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具备的条件:
1.达到卫生要求,要有卫生许可证,人员要有健康证,无肠道及严重疾病
2.排烟,排污设施达到防疫站要求
3.作坊设备的安全,合格要求要符合生产要求.放蝇灯,紫外线杀虫灯要配备
4.器具要有消毒设施,如红外线消毒柜
5.建立24小时内开机关机清洗流程和记录,月度季度清洁计划和记录
6.采购规章及防止采购和鉴别蔬菜肉类不符合食用产品的处理汇报上级单位的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
可以。
食品加工制造行业务必申领SC证或小作坊登记备案后,才能够进到市场运营,因为全国各地对小作坊食品类有限定销售地区的限制,请业主务必重视。
可以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就可以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了。生产速冻水饺首先要有可依据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是企业标准,然后依据标准的具体要求进行生产。要有一定面积的生产车间,要足以划分出原料预处理、配料、和面、制作、速冻、包装、贮存等区域且生产厂区周围无居民区,周围环境整洁、无害虫大量孳生、无有害废弃物和气体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因各省市情况不同,小作坊管理办法出台情况也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9.5.12发布,2009.9.1起执行),是目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要求。
3、2012年,面临着十八大召开以及传说中的管理体制改革,都有可能影响未来食品生产、小作坊管理具体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因此暂时无法定论。但是从大的方向看,尽快出台小作坊管理办法是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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