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2022-10-18 10:16:22 网络620
核心提示: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应采用中文标识,如有外文标识的,其展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二)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采用中文标识,如有外文标识的,其展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有多种消毒或抗(抑)菌用途或含多种有效杀菌成分的消毒产品,命名时可以只标注商标名(或品牌名)和属性名。

(三)消毒剂、消毒器械的名称、剂型、型号、批准文号、有效成分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有效期/使用寿命等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或备案时的一致;卫生用品主要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范围。

(四)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国产产品标注的企业标准应依法备案。

(五)杀灭微生物类别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表述;经卫生部审批的消毒产品杀灭微生物类别应与卫生部卫生许可时批准的一致;不经卫生部审批的消毒产品,其杀灭微生物类别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一致。

(六)消毒产品对储存、运输条件安全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产品标识中明确注明。

(七)在标注生产企业信息时,应同时标注产品责任单位和产品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信息(两者相同时,不必重复标注)。

(八)所标注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应为实际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消毒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应当印有或贴有标签,应清晰、牢固、不得涂改。

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剂、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应附有说明书,其中产品标签内容已包括说明书内容的,可不另附说明书。 消毒剂包装(最小销售包装除外)标签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消毒剂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七)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八)用于粘膜的消毒剂还应标注“仅限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用”内容。 消毒剂说明书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三)剂型、规格;

(四)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杀灭微生物类别;

(六)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七)注意事项;

(八)执行标准;

(九)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十一)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十二)有效期;

(十三)用于粘膜的消毒剂还应标注“仅限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用”内容。 消毒器械包装(最小销售包装除外)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和型号;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生产日期;

(七)有效期(限于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包装物等);

(八)运输存储条件;

(九)注意事项。 消毒器械最小销售包装标签或铭牌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生产日期;

(七)有效期(限生物指示剂、化学指示剂和灭菌包装物);

(八)注意事项。 消毒器械说明书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三)型号规格;

(四)主要杀菌因子及其强度、杀菌原理和杀灭微生物类别;

(五)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六)使用寿命(或主要元器件寿命);

(七)注意事项;

(八)执行标准;

(九)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十一)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十二)有效期(限于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包装物等)。 卫生用品包装(最小销售包装除外)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四)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五)符合产品特性的储存条件;

(六)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七)消毒级的卫生用品应标注“消毒级”字样、消毒方法、消毒批号/消毒日期、有效期/限定使用日期。 卫生用品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主要原料名称;

(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七)消毒级产品应标注“消毒级”字样;

(八) 卫生湿巾还应标注杀菌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使用方法、使用范围和注意事项。 抗(抑)菌剂最小销售包装标签除要标注本规范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标注产品主要原料的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含植物成分的抗(抑)菌剂,还应标注主要植物拉丁文名称;对指示菌的杀灭率大于等于90%的,可标注“有杀菌作用”;对指示菌的抑菌率达到50%或抑菌环直径大于7mm的,可标注“有抑菌作用”;抑菌率大于等于90%的,可标注“有较强抑菌作用”。

用于阴部粘膜的抗(抑)菌产品应当标注“不得用于性生活中对性病的预防”。 抗(抑)菌剂的说明书应标注下列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规格、剂型;

(三)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植物成分的抗(抑)菌剂应标注主要植物拉丁文名称;

(四)抑制或杀灭微生物类别;

(五)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六)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七)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八)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九)注意事项;

(十)执行标准;

(十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的说明书应标注下列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规格、剂型;

(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七)注意事项;

(八)执行标准;

(九)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有消毒作用的隐形眼镜护理用品还应注明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杀灭微生物类别。 消毒产品标签及说明书禁止标注以下内容:

(一)卫生巾(纸)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杀菌、除菌、药物、保健、除湿、润燥、止痒、抗炎、消炎、杀精子、避孕,以及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等内容;

(二)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除菌、药物、高效、无毒、预防性病、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抗炎、消炎、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对象和保质期等内容。卫生湿巾还应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抑/杀微生物类别和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湿巾还应禁止标注抗/抑菌、杀菌作用;

(三)抗(抑)菌剂产品禁止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及对象、无检验依据的抑/杀微生物类别、无检验依据的有效期以及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禁止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抗(抑)菌产品禁止标注适用于破损皮肤、粘膜、伤口等内容;

