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合同编号编制主要是日期构成的,要以签定合同的日期做为编号的来源。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合同编号是为了方便合同管理,而给合同设定的,和合同内容没有任何的关系,也没有任何的影响,合同的编号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与查找。
请问合同应该如何管理、编号、如果遇到某合同的补充协议应怎么编号?
装修施工合同编号应考虑以下几点:
一、总的原则是方便查找和控制管理。
二、要根据单位合同的正常量多少而定。量少可以简单分类编号,量多应该更加细化分类便于查找。比如分公建类、住宅类、商业类等。
三、要标明合同签订的时间。量少一般只写年号及顺序号,量多可以分月编号。如“宅2015-012”表示住宅类2015年第12号,“公2015-8-09”表示公建类2015年8月份第9号合同。
四、在保存纸质合同之外,建议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五、合同涉及商业机密,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一份合同的合同号是怎么样填写的?
编制合同档案的时候,是按公司名称、合同类型、流水号、签订日期的代码来编的.如果遇到某合同的补充协议,则不另编号,附在合同正本后面,和附件放在一起。 同补充协议签署在后,一般以补充协议所约定内容为准。
法律分析
合同编号是为了区别不同合同,而按照一定规则加上的一个字母和数字组成的编号。一般来说,每个企业都是按照本单位的编号规则进行合同编号的,以便于登记和查阅。补充协议中一般都会在尾部写明“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补充协议签署在后,与主合同不一致,应视为双方对主合同的变更,因此应以补充协议为准。 补充协议的性质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按照便于公司规范管理的规则,自行填写即可,法律对此没有进行规定,属于民事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
推荐的合同号确定规则:1、公司缩写。2、年份。3、合同类型。4、序号
如2014年万达公司第26份审批的采购合同:(2014)万采0026号
法律分析
一、民事主体(公司、个人)的合同
民法领域由一句名言叫做“法无禁止即自由”,通常相对于公法“法无授权即禁止”而言。民法是私法,私法尊重意思自治,只要不违反法律,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按照内心意思发生效力;私法自治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其要义在于民事主体得依自主的意思,自我负责地形成私法上的权利义务。
推荐的合同号确定规则:1、公司缩写。2、年份。3、合同类型。4、序号
如2014年万达公司第26份审批的采购合同:(2014)万采0026号
二、行政主体或特殊行业的合同
1、某些行政机关有自己独立的合同号填写规则,具体可以向法务部门(如法律顾问室)咨询;
2、某些特殊行业也可能有自己独特、独立的合同号填写规范,此处无法展开描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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