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农药残留检测国家标准

   2022-06-18 15:03:07 网络1070
核心提示:法律分析:(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

食品农药残留检测国家标准

法律分析:(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农药残留标准

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加强农药残留风险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2021年3月,国家卫健委、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以下称2021版GB 2763),该标准于2021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于2021年9月3日开始实施,参照GB/T 32950-2016,植物产品如新鲜水果和蔬菜应标明农产品的收获或采摘日期,抽样时要注意收集该信息。特别要关注的是茶叶,可能会有2021年9月3日前生产的产品,要选择不同版本标准判定,并选用配套检测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如何制定企业的农药残留检测标准

我国已制定的一些农副产品中的农药最高残留限量表

序号 农药通用名称 农副产品名称 最高残留限量(MRL),≤,mg/kg 国家标准号

1 2,4-滴(2,4-D) 蔬菜 原粮 0.2 0.5 GB15194-94 GB GB15194-94

2 矮壮素 (chlormequatchloride) 原粮 5 GB GB15194-94

3 百草枯 (paraquat) 菜籽油 成品粮 柑桔 0.05 0.5 0.2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4 百菌清 (chlorothalonil) 谷类(以原粮计) 蔬菜 水果 0.2 1 1 GB 14869-94 GB 14869-94 GB 14869-94

5 倍硫磷 (fenthion) 谷类(以原粮计)食用油 蔬菜 水果 0.05 0.01 0.05 0.05 GB4788-94 GB4788-94 GB4788-94 GB4788-94

6 苯丁锡 (fenbutatin oxide) 柑桔 梨果 5 5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7 丙线磷(ethoprophos) 花生 0.02 GB15194-94

8 丙环唑(propiconazole) 原粮 0.1 GB 15194-94

9 草甘膦 (glyphosate) 甘蔗 水果 2 0.1 GB14968-94 GB14968-94

10 除虫脲 (diflubenzuron) 柑桔 梨果 原粮 1 1 0.2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11 代森锰锌 (mancozeb) 梨果 小粒水果 果菜 3 5 0.5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12 稻丰散 (phenthoate) 成品粮 柑桔 0.05 1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13 滴滴涕 (DDT) 粮食(成品粮) 蔬菜 水果 鱼 0.2 0.1 0.1 1 GB2763-81 GB2763-81 GB2763-81 GB2763-81

14 敌百虫 (trichlorfon) 蔬菜 水果 原粮 0.1 0.1 0.1 GB16329-1996 GB16329-1996 GB16329-1996

15 敌敌畏 (divhlorvos) 食用油 蔬菜 水果 原粮 不得检出 0.2 0.2 0.1 GB5127-1998 GB5127-1998 GB5127-1998 GB5127-1998

16 敌菌灵 (anilazine) 蔬菜 原粮 10 0.2 GB15194-94 GB15194-94

17 敌瘟磷(edifenphos) 成品粮 0.1 GB16333-1996

18 丁硫克百威 (carbosulfan) 稻谷 柑桔 0.5 2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19 毒死蜱 (chlorpyrifos) 成品粮 梨果 棉籽油 叶菜 0.1 1 0.05 1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20 对硫磷 (parathion) 食用油 蔬菜 水果 原粮 0.1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0.1 GB5127-1998 GB5127-1998 GB5127-1998 GB5127-1998

21 多菌灵 (carbendazim) 谷类(以原粮计) 蔬菜 水果 0.5 0.5 0.5 GB14870-94 GB14870-94 GB14870-94

22 多效唑 (paclobutrazol) 菜籽油 原粮 0.5 0.5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23 二嗪磷 (diazinon) 谷类(以原粮计) 蔬菜 水果 0.1 0.5 0.5 GB14928.1-94 GB14928.1-94 GB14928.1-94

24 伏杀硫磷 (phosalone) 棉籽油 叶菜 0.1 1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25 氟氯氰菊酯(cyfluthrin) 棉籽油 0.05 GB16333-1996

