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2009年10月原中国标准出版社和中国计量出版社合并组建成立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质检出版社是国家质检总局直属的中央一级专业出版社,依法享有我国国家标准、部分行业标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专有出版权。
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由我国各主管部、委(局)批准发布,在该部门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称为行业标准。例如:机械、电子、建筑、化工、冶金、经工、纺织、交通、能源、农业、林业、水利等等,都制定有行业标准。
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同一内容的国家标准公布后,则该内容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1]
行业标准分类
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
(二)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
(五)互换配合行业标准;
(六)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出版一览表
序号
标准类别
标准代号
批准发布部门
标准组织制定部门
出版单位
1
安全生产
AQ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
煤炭工业出版社
2
包装
BB
国家发改委
中国包装工业总公司
中国标准出版社
3
船舶
CB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公司综合研究所
4
测绘
CH
国家测绘局
国家测绘局
中国测绘出版社
5
城镇建设
CJ
建设部
建设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6
新闻出版
CY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印刷工业出版社
7
档案
DA
国家档案局
国家档案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部分)
8
地震
DB
中国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
地震出版社
9
电力
DL
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
中国电力出版社
10
地质矿产
DZ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11
核工业
EJ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核工业标准化所
12
纺织
FZ
国家发改委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中国标准出版社
13
公共安全
GA
公安部
公安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14
建工国标5万号以上
GBJ
国防科工委
15
供销
GH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16
国军标
GJB
17
广播电影电视
GY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广电总局标准化规划研究院
18
航空
HB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301所
19
化工
HG
国家发改委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
环境保护
HJ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1
海关
HS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出版社
22
海洋
HY
国家海洋局
国家海洋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23
机械
JB
国家发改委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24
建材
JC
国家发改委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中国建材出版社
25
建筑工业
JG
建设部
建设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26
建工行标
JGJ
27
金融
JR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金融出版社
28
交通
JT
交通部
交通部
人民交通出版社
29
教育
JY
教育部
教育部
语文出版社
30
旅游
LB
国家旅游局
国家旅游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31
劳动和劳动安全
LD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
32
粮食
LS
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33
林业
LY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34
民用航空
MH
中国民航管理总局
中国民航管理总局
中国民航出版社
35
煤炭
MT
国家发改委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煤炭工业出版社(部分)
36
民政
MZ
民政部
民政部
中国社会出版社
37
农业
NY
农业部
农业部
中国农业出版社
38
轻工
QB
国家发改委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轻工出版社
39
汽车
QC
国家发改委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计划出版社
40
航天
QJ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
中国航天集团公司708所
41
气象
QX
中国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42
国内贸易
SB
商务部
商务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43
水产
SC
农业部
农业部
中国农业出版社
44
石油化工
SH
国家发改委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中国石化出版社
45
电子
SJ
信息产业部
信息产业部
人民邮电出版社
46
水利
SL
水利部
水利部
中国水利出版社
47
商检
SN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标准出版社
48
石油天然气
SY
国家发改委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石油工业出版社
49
海洋石油天然气
SY(10000号以后)
国家发改委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石油工业出版社
50
铁道
TB
铁道部
铁道部
铁道出版社
51
土地管理
TD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52
铁道交通
TJ
铁道部标准所
53
体育
TY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54
物资管理
WB
国家发改委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中国标准出版社
55
文化
WH
文化部
文化部
文化部印刷厂
56
兵工民品
WJ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
中国兵器标准化所
57
外经贸
WM
外经贸部科技司
58
卫生
WS
卫生部
卫生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59
文物保护
WW
国家文物局
60
稀土
XB
国家发改委稀土办公室
国家发改委会稀办公室
中国标准出版社
61
黑色冶金
YB
国家发改委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冶金工业出版社
62
烟草
YC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63
通信
YD
信息产业部
信息产业部
人民邮电出版社
64
有色冶金
YS
国家发改委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标准出版社
65
医药
YY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66
邮政
YZ
国家邮政局
国家邮政局
人民邮电出版社
67
中医药
ZY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注: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表中给出的是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是在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后面加“/T”,例如农业行业的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是NY/T。
例: 46 建筑工业 JG 建设部
建筑行业 建设部 JG 替代原建筑工程部标准,曾用“建规、BJG、JZ”
建筑行业 建设部 JGJ 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行业 建设部 JGJ/T 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
建筑行业 建设部 BJG 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行业 建设部 CJJ(CJ) 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工程建设标准
行业标准的分类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的出版发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出版发行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标准,系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上述标准的出版发行,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标准必须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单位出版。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国家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工程建设、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工程建设、卫生、农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出版单位安排出版。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出版单位安排出版。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出版单位安排出版。第四条 标准的正式说明或解释,由标准的审批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组织编写,并由有关的出版单位出版,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编写和出版。第五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同标准审批部门签订的合同,标准的出版单位享有标准的专有出版权。第六条 标准的审批部门同出版单位签订的标准出版合同,应当符合国家出版管理规定。出版合同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标准的专有出版权;
