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工企业按哪行业做安全生产标准化

   2022-11-23 04:23:25 网络890
核心提示:GB18401国家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FZ/T80002FZ/T1335等一系列服装行业标准,你安照标准操作一般也差不多了,可以根据你工厂品质要求可以高于国家标准服装工厂员工作业行为规范你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

服装加工企业按哪行业做安全生产标准化

GB18401国家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

GB52964

FZ/T80002

FZ/T1335等一系列服装行业标准,你安照标准操作一般也差不多了,可以根据你工厂品质要求可以高于国家标准

服装工厂员工作业行为规范

你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都涵盖在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里面。请结合你厂实际稍作修改即可。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机构与职责

教育与培训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电信线路

易燃、易爆物品

电梯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检查和整改

奖励与处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 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服装厂的可能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为火灾,一般制定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即可,以下预案可从百度搜索得到。

目 录

一、 前言 3

二、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能 4

2.1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构成 4

2.2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

三、 港口防火重点部位 6

四、 重大火灾应急反应程序 7

4.1 关于火灾应急通讯的规定 7

4.2 消防设施及人员配置 7

4.3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一般火情的应急措施 7

4.4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重大火灾的应急措施 7

4.5 办公生活小区、劳务基地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8

五、 培训与演练 9

六、 《应急预案》的维护 10

一、 前言

为切实加强消防管理,防止和减少突发火灾危害,确保港口生产、物资、设施和人身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应急预案》。

本《消防应急预案》适合于公司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

二、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能

2.1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构成

公司的“港口设施保安应急小组”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领导小组。该组织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安全及风险管理、操作部、设备部及资讯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

下表为“港口设施保安应急小组及联系方式”

成员 姓名 职位 具体任务 联系方式

在启动本《消防应急预案》时,由公司董事总经理任总指挥、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总监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2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 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审查、批准和修订。

2. 组织实施本《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演练。

3. 检查落实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 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发布命令、事故报警、灭火救援、现场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物资疏散、道路管制、内外联络等。

5.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6. 安排受损设施抢修,恢复生产。

7. 本《预案》明确闻学锋、张利达、龚雁飞、陈刚、徐利铭为日常消防工作责任人。

8. 本《预案》在公司发生火灾危害时启动。对于一般火情,公司保安在接报后,立即向119报警,同时迅速地组织扑救工作。

9.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地点: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或火灾现场)。

三、 港口防火重点部位

A. 仓库、变电所、加油站、水厂;

B. 木材、沥青、化工原料、纸浆、卷筒纸等易燃易爆物品作业现场和堆存区域;

C. 办公及生活区域、劳务基地;

D. 在港船舶发生火灾时,公司负责配合协助当地(水上)消防部门、海事部门等开展灭火救护工作。

四、 重大火灾应急反应程序

4.1 关于火灾应急通讯的规定

1. 固定电话报警号码(操作部中控室): 53710073

2. 闸口保安:53710035

3.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53710032

4. 高频报警通讯频道:

操作部中控室、现场调度: 1频道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 6频道

5. 警笛(小区内警报装置鸣号)

6. 火警电话:119

4.2 消防设施及人员配置

1. 港口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2. 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设施由保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3. 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禁烟标志。

4. 绘制港口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局图。

5. 警报装置、电话、对讲机等联络设备确保开启,使用畅通。

6. 保安(消防)人员确保24小时值勤。

7. 保安人员24小时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仓库、变电所、加油站、水厂由库场队、设备部负责自查。

8. 保安队按规定对进出港口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物资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港口严格盘问检查。

4.3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一般火情的应急措施

1. 火情所在部位发现人员应立即向保安(或中控)报告;根据火情实际情况同时向119报警。

2. 保安消防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扑救。

3. 相关部门兼职消防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就近利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扑救,及时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

4.4 消防重点部位出现重大火灾的应急措施

1. 发生重大火灾,必须按照“救人重于灭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快速实施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

2. 公司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 按《预案》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进入指定位置,进行现场组织指挥,领导灭火救灾工作。总指挥发布灭火救灾、人员物资疏散、暂时停工停产、应急终止、恢复生产等命令及对外信息发布;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2)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及时向119报警;组织公司内部保安(消防)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扑救;负责现场警戒、治安保卫、道路管制、内外联络等;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开展灭火行动。

