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担心”撤销现有的反倾销税令会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9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维持对从中国进口的蜂蜜征收反倾销税。这意味着美国将对我国蜂蜜征收高达25%—183.80%的反倾销税。
美国于2001年12月开始对中国蜂蜜进行反倾销税,这是第二次进行日落复审。最开始,有十多家企业进行了应诉,但以失败告终,最终应诉企业税率为25.88%—57.13%,其他蜂蜜产商的税率为183.80%。随后,有部分中国蜂蜜企业参加新出口商复审以及年度行政复审,但是由于美国商务部对待中国蜂蜜应诉企业存在很多不公正做法,企业在应诉时遇到了许多限制和困难,比如说美国商务部在复审中一直采用非常高的印度原蜜替代价格。由于美方所选用的“替代国”印度与中国存在许多不可比因素,这使美国商务部计算的倾销幅度过高,造成中国蜂蜜企业在复审时取得的税率一直不理想。在5年后进入第一次日落复审阶段,中国企业信心明显不足。时至今日的第二次日落复审终没有出现中国企业的应诉声音,惩罚性关税也将再延长5年。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蜂蜜消费国,其蜂蜜消费量中约60%需要进口,而中国是美国蜂蜜的主要进口国之一。事实上,美国对中国产蜂蜜的发难最早可追溯至1994年,当时美国对中国出口的蜂蜜提起反倾销调查,原外经贸部与美国政府达成并签署了“中止协议”,中国出口商完全依照美国商务部规定的数量和价格出售蜂蜜。2000年8月1日,该“中止协议”自动终止。当年,美国蜂蜜企业再次递交了针对中国蜂蜜的起诉书。
针对美国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中国政府曾多次强调,坚决反对美方任何助长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