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请假规定是什么

   2023-01-04 16:08:44 网络470
核心提示:怀孕期间不享有带薪产假,请假按事假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怀孕期间请