(3) 设备部负责拉断电源,确保水源;负责火灾后港口受损设施、设备的修复。

(4) 操作部、库场队、机械队根据火情按“火灾应急领导小组”要求负责下达停产、人员和物资疏散指令;调遣必要的设施、机械和人员投入火灾救援行动。

4.5 办公生活小区、劳务基地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1. 发现火情立即向保安报警(或大声呼叫报警)。

2. 保安(消防)人员5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灭火行动;及时向发现者了解情况,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员是否受到威胁。

3. 对范围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报告现场情况。

4. 如发现火情蔓延,难以扑救,应拉响警报,拨打119向当地消防部门求援。

5. 迅速切断电源;关闭锅炉和液化汽;关闭火灾区域的门窗、通风系统,控制火势扩大;注意保护、隔离其他区域。

6. 利用广播、喊话稳定人员情绪,维持秩序,由现场保安将公司机关、后勤或劳务人员从小区大门(劳务基地大门)迅速向周围安全地带转移疏散。

7. 组织抢救重要物资、贵重物品、档案等。

8. 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开展扑救工作。

9. 当确认火已熄灭,立即排烟、抽水,彻底扑灭余火;布置人员值守,严防余火复燃。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现场。

10. 详细记录火警发生时间、地点、火警发现者、火灾种类、施救情况等。

五、 培训与演练

A. 运用各种工具、手段,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明确防火灭火在港口企业的重要意义。

B. 积极采取外培和内培的办法,加强专、兼职消防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C. 除昼夜巡查外,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检查。

D. 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六、 《应急预案》的维护

A. 本《消防应急预案》由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制订。

B.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应加强《预案》的跟踪管理,适时对有关措施进行检测、修订、调整,使其更加适应灾情突发时的救援实际。

C.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公司《消防管理办法》中与本《预案》有冲突时以本《预案》为准。

D. 本《预案》最终解释权归安全及风险管理部所有。

服装厂剪裁车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服装工厂员工作业行为规范

为了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执行力,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作业行为规范。

原料仓库

一、爱岗敬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不离岗串岗。

二、合理堆放物料。面里料和毛纱要根据成份和颜色的不同分区堆放。

三、面里料和毛纱入库。必须要有采购清单和凭质检科出具的检验报告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其它物料入库要凭采购申请单办理入库手续。

四、生产车间领取原料。必须严格根据生产部的生产指令单上计划数量进行发放。并要开具出库单双方签字确认。

五、新进库的面里料和毛纱要进行编号并建立色卡,并把此信息传递到开发部和生产部及商务部。每天新入库的原料要及时通知生产部。以便安排生产。

六、每季度要配合财务部对原料仓进行盘点。每月做报表交财务。同时要做到当日帐当日清。

七、退料。裁剪车间和针织车间退料,必须要根据裁剪报表和     报表上反映的数据进行办理。其它部门退料必须要提供物料使用清单方可办理。

八、补料。裁剪车间和针织车间补料,必须要凭部门主管申请生产经理签字确认的补料申请单方可办理。其它部门补料料必须要提供其部门经理签名的补料申请单才可办理。

裁剪车间

一、爱岗敬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不离岗串岗。

二、安全生产。上班开启电源开灯,下班断电源和关灯。

三、每天下班前打扫车间卫生。保持车间环境整洁。

四、根据生产部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每批订单裁剪工作开始前,先由裁剪主任到生产部领取生产指令单和裁剪资料(样衣,样板和工艺单),然后凭生产指令单到面料仓库领取此款订单所需用料。

六、每批面料要先进行复码和检查面料的品质并将面料放开预缩。如果发现有缺码和色差及布疵现象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待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开裁。

七、每次新款在排版前要先将样衣和样版及工艺单进行核对,面里料的实际门幅和工艺单上门幅是否一致。如果发现有误之处应及时报知主管部门,待主管与技术部沟通解决后方可排版。排版结束如果单耗超出计划单耗要及时报知生产部

八、排版结束后应先自行检查再由主管核查后方可拉料开裁。

九、做到拉料和裁片编号及分包准确无误。每包裁片捆扎牢固,并注明包号款号和尺码。

十、需要绣(印)花的裁片应分开扎包,待绣(印)花结束裁片返回裁剪间应先点数,看和发出的裁片数是否相符。同时还要查看绣花或印花的品质是否有品质问题。如果发现裁片数不对和有绣(印)花位置不对或漏绣(印)等问题应及时告知主管部门。