26 氟戊菊酯 (flucythrinate) 棉籽油 蔬菜 水果 原粮 0.2 0.2 0.5 0.2 GB15194-94 GB15194-94 GB15194-94 GB15194-94

27 腐霉利 (procymidone) 菜籽油 果菜 1 2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28 甲胺磷(methamidoophos) 稻谷 0.1 GB14873-94

29 甲拌磷 (phorate) 谷类(以原粮计) 食用油 蔬菜 水果 0.02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GB4788-49 GB4788-49 GB 4788-49 GB4788-49

30 甲基对硫磷 (parathion-methyl) 稻谷 棉籽油 0.1 0.1 GB14874-94 GB14874-94

31 甲基嘧啶磷 (pirimiphose-methyl) 谷物 5 GB14928.3-94

32 甲萘威 (carbary) 粮食 食用油 蔬菜 水果 烟草 5 0.5 2 2.5 1 GB14971-94 GB14971-94 GB14971-94 GB14971-94 GB14971-94

33 甲霜灵 (metalaxyl) 果菜 小粒水果 原粮 0.5 1 0.05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34 久效磷 (monocrotophos) 稻谷 棉籽油 0.02 0.05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35 抗蚜威 (pirmicarb) 粮食(包括大豆) 蔬菜 水果 0.05 1 0.5 GB14928.2-94 GB14928.2-94 GB14928.2-94

36 克百威(carbofuran) 稻谷 0.5 GB14928.7-94

37 克菌丹(captan) 水果 15 GB15194-94

38 硫线磷 (cadusafos) 甘蔗 柑桔 0.005 0.005 GB14969-94 GB14969-94

39 喹硫磷 (quinalphos) 大米 柑桔 蔬菜 0.2 0.5 0.2 GB14928.10-94 GB14928.10-94 GB14928.10-94

40 乐果 (dimethoate) 食用油 蔬菜 水果 原粮 不得检出 1 1 0.05 GB5127-1998 GB5127-1998 GB5127-1998 GB5127-1998

41 林丹 (lindane) 蛋 牛乳、乳制品 肉,脂肪含量≤10%(以鲜重计) 肉,脂肪含量>10%(以鲜重计) 原粮 0.1 0.01 0.2 2 0.1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42 磷胺 (phosphamidon) 原粮 0.1 GB15194-94

43 硫双威 (thiodicarb) 棉籽油 0.1 GB16333-1996

44 六六六 (HCHBHC) 粮食(成品粮) 蔬菜 水果 鱼 0.3 0.2 0.2 2 GB2763-81 GB2763-81 GB2763-81 GB2763-81

45 氯氟氰菊酯 (cyhalothrin) 棉籽油 梨果 果菜 柑桔 叶菜 0.02 0.2 0.5 0.2 0.2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46 氯菊酯 (permethrin) 谷类(以原粮计) 蔬菜 水果 1 1 2 GB14871-94 GB14871-94 GB14871-94

47 马拉硫磷 (malathion) 成品粮 食用油 蔬菜 水果 原粮 3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8 GB5127-1998 GB5127-1998 GB5127-1998 GB5127-1998 GB5127-1998

48 灭草松 (bentazone) 原粮 0.05 GB16333-1996

49 灭多威 (methomyl) 甘蓝 柑桔 2 1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50 灭幼脲 (chlorbenzuron) 蔬菜 原粮 3 3 GB15195-94 GB15195-94

51 氰戊菊酯 (fenvalerate) 根块类菜 谷类(以原粮计) 果类菜 水果 叶类菜 0.05 0.2 0.2 0.2 0.5 GB14928.5-94 GB14928.5-94 GB14928.5-94 GB14928.5-94 GB14928.5-94

52 炔螨特 (propargite) 柑桔 梨果 棉籽油 叶菜 5 5 0.1 2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53 噻菌灵 (thiabendazole) 柑桔 香蕉 10 3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54 噻螨酮 (hexythiazos) 柑桔 梨果 0.5 0.5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55 噻嗪酮 (buprofezin) 粮食 蔬菜 0.3 0.3 GB14970-94 GB14970-94