(四)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禁止标注全功能、高效、无毒、灭菌或除菌等字样,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消毒、抗(抑)菌作用,以及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和保质期;

(五)消毒剂禁止标注广谱、速效、无毒、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内容;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使用范围、剂量及方法,无检验依据的杀灭微生物类别和有效期;禁止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等内容;

(六)消毒产品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中均禁止标注无效批准文号或许可证号以及疾病症状和疾病名称(疾病名称作为微生物名称一部分时除外,如“脊髓灰质炎病毒”等)。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及灭菌物品包装物)和卫生用品。

标签:指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和其他包装上的所有标识。

说明书:指附在产品销售包装内的相关文字、音像、图案等所有资料。

灭菌(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消毒(disinfection):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抗菌(antibacterial):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杀灭细菌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抑菌(bacteriostasis):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抑制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隐形眼镜护理用品:是指专用于隐形眼镜护理的,具有清洁、杀菌、冲洗或保存镜片,中和清洁剂或消毒剂,物理缓解(或润滑)隐形眼镜引起的眼部不适等功能的溶液或可配制成溶液使用的可溶性固态制剂。

卫生湿巾:特指符合《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的有杀菌效果的湿巾。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90%,如标注对真菌有作用的,应对白色念珠菌的杀灭率≥90%,其杀菌作用在室温下至少保持1年。

消毒级卫生用品:经环氧乙烷、电离辐射或压力蒸气等有效消毒方法处理过并达到《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规定消毒级要求的卫生用品。

产品责任单位:是指依法承担因产品缺陷而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法人单位。委托生产加工时,特指委托方。 本规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各项内容书写要求(略)

正宗的蛇酒。

目录1 拼音2 英文参考3 来氟米特药典标准 3.1 品名 3.1.1 中文名3.1.2 汉语拼音3.1.3 英文名 3.2 结构式3.3 分子式与分子量3.4 来源(名称)、含量(效价)3.5 性状 3.5.1 熔点 3.6 鉴别3.7 检查 3.7.1 有关物质3.7.2 残留溶剂 3.7.2.1 乙醇、二氯甲烷与甲苯 3.7.3 干燥失重3.7.4 炽灼残渣3.7.5 重金属 3.8 含量测定 3.8.1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3.8.2 测定法 3.9 类别3.10 贮藏3.11 制剂3.12 版本 4 来氟米特说明书 4.1 药品名称4.2 英文名称4.3 来氟米特的别名4.4 分类4.5 剂型4.6 来氟米特的药理作用4.7 来氟米特的药代动力学4.8 来氟米特的适应证4.9 来氟米特的禁忌证4.10 注意事项4.11 来氟米特的不良反应4.12 来氟米特的用法用量4.13 来氟米特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4.14 专家点评 附:* 来氟米特相关药品说明书其它版本 1 拼音

lái fú mǐ tè

2 英文参考

leflunomide,LEF [湘雅医学专业词典]

3 来氟米特药典标准3.1 品名3.1.1 中文名

来氟米特

3.1.2 汉语拼音

Laifumite

3.1.3 英文名

Leflunomide

3.2 结构式

3.3 分子式与分子量

C12H9F3N2O2    270.20

3.4 来源(名称)、含量(效价)

本品为α,α,α三氟5甲基异恶唑N酰基对甲苯胺,按干燥品计算,含C12H9F3N2O2应为98.0%~102.0%。

3.5 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或粉末,无臭。

本品在甲醇或冰醋酸中易溶,在乙醇中溶解,在三氯甲烷中略溶,在水中几乎不溶。

3.5.1 熔点

本品的熔点(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Ⅵ C)为165~168℃。

3.6 鉴别

(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Ⅳ C)。

3.7 检查3.7.1 有关物质

取含量测定项下制备的每1ml中约含0.5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1);取本品约125mg,精密称定,置50ml量瓶中,加乙腈10ml使溶解,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2);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用流动相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5μg的溶液,作为对照溶液;取4三氟甲基苯胺(杂质Ⅰ)对照品适量,用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25μ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含量测定项下的色谱条件,精密量取上述四种溶液各20μl,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2倍。对照品溶液的色谱图中,主成分峰的信噪比不小于10。供试品溶液(1)的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杂质Ⅱ的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3倍(0.3%);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1%),其他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倍(0.2%)。供试品溶液(2)的色谱图中,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杂质Ⅰ不得过0.01%。