十一、裁片入半成品仓库要数量准确并附清单一份。(规章制度  )裁剪结束样衣返还生产部。

十二、每单裁剪结束后要做裁剪报表报交主管部门和面料仓库。

十三、整理好每单的面里余料。待生产结束后返交面料仓库。

半成品仓库

一、爱岗敬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不离岗串岗,尽职尽责把握好仓库的每一道环节。

二、合理存放物料,要做到辅料和裁片摆放有序整齐。

三、半成品入库,裁片及针织面料配件应清点数量,根据实交数量开具入库单并双方签字确认。

四、客供辅料入库,要根据客户提供的来料清单清点实物并开具入库单并建立辅料档案卡。如有差异应及时通知商务部。

五、公司采购部采购的辅料入库,要先通知品质部对所购辅料进行检验,在得到品质部认可方可入库并开具入库单。

六、半成品入库后要及时根据款号参照工艺单商务单为每包半成品配齐生产所需的辅料,包括缝纫线。如果辅料不齐应及时通知生产部。

七、各生产小组初次领取缝纫线按申请数量发放。后续领取必须以线或线筒换取,即把不用的线换取要用的线。年度生产结束生产小组必须将初次领取的数量如数返还,缺少的按实价赔偿。

八、缝制车间和后整车间领料要凭缝制车间主任开具的领料单领取。根据领料单上的客户和款号及数量配齐相应的半成品及所需的辅料和配件。当面清点根据实际发料数开具出库单并双方签字确认。

九、外发加工出库,要按生产部的通知要求配发款号和数量相应的半成品及所需辅料和配件。并当面清点按实际数量开具出库单双方签字确认。

十、缝制车间和后整车间及外发单位,换补裁片或辅料要凭有生产部签署换补意见的辅料补(换)单方可补换。

十一、缝制车间及外发单位退料,要按生产部的通知进行办理。

十二、每天必须做报表,报表和当天入出库单在每天八点前交生产办公室。每月要对仓库的辅料及物件进行盘点并做入出存报表。

缝制车间

一、爱岗敬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不离岗串岗。

二、缝制车间必须严格按照生产部的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缝制车间主任要实时掌控车间的产品生产进度和把握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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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间主任要协助生产小组长保持小组流水线的畅通。做好缝制车间的人员协调工作,保证车间生产的有序进行。

四、生产小组领料由车间主任开领料单到半成品仓库领取裁片和辅料。初次领料车间主任要根据生产小组的'产能和保证流水畅通的原则安排领料数量。严格控制产品积压现象。后续领料按生产小组的出货情况开领料单,即交多少领多少。车间主任在开领料单时应注明此款的最后交货日期,生产小组必须在规定期内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如果在规定期内不能完成所造成的损失由生产小组承担,车间主任负连带责任。

五、各生产小组初次领取缝纫线要按各自的生产需要填写申请单确定数量到半成品仓库领取。后续领取必须以线或线筒换取,即把不用的线换取要用的线。中途根据生产情况可以申请增加或减少。年度生产结束生产小组必须将初次领取的包括中途增加数量如数返还到半成品仓库,缺少的按实价赔偿。

六、领料由半成品仓库开领料出库单,领料人要根据出库单上的数量将领取的裁片和辅料数量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出库单上签字。如果再发现缺少现象由生产小组负责。

七、产品生产前小组长应先到车间主任处领取样衣和工艺单及所需的缝制净样板。同时由车间主任组织小组长,技术辅导和成品检验根据样衣和工艺单研讨产品的制作方法和方案。

八、产品大货生产前应先流水做一件产前样,由车间主任交生产部安排技术部确认。由技术部出具书面确认意见。大货生产必须严格根据工艺单的要求和确认意见并参照样衣进行生产。

九、大货生产必须按包流水,新产品应先流水出成品交到成品检验处进行检验。成品检验应及时将检验结果告知生产小组,同时填写成品检验报告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车间主任处。