56 三环唑 (tricyclaxole) 稻谷 2 GB14928.9-94

57 三唑醇 (triadimenol) 原粮 0.1 GB15194-94

58 三唑酮 (triadimefon) 谷类(原粮) 蔬菜 水果 0.5 0.2 0.2 GB14972-94 GB14972-94 GB14972-94

59 三唑锡 (azocyclotin) 柑桔 梨果 2 2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60 杀虫环 (thiocyclam) 大米 0.2 GB14928.11-94

61 杀虫双 (disosultap) 大米 0.2 GB14928.12-94

62 杀螟丹 (cartap) 成品粮 柑桔 0.1 1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63 杀螟硫磷 (fenitrothion) 谷类(以原粮计) 食用油 蔬菜 水果 5 不得检出 0.5 0.5 GB4788-94 GB4788-94 GB4788-94 GB4788-94

64 杀扑磷 (methidathion) 柑桔 2 GB16333-1996

65 双甲脒 (amitraz) 柑桔 果菜 梨果 棉籽油 0.5 0.5 0.5 0.05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66 水胺硫磷 (isocarbophos) 稻谷 柑桔(肉) 0.1 0.02 GB 14928.8-94 GB 14928.8-94

67 四螨嗪 (clofentezine) 水果 1 GB15194-94

68 涕灭威 (aldicarb) 花生仁 棉籽油 花生油 0.05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GB14928.6-94 GB14928.6-94 GB14928.6-94

69 五氯硝基苯 (quintozene) 蔬菜 原粮 0.2 0.1 GB15194-94 GB15194-94

70 辛硫磷 (phoxim) 谷类(以原粮计) 蔬菜 水果 0.05 0.05 0.05 GB14868-94 GB14868-94 GB14868-94

71 溴甲烷 (methyle bromide) 原粮 50(以无机溴计) GB15194-94

72 溴螨酯 (bromopropylate) 柑桔 梨果 5 5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73 溴氰菊酯 (deltametrin) 柑桔 果类菜(皮可食) 水果(皮可食) 原粮 叶菜类 0.05 0.2 0.1 0.5 0.5 GB14928.4-94 GB14928.4-94 GB14928.4-94 GB14928.4-94 GB14928.4-94

74 亚胺硫磷 (phosmet) 茶叶 蔬菜 水果 原粮 0.5 0.5 0.5 0.5 GB16320-1996 GB16320-1996 GB16320-1996 GB16320-1996

75 乙硫磷 (ethion) 棉籽油 原粮 0.5 0.2 GB15194-94 GB15194-94

76 乙烯菌核利 (vinclozolin) 蔬菜 5 GB15194-94

77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谷类(以原粮计) 蔬菜 水果 0.2 0.2 0.5 GB14872-94 GB14872-94 GB14872-94

78 异菌脲 (iprodione) 梨果 果菜 10 5 GB16333-1996 GB16333-1996

79 莠去津 (atrazine) 甘蔗 玉米 0.05 0.05 GB16323-1996 GB16323-1996

说明:1《中华人民国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克百威、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在蔬菜、水果上的残留标准为“不得检出”。

2六六六是以甲、乙、丙、丁4种异构体总计;滴滴涕是以滴滴涕和种异构体(p,p-DDT、p,p-DDD、p,p-DDE、o,p-DDT)总计。

3原标准甲基嘧啶硫磷、二氯苯醚酯、地亚农、呋喃丹、克螨特、三氟氯氰菊酯、西维因、粉锈宁、阿特拉津、克线丹的农药通用名,现标准已修正为甲基嘧啶磷、氯菊酯、二嗪磷、克百威、炔螨特、氯氟氰菊酯、甲萘威、三唑酮、莠去津、硫线磷。

制定企业的农药残留检测标准的方法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符合GB/T1.1-2009和GB/T 20001.4-2001的要求。

2文字表达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用词准确、表述清楚,不致产生歧义。术语、符号统一,计量单位以法定计量单位表示。