3.7.2 残留溶剂3.7.2.1 乙醇、二氯甲烷与甲苯

取本品约0.5g,精密称定,精密加内标溶液(取正丙醇适量,加二甲基甲酰胺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约含0.25mg的溶液)5ml使溶解,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称取无水乙醇、二氯甲烷、甲苯适量,加内标溶液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乙醇0.5mg、二氯甲烷0.06mg、甲苯0.089mg的混合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残留溶剂测定法(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P第三法)试验,以5%苯基-95%甲基聚硅氧烷(或极性相近)为固定液的毛细管柱为色谱柱,起始温度40℃,维持10分钟,以每分钟10℃的速率升温至140℃,再以每分钟20℃的速率升温至250℃,维持5分钟,进样口温度240℃;检测器温度270℃。取对照品溶液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各成分峰之间的分离度均应符合要求。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各1μl,分别注入气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内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均应符合规定。

3.7.3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L)。

3.7.4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N),遗留残渣不得过0.1%。

3.7.5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3.8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Ⅴ D)测定。

3.8.1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0.025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用磷酸调节pH值至3.0)-乙腈(60:4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10nm。取来氟米特、(2Z)2氰基3羟基N[4(三氟甲基)苯基]丁2烯酰胺(杂质Ⅱ)和3甲基N[4(三氟甲基)苯基]异恶唑4甲酰胺(杂质Ⅲ)适量,加乙腈适量使溶解,用流动相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来氟米特0.5mg、杂质Ⅱ1.5μg、杂质Ⅲ0.5μg的溶液,取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来氟米特峰与杂质Ⅲ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3.8.2 测定法

取本品25mg,精密称定,置50ml量瓶中,加乙腈10ml使溶解,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来氟米特对照品,同法测定。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即得。

3.9 类别

抗炎镇痛药,免疫调节剂。

3.10 贮藏

遮光,密封,于阴凉处保存。

3.11 制剂

来氟米特片

3.12 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4 来氟米特说明书4.1 药品名称

来氟米特

4.2 英文名称

Leflunomide

4.3 来氟米特的别名

爱若华;Arava;HMR;HWA486;Suioi

4.4 分类

神经系统药物 >解热镇痛药 >其他

4.5 剂型

10mg/片。

4.6 来氟米特的药理作用

通过其体内代谢产物A771726(M1)抑制二氢乳酸脱氢酶(DHODH)的活性,从而影响活化淋巴细胞的嘧啶合成。体内外试验表明来氟米特具有抗炎作用。

4.7 来氟米特的药代动力学

来氟米特口服吸收迅速,在胃肠黏膜及肝脏迅速转变为活性代谢产物A771726(M1)及其他微量代谢物。口服后6~12h,M1达血药浓度峰值(Cmax),生物利用度约80%。单次口服来氟米特50mg、100mg,24h后血浆M1浓度分别为4µg/ml、8.5µg/ml。M1主要分布于肝、肾和皮肤,脑组织分布较少;其血浆蛋白结合率大于99%,稳态分布容积为0.13L/kg。M1在体内进一步代谢后经肾脏及胆汁排出,其中43%主要以葡萄糖醛酸和M1的苯胺羰酸衍生物形式从尿中排出,48%主要以M1从粪便排泄。M1的半衰期约为10天,肝肠循环是导致M1半衰期较长的主要原因。

4.8 来氟米特的适应证

用于改善成人类风湿性关节炎病情。

4.9 来氟米特的禁忌证

1.对来氟米特或其代谢产物过敏者禁用。

2.尽管在人类妊娠方面尚无足够研究资料,但动物实验已表明来氟米特可致胎仔死亡和(或)畸形,妊娠危险性分级为X级,孕妇禁用。

3.尚不清楚来氟米特是否分泌入乳汁,由于来氟米特对婴儿有潜在危害,故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4.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5.有免疫缺陷、骨髓增生不良、感染未控制者不宜使用。

6.尚缺乏来氟米特在儿童中用药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年龄小于18岁者不宜使用。