(二)交稿要求;
(三)出版周期、质量要求;
(四)出版费用;
(五)双方义务与权限;
(六)违约责任。第七条 出版单位出版标准汇编时,应当事先征得享有专有出版权单位的同意。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因工作需要编印的标准、标准汇编或选编,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对外销售。第八条 未经审批、发布的标准,其送审稿、报批稿,任何单位不得以公开、内部或其他形式出版发行。第九条 经审批、发布的标准,其出版稿送交出版单位出版时,需附有标准审批部门的正式批文或发布文。出版稿的内容应当符合GBI《标准化工作导则》及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第十条 在标准出版的编辑中,如发现有疑点或错误,出版单位应当及时与交稿单位联系处理。当标准技术内容需要更改时,必须经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第十一条 标准、标准汇编的出版,应当符合GB1.2《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出版印刷的规定》和有关图书出版规定。第十二条 送交出版的稿件,应当符合齐、清、定的要求。
标准出版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十三条 标准出版后,有关出版单位应当及时向标准的提出部门和审批部门赠送样本。赠送样本的数量,由标准审批部门同出版单位商定。第十四条 中国标准出版社每年出版一次截止上年度末已发布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目录。该目录的出版,自收稿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第十五条 标准出版单位在确定标准印数时,除征订数外,还需考虑适当的储备数,以解决各方面对标准的需求。第十六条 标准的征订、发行,一般通过新华书店进行。
为满足生产、科研单位的需要,弥补新华书店发行之不足,标准的出版单位要按照出版管理规定开展自办发行业务,建立标准的发行网络,扩大发行服务范围。
有关标准的发行办法,应当遵守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规定。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为非法出版物,按国家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有关出版发行管理问题,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
(二)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
(五)互换配合行业标准;
(六)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
表格
行业标准出版一览表 序号 标准类别 标准代号 批准发布部门 标准组织制定部门 出版单位 1 安全生产 AQ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 煤炭工业出版社 2 包装 BB 国家发改委 中国包装工业总公司 中国标准出版社 3 船舶 CB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公司综合研究所 4 测绘 CH 国家测绘局 国家测绘局 中国测绘出版社 5 城镇建设 CJ 建设部 建设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6 新闻出版 CY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印刷工业出版社 7 档案 DA 国家档案局 国家档案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部分) 8 地震 DB 中国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 地震出版社 9 电力 DL 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 中国电力出版社 10 地质矿产 DZ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11 核工业 EJ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核工业标准化所 12 纺织 FZ 国家发改委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中国标准出版社 13 公共安全 GA 公安部 公安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14 建工国标5万号以上 GBJ 国防科工委 15 供销 GH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16 国军标 GJB 17 广播电影电视 GY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广电总局标准化规划研究院 18 航空 HB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301所 19 化工 HG 国家发改委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 环境保护 HJ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1 海关 HS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出版社 22 海洋 HY 国家海洋局 国家海洋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23 机械 JB 国家发改委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24 建材 JC 国家发改委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中国建材出版社 25 建筑工业 JG 建设部 建设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26 建工行标 JGJ 27 金融 JR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金融出版社 28 交通 JT 交通部 交通部 人民交通出版社 29 教育 JY 教育部 教育部 语文出版社 30 旅游 LB 国家旅游局 国家旅游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31 劳动和劳动安全 LD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 32 粮食 LS 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33 林业 LY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34 民用航空 MH 中国民航管理总局 中国民航管理总局 中国民航出版社 35 煤炭 MT 国家发改委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煤炭工业出版社(部分) 36 民政 MZ 民政部 民政部 中国社会出版社 37 农业 NY 农业部 农业部 中国农业出版社 38 轻工 QB 国家发改委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轻工出版社 39 汽车 QC 国家发改委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计划出版社 40 航天 QJ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 中国航天集团公司708所 41 气象 QX 中国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42 国内贸易 SB 商务部 商务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43 水产 SC 农业部 农业部 中国农业出版社 44 石油化工 SH 国家发改委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中国石化出版社 45 电子 SJ 信息产业部 信息产业部 人民邮电出版社 46 水利 SL 水利部 水利部 中国水利出版社 47 商检 SN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标准出版社 48 石油天然气 SY 国家发改委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石油工业出版社 49 海洋石油天然气 SY(10000号以后) 国家发改委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石油工业出版社 50 铁道 TB 铁道部 铁道部 铁道出版社 51 土地管理 TD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52 铁道交通 TJ 铁道部标准所 53 体育 TY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54 物资管理 WB 国家发改委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中国标准出版社 55 文化 WH 文化部 文化部 文化部印刷厂 56 兵工民品 WJ 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 中国兵器标准化所 57 外经贸 WM 外经贸部科技司 58 卫生 WS 卫生部 卫生部 中国标准出版社 59 文物保护 WW 国家文物局 60 稀土 XB 国家发改委稀土办公室 国家发改委会稀办公室 中国标准出版社 61 黑色冶金 YB 国家发改委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冶金工业出版社 62 烟草 YC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63 通信 YD 信息产业部 信息产业部 人民邮电出版社 64 有色冶金 YS 国家发改委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标准出版社 65 医药 YY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66 邮政 YZ 国家邮政局 国家邮政局 人民邮电出版社 67 中医药 ZY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注: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表中给出的是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是在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后面加“/T”,例如农业行业的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是NY/T。
例: 46 建筑工业 JG建设部
建筑行业 建设部 JG 替代原建筑工程部标准,曾用“建规、BJG、JZ”
建筑行业 建设部 JGJ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行业 建设部 JGJ/T 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
建筑行业 建设部 BJG 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行业 建设部 CJJ(CJ) 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工程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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