3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符合附录A的要求。

二、标准的结构

1资料性概述要素:封面、前言、引言。

2规范性一般要素:标准名称、警告、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3规范性技术要素:原理、试剂与材料、仪器和设备、抽样、试样制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图谱、质量保证和控制。

4资料性补充要素:资料性附录。

5规范性补充要素:规范性附录。

封面、前言、标准名称、范围、试剂与材料、仪器和设备、试样制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和图谱为必备要素,其它为可选要素。

三、资料性概述要素

1封面要求

1.1封面标明以下信息:标准名称、英文译名、标志、编号、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等。

1.2如果代替了某个或几个标准,封面上标明被代替标准的编号。

1.3如果采用了国际组织标准,按照GB/T 20000.2的规定标明一致性程度。

2前言内容

2.1结构说明。

2.2代替情况说明,标明被代替标准或文件的编号和名称,列出与前一版本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2.3与国际组织或其它国家的标准关系说明,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按等同(IDT)、修改(MOD)和非等效(NEQ)表述以其它国家的标准为基础形成的标准,表明与相应标准的关系。

2.4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四、规范性一般要素

1标准名称

1.1标准名称一般由引导要素、主体要素和补充要素组成。

1.1.1引导要素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1.2主体要素为产品的名称和检测对象,

1.1.3补充要素为检测方法,名称统一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

示例: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性食品中多菌灵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英文译名表述方式为Determination of̷̷

2警告

2.1应用黑体标注对健康或环境有危险或危害的分析产品、所用试剂或分析步骤及其注意事项。

2.2属于一般性提示或来自所分析产品的危险在范围前标出来自特殊试剂或材料的危险在试剂或材料名称后标出属于分析步骤固有的危险在“分析步骤”一章的开始标出。

3范围

3.1明确该标准检测的产品范围和被检测的农药名称及检测方法。用“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中【农药名称】残留量【检测方法】”表述。多残留检测可用附录形式列出所有农药的中、英文名称。

3.2明确检测方法的适用界限。用“本标准适用于【农产品】中【农药名称】残留的定性鉴定/定量测定”表述。

3.3标明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如为多残留检测,应列表表示,参见附录C。

4规范性引用文件

如果标准中有规范性引用文件,在该章中列出所引用文件的清单,并用下述引导语引出: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五 规范性技术要素

1原理

指明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方法特征和基本步骤。

2试剂与材料

2.1本章用下列导语开头:“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符合残留检测要求等级的试剂和符合GB/T 6682一级的水”。

2.2列出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试剂和材料及其主要理化特性(浓度、密度等)。除了多次使用的试剂和材料,仅在制备某试剂中用到的不应列在本章中。

2.3试剂和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a)以市售状态使用的产品(不包括溶液),注明其形态、特性(如化学名称、分子式、纯度、CAS号),带有结晶水的固体产品标明结晶水。

b)溶液或悬浮液(不包括标准滴定溶液和标准溶液),并说明其含量

注:如果溶液由一种特定溶液稀释配制,按下列方法表示:

——“稀释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稀释为体积为V2的溶液

——“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加到体积为V2的溶剂中。

c)标准溶液和内标溶液,说明配制方法

注1:质量浓度表示为g/L,或其分倍数表示,如毫克每升(mg/L)。

注2:注明有效期和贮存条件。

d)指示剂

e)辅助材料(如干燥剂、固相萃取柱等)。

示例: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色谱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实验室一级水。

a) 试剂

1) 氯化钠(NaCl)

2) 乙腈(CH3CN)

3) 甲醇(CH3OH)。

b) 试剂配制

1) 氯化钠溶液(20g/L):称取20g氯化钠,加水溶解,用水定容至1000mL,摇匀。

2) 甲醇溶液(80+20):量取80毫升甲醇加入20毫升水中,混匀。

c) 标准品

咖啡因标准品(C8H10N4O2,CAS号:58-08-2):纯度≥99 %。

d) 标准溶液配制

1) 咖啡因标准储备液(2.0 mg/mL):准确称取咖啡因标准品20.0 mg于50mL烧杯中,用甲醇溶解,转移到

10 mL容量瓶中,用甲醇定容。放置于4 ℃冰箱可保存半年。

2) 咖啡因标准中间液(200μg/mL):准确吸取5.0 mL咖啡因标准储备液于50 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放置于4 ℃冰箱可保存一个月。