4.10 注意事项

1.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血ALT和白细胞计数。

2.准备生育的男性应考虑中断服药。

3.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患者慎用。

4.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患者慎用。

4.11 来氟米特的不良反应

1.血液系统:白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或全血细胞减少。

2.心血管系统:高血压、胸痛。

3.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晕。

4.胃肠道:恶心、腹泻、腹痛。

5.肝:一过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

6.皮肤:常见皮疹,罕见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皮肤坏死松解。

7.肌肉骨骼系统:骨痛、肌肉疼痛、肌肉痉挛。

8.其他:泌尿系感染、呼吸道感染、瘙痒、脱发、体重减轻、发热等。

4.12 来氟米特的用法用量

治疗最初3天给予负荷剂量,每次50mg,1次/d;随后给予维持剂量,每次20mg,1次/d。也可根据病情及个体情况,最初每次10mg,1次/d;如无不良反应,可增加至每次20mg,1次/d;待病情缓解后,改为每次10mg,1次/d维持治疗。在使用来氟米特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或低剂量皮质激素。

4.13 药物相互作用

1.考来烯胺或活性炭可与代谢产物结合,使M1浓度降低。

2.与其他有肝毒性药物合用可增加不良反应。

3.M1可使血浆游离甲苯磺丁脲浓度升高13%~50%。

4.M1可使血浆游离双氯芬酸和布洛芬的浓度升高13%~50%。

5.利福平可抑制肝细胞色素P450,引起来氟米特代谢加快,使代谢产物M1峰浓度升高。

4.14 专家点评

科学性定量 金天国际数字化产品力促行业创新发展

不会有毒的,看这个是人家做药酒的方法:当顾客和老板谈好条件以后,老板就准备一个装好酒的坛子,打开蛇笼,小心翼翼地将蛇从笼内拉出,用一只手紧紧捏住蛇的七寸,又用另一只手抓住蛇的颈部用力往下挤,将蛇腹中的排泄物挤出,然后先把蛇的尾巴塞进坛子里,等蛇的身子全部都装进酒坛子以后,再快速松手,蛇头本能地往下一缩,再用瓶盖马上将瓶口盖住,这条蛇在酒里挣扎一会儿,很快就“醉死”在酒坛里了。一条一条的蛇就这样被泡进酒里,再配制一些中草药材,一瓶装满各种毒蛇的蛇酒就泡制好了。据说,这种酒对人体有很好的药用价值,特别是患有风湿性关节炎的人服用后疗效特佳,为此,众多的蛇才遭受了如此悲惨的命运。

蛇酒,就是将蛇与酒合理配伍的一种可用于保健、治病的酒剂。以蛇泡酒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用蛇酒治病,早在西周时期,我国劳动人民就开始饮用,数千年来,祖国医学在蛇酒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蛇酒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欢迎。

高度的纯粮酒能使蛇体内的有效成分完全溶解释放,而且容易保存,饮用方便。纯粮酒本身就有温通血脉的作用,蛇借酒性,酒助蛇力,更可加强搜风通络之功能。制作精良、配方科学的蛇酒,对多种疾病有辅助治疗的作用。现在市场上的蛇酒品种繁多,比较有名的是三蛇酒、五蛇酒、乌蛇酒等。

蛇酒,具有祛湿搜风、滋补强壮、治疗跌打损伤的功效。若再加入其他药用动物或补益中药共泡,可使药效增强。龟蛇酒,用眼镜王蛇和金龟,配以当归、党参、枸杞、杜仲、蜂王浆、冰糖等多种原料,又以优质白酒浸泡而成。它具有味香醇和、甘甜润肺、滋阴补肾、强筋健骨之功效,被誉为珍品,畅销海内外。另外,市场上还有蚁龙参蛇酒、三蛇蛤蚧酒、灵蛇酒、养生蛇酒等,都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以上蛇酒的临床使用证明,饮后可提高机体免疫能力,使肌肉消除疲劳,并有增食、提神的作用,有利于身体健康。

