提升京津冀协同发展辐射带动作用,全面促进环渤海地区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切实增强开发开放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的一系列战略部署编制本规划,作为指导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为2015—2025 年,展望到2030年。     第一章合作发展背景     第一节基础条件     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     资源禀赋互补性强。环渤海地区资源种类多、储量大、开采条件好、综合优势明显。沿海省市海洋、农业、科教、旅游等资源丰富,山西和内蒙古的能源、有色金属等资源禀赋优异,各地区间优势资源的差异性、互补性明显,为资源优化配置与产业联动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产业层次梯度明显。环渤海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农业、重化工业、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地,钢铁、石化、船舶制造等产业在全国保持优势地位,电子信息、金融商务、文化创意、现代旅游等新兴产业发展迅猛,各地区间的产业层次具有一定梯度,     分工体系初步建立,为产业协作提供了内在动力。     合作开放优势突出。首都北京政治地位突出,文化底蕴深厚,科技创新领先,人才资源密集,国际交往密切。天津、河北、山东、辽宁等地港口群密集,在沿海开放大局中地位突出。内蒙古重点口岸众多,在沿边开放大局中地位独特。区域内汇聚了深化沿海、沿边、内陆开放的多种要素,具备共同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良好条件。     第二节机遇挑战     重大机遇。区域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合作广度深度日益拓展,为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环渤海地区打造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新引擎的战略部署,为环渤海地区加快发展明确了努力方向。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并力争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为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进而实现协同发展提供了先行示范。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提出了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战略目标,为环渤海地区创新发展、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深入推进,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深刻调整,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全面实施,为环渤海地区开放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面临挑战。市场分割、地区封锁、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现象依然突出,区域间合作意愿不强、统筹力度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大城市病”突出,大中小城市发展不协调,城市体系和空间布局亟待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网络化程度不高,局部区域交通瓶颈明显,对内对外交通运输系统亟待完善;资源约束日益显现,环境承载能力接近上限,水资源严重短缺,空气质量、海洋环境质量、饮水安全等亟待改善;各地区发展水平不一,传统产业相对饱和,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压力较大,区域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亟待增强;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差距大,统一开放市场尚未形成,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亟待建立。     第三节重大意义     加快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是推动落实“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打破行政分割,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要素,统筹解决京津冀和环渤海地区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与共性问题,积极探索区域合作新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七省(区、市)各自比较优势,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带动东北、西北、华北地区加快转型发展,呼应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开发开放,培育形成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新引擎;有利于促进重点领域合作取得率先突破,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为全国区域合作探索新路径;有利于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深化对内对外开放,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加快培育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主要目标,立足主体功能定位和自身优势,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着力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产业发展协同协作、市场要素对接对流、社会保障共建共享为重点,努力把环渤海地区建设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新引擎、区域协调发展体制创新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面向亚太地区全方位开放合作门户。     第二节基本原则     核心带动,互利共赢。以北京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京津双城联动,立足京津冀、山东半岛、辽中南等城市群的现实基础和比较优势,加强创新驱动,促进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和互动发展,引领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对接交流,努力实现区域整体效益最大化,切实提升发展质量和竞争力,积极打造带动合作发展重要引擎。     生态优先,民生为本。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特点和主体功能,分类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以人为本,重点提升民生质量,着力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     统筹谋划,重点突破。立足现实基础,着眼长远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深化合作的方向、步骤和节奏,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在基础设施互通、生态环保共建、产业升级转移、区域市场统一、社保制度对接等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     深化改革,体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观引导作用,加快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全面打造沿海、沿边、内陆协同开放新格局。不断开拓合作思路,创新合作理念,健全合作机制,完善合作体制,努力开创合作发展新局面。     第三节发展目标     到2020 年,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利共赢新局面初步形成,七省(区、市)合作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产业发展协同协作、市场要素对接对流、社会保障共建共享等重点领域合作取得实质突破,合作机制基本形成并有效运转。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取得进展,整体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扶贫开发取得积极成效,区域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25 年,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城乡建设、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对外开放一体化水平迈上新台阶,统一开放大市场基本形成,合作广度深度明显拓展。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环渤海地区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到2030 年,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合作发展体制机制顺畅运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区域城乡收入差距显著缩小,成为我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合作区。     第三章空间布局     立足发展基础、区位条件和交通优势,以主要城市群为依托,以重要交通轴带为支撑,坚持以点带轴、以轴促面,推进形成内优外拓、协调互动的合作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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