3仪器和设备

应列出在分析过程中所用主要仪器和设备的名称及其主要技术指标。仪器设备的排列顺序一般为分析仪器、常用仪器或设备。

注:编写时不应规定仪器或设备的厂商或商标等内容。

4试样制备

应具体写明实验室样品缩分、试样制备过程(如取样量、研磨、干燥、匀浆等)、试样特性(如粒度、质量或体积等)和试样贮存容器材料与特性(如类型、容量、气密性)以及贮存条件。试样制备和贮存参见附录B。

5分析步骤

不同检测项目试料的处理方法不同,在编写时应注意写清每一个步骤,通常使用祈使句叙述试验步骤,以容易阅读的形式陈述有关试验。

5.1提取

应明确以质量或体积表示试样的称量。

应写明提取剂的名称、用量、提取方式,以及收集容器的名称和浓缩条件。

5.2净化

应写明所用净化材料和净化步骤,以及收集容器的名称、浓缩条件、定容方式和定容体积等。

5.3 衍生化

如方法需要衍生化,应写明衍生化步骤。

5.4仪器参考条件

应注明检测技术参数及操作条件。

示例1:

气相色谱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检测器温度、进样口温度、色谱柱温度、进样方式、进样体积、气体类型和纯度、流速等信息。

示例2: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进样口温度、检测器温度、色谱柱温度、进样方式、进样体积、气体类型和纯度、流速、离子源温度、接口温度和质谱检测模式等信息。

示例3:

液相色谱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色谱柱温度、检测波长(紫外、荧光)、流动相、流速、进样体积和梯度洗脱条件等信息。

示例4: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流动相、流速、进样体积、梯度洗脱条件、离子源类型、毛细管电压、毛细管温度、雾化气流量、碰撞气类型、检测方式等信息,多反应监测条件应列表给出。

5.5标准工作曲线

应写明标准工作曲线绘制过程。

5.6测定

单点校正法应规定标准溶液和待测溶液进样顺序。标准工作曲线法应规定待测组分的响应值应在仪器检测的定量测定范围之内。对需要进行平行测定的,应予以明确规定。对于质谱检测,应写明定性和定量判定的依据。

5.7空白试验

不加试料或仅加空白试样的空白试验应采用与试样测定完全相同的试剂、设备和步骤等进行。

6结果计算

表示测定结果时,应注明是以何种残留物进行计算。农药残留量以质量分数ω计,数值用毫克每千克(mg/kg)或毫克每升(mg/L)表示,并写出计算公式,格式按GB/T

1.1-2009中8.8规定执行。计算公式应以量关系式表示,公式后要标明编号,标准中有一个公式也要编号,编号从(1)开始。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应给出计算结果的有效数位,计算结果一般不少于两位有效数字。

7精密度

7.1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不大于重复性限(r), 重复性限(r)的数据见附录E。

7.2在再现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不大于再现性限(R),再现性限(R)的数据见附录F。

8图谱

应给出标准组份的谱图。

注:色谱峰用阿拉伯数字顺序排列,并在图下方表明每个阿拉伯数字所代表的组份,同时应标出标准溶液的质量浓度。

9其他

除以上技术内容外,还可根据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需要,合理编写其他技术内容和关键技术,如对特殊情况的说明、试验报告、有关图表等。

六、资料性附录

提供有助于标准理解或使用的附加信息,作为资料性附录。

七、规范性附录

当标准中的某部分应执行的内容放在标准正文中影响标准结构时,可将这部分放在正文的后面,作为规范性附录。

以上就是关于食品农药残留检测国家标准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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