十、技术辅导要严格控制半成品质量。要根据工艺单和大货产前样衣确认意见及样衣辅导各生产小组的大货生产,及时发现大货在生产中与工艺单及样衣不符的质量问题,同时要辅导生产小组及时改正并监督小组长将已做好不合格工序返修。杜绝不合格工序流到下一道工序。技术辅导每天要将缝制车间当天的生产质量状况填写半成品巡检报告,以书面的形式反馈到生产部。

十一、成品检验要严格根据工艺单的要求并参照样衣对成品进行检查,及时将检验情况反馈到生产小组长和车间技术辅导。每天要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将当天的成品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生产部。检验新款必须要有产前样衣确认单,如果未收到此款的产前样衣确认单应该拒检。

十二、每位组员必须服从小组长的工作安排并完成组长布置的生产任务。对有疑问的工序应及时请教车间技术辅导或组长,不可自作主张继续生产。对组长和技术辅导及车间主任提出的返修意见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返修。做下一道工序有义务监督上一道工序,发现上一道工序有错误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并汇报至组长,由组长监督当事人及时完成返修,如果做成成品两者负相等责任。

十三、成品必须经成品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到后整车间。所有返修成品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完成,特殊情况必须即时完成。

十四、缝制车间交货至后整车间,必须按款号分色分码,交货人和收货人必须当面将数量清点准确,然后由后整车间开具入库单双方签字确认。返修产品需开具返修单双方签字确认。

十五、车间主任密切关注各生产小组的交货情况,及时监督各生产小组根据领料单的数量交清成品。对不能做成成品需要报废的产品应及时查清情况并定责上报生产部。

十六、生产小组需要换补面辅料必须由小组长填写申请单交车间主任定责再报生产部确认,方可到半成品仓库换补。

后整车间

一、爱岗敬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不离岗串岗。

二、后整车间要保持产品摆放有序,合理安排生产流程。

三、后整车间必须严格按照生产部的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后整车间主任要实时掌控车间的生产进度和把握各工序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并要做好各工序的辅导工作。

四、锁订及整烫要严格根据工艺要求进行作业。车间主任对不能达标的产品要即时责令返工。每批新款开始生产前车间主任必须先根据工艺单及样衣整理出一件成品交生产部由技术部确认,以避免钮洞打错钮扣钉错等现象。

五、剪线头要认真细致负责,剪过线头的衣服不可留有活线头和死线头以及将衣服剪破的现象。

六、挂吊牌及包装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作业,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七、总检要必须严格根据工艺单的要求并参照生产部提供的样衣进行检验。不可漏查一件衣服,严格把控最后的质量关!

八、成品必须按款号分色分型号入库,由成品仓库点数按实入库数量开具入库单并双方签字确认。

九、后整车间主任每天必须填写生产进度日报表,在第二天上班第一时间报交生产部。

服装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

1.工作前检查剪裁机的安全情况。如电源线、开关是否完好等。

2.操作时,手必须远离机械运行过程中的危险部位。如刀片部位等。

3.手持剪裁机械用力要均匀,精力集中;防止断刀伤人。

4.两人配合操作要协调,做到“三不伤害”。

5.下班时,必须关闭设备电源。清理工作现场,做到文明整洁生产。

服装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

全管理制度

为严格遵守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5]292号)及《西安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安全管理,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责任行车一般事故;杜绝人身轻伤以上事故;确保每次封闭要点安全正点开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经营生产安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公司主管副处长负责。

⑵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对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

⑶ 组织项目施工,聘用业务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人数、施工专业等情况,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并且具备一定素质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确定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制定考核办法。

⑷ 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对分解到的目标、指标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

⑸ 建立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协施工队伍必须及时向人事劳资部门、安全部门申报,必须事先审核注册、持证等情况。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入场上岗。

⑹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⑺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在限期内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接到安全监察书和重大安全隐患通知单等,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力量进行整改。隐患消除后,必须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

⑻ 依据公司、电气化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发放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和施工作业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采用“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配备安全可靠的劳动保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施工。

⑼ 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发生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重复发生事故。

⑽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及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或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及个人,给予奖励或处罚。

2、项目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监督、保障的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上级党委和董事会负责。

⑵ 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研讨重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问题和安全生产重要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

⑶ 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优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做好“人”的安全生产思想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政治环境。

⑷ 教育党员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等方面的辩证关系,使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以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⑸ 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

手机写的,就答这么多吧,希望能帮到你

以上就是关于服装加工企业按哪行业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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