蛇酒的泡制 一般家庭自制的蛇酒,成品透明,色呈淡黄,由于浸泡时浸出物有时会析出,故会有沉淀,气味略带芳香及蛇腥气,味腻清润又微涩。蛇酒的色、香、味,还可加入适量中药予以改变。如加入红花、五加皮之类的中药,可使酒色鲜艳美观;加入白砂糖、冰糖、蜂蜜,可使蛇酒甜美适口。泡制蛇酒的目的,是为了让蛇体内有效成分溶入酒中,但为了达到防腐保质的目的,必须用酒精含量高的粮食白酒,一般应在50度以上。酒内泡蛇或其它药材后,应定期搅拌或摇动,这样泡制成的蛇酒口味比较纯正。 蛇酒也是酒,适量饮用对人体有益,若过饮、暴饮则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饮蛇酒亦要有节制、有适度,真正扬其所益,避其所害,才能有益健康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3日电 近日,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2020-2021中国经济年会”在北京举行。对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扩大内需,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等议题,身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金天国际董事局主席的祖明军,亮出了自己的声音。

支持领军企业进行创新

会上,中央 财经 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韩文秀表示,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经济运行趋向常态,明年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在经济恢复常态化运行的情况下,使宏观政策逐步回归常态。

韩文秀进一步称,“构建新发展格局”作为2021年经济工作重点,需强化国家战略 科技 力量与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支持领军企业、中小企业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创新活动。

科技 部副部长李萌指出,将按照“四个面向”,凝练 科技 创新的攻关任务,研究制定 科技 强国行动纲要,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李萌强调,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大重大创新平台在企业的布局力度,鼓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国家重大 科技 任务,牵头组建重大创新联合体,在新兴产业领域培育更多的创新型企业。

工信部原部长苗圩表示,新时期要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能力,处理好自主创新和开放合作的关系;要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要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的国际合作,推动中国企业高效参与国内外 科技 、金融、人才等各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祖明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即将到来的“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起步期。金天国际将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数字化创新的先发优势,加速数字经济的布局和发展,释放中医药在防疫及造福人类 健康 的特色力量;紧跟“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金天合纵新消费企业生态联盟良性循环,多举措贯彻落实各项政策。

数字化生态保养产品

作为中医大 健康 行业创新发展的先行者,金天国际秉承“扬中医 养生 之魂”的初心,在做好中医文化传承的同时,分享中医药数字化技术及经验,为民间中医药发展提供创新空间,助力民间中医药实现普遍化、规模化、全球化应用。

金天国际生态保养技术创始人祖明军介绍,金天国际成立29年来,立足中医 养生 文化的创新传承,持续完善核心专有专利技术,在实现中医药数字化进程的同时,有力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进程,产品惠及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益人群超过1亿人。

雪莲养护贴的推出,既是金天国际战略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体现,更是决胜生态保养产业化的有力举措。作为服务于全生命生态养护 健康 管理系统之生殖保养的主力产品,其是在原生态型生殖系统保养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运用现代数字化高 科技 方法和手段,对产品功能进行科学定性定量的新一代数字化生态保养产品。

公开信息显示,雪莲养护贴的主要成分取自新疆天山雪莲。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天山雪莲具有芦丁、绿原酸、槲皮素、紫丁香苷、高车前素、山奈酚等多种对人体机能有益的成分;中科院研究数据显示,这些成分具有抗菌、抗炎、抗病毒、抗氧化、增强免疫力等功效,能够对人体起到养护作用。

据介绍,所谓“数字化产品”,是根据生态保养的组方,立足主要成分从产品原料到精华素进行精准“性”“量”质控,以实现产品有效成分的绝对定性定量。这其中包括两个维度,其一是原料本身,再者是组方中各原料经提取融合后满足组方功效中有效成分的绝对标准控制。

为了实现“绝对定性定量”,金天国际还联合中科院等多家权威科研机构,共建中草药资源开发联合创新研究院,经过近两年的时间研发出了“指纹图谱分析质控专利技术”。作为目前世界范围内对中草药有效成分进行定性定量的最新技术,它不仅实现了对于中草药原料、精华素及组方形成后产生新物质有效成分的精准分析及把控,也是对产品组方等知识产权最有力的加密,更是基于产品仿制上对消费者所设置的一种无形的保护。

金天国际坚信,在全体合作伙伴的共同推动下,雪莲养护贴必将成为倍受粉丝热爱的爆品,引领行业发展,助力人们畅享高品质生活,持续为经济发展贡献民族企业的力量。(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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