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国四标准?

   2023-04-13 12:31:56 网络780
核心提示:摩托车国四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2019年2月20日发布的通报称:国家标准GB14622-2016《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简称国四排放标准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销

摩托车国四标准?

摩托车国四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2019年2月20日发布的通报称:

国家标准GB14622-2016《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简称国四排放标准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摩托车都应满足国四排放标准。

从2019年7月1日起,停止国三标准车辆的上牌申报,无法上牌也意味着无法销售。在新的标准下,国四摩托车,进一步提升了排放控制耐久性要求,为了确保未来的摩托车更清洁、更环保。

扩展资料:

中国已有200多个城市实施了摩托车禁令。为了在全行业范围内积极推进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同时根据《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工信部装备司同意,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制定摩托车公告管理国四排放标准实施方案如下:

1、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国三产品申报,仅受理国四产品申报。2018年7月1日后不再发布国三车型公告。

2、申报国四车型公告时,应使用新的规格型号,与国三车型加以区分。由于新标准中对技术路线已有规定,国四车型不再单独给出推荐技术方案,以标准要求为准。

3、自19年7月1日开始所有国三产品完成产品升级切换,撤销所有国三产品公告,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产品均应符合国四排放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摩托车国四排放标准实施及监管信息通报

摩托车什么时候实施国三排放标准?

摩托车“三包”宗旨是: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热情服务,认真负责。摩托车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 第三条_ν谐怠叭庇行_谖1年或行驶6000千米,超过其中一项,则“三包”失效。“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及不可抗拒力造成的延误时间。“三包”有效期限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天。行驶里程以摩托车里程表显示的数字为依据。如发现购买者自行调整里程表上显示的里程数字,则按满6000千米计算。

青岛摩托车国几标准最新

三轮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自2011年7月1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国三标准要求。自2010年7月1日起制造商须制作完成经认证机构认可的车辆一致性证书,获证摩托车出厂时须随车附带该证书并接受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证执法监督。

同时规定对于新要求实施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按新要求重新进行确认和换发新的认证证书。对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检测标准的实施要求,并不免除此类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对于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暂停旧版认证证书,逾期三个月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旧版认证证书。

扩展资料:

国三标准及以上修订标准在车辆及部件认证中的执行要求为:

1、对于按GB 14622-2002 、18176-2002标准执行的摩托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机动车辆类(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25:2008)的换证截止日期(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新版标准证书转换工作;涉及三轮摩托车的GB 14622-2007、GB 18176-2007、GB 20998-2007标准的转换可延至2011年6月30日前。

2、对以上其他修订标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认证的车辆及部件需按照新版标准进行认证;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经通过认证的车辆及部件,《机动车辆类(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25:2008)的换证截止日期(2010年6月30日)前换发依据相应标准的认证证书。

3、对以上其他修订标准中已明确规定实施过渡期的,以标准规定日期完成换发依据相应标准的认证证书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3期

摩托车现在执行的是国四排放标准,国四是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之前的国三车到2019年7月1日以后停止生产和上牌,在以后几年时间内,摩托车的尾气排放标准都是国四,国五现在还没有具体的实行时间。

国四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通过催化转换器,控制和减少摩托车的排放物,将污染物数值减少到规定的数值以下,2019年7月1日之后,建议购买国四标准的摩托车,这样摩托车上牌就会比较方便。国三和国四标准是参照欧洲三号和欧洲四号标准制定,但是个别标准比欧三和欧四标准还要严格,国四标准主要是控制尾气排放中的有害气体含量,所以国四摩托车全部使用的电喷技术,通过这种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摩托车国四排放标准制定:

我国是摩托车生产和使用大国,但摩托车的整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国内的摩托车产品仍以化油器为主,而摩托车排放控制较为先进的国家和地区已普及电喷技术。鉴于摩托车排放控制仍有较大升级空间,为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环境保护部制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国四标准,以促进摩托车及其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

以上就是关于摩托车国四标准?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百科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头条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推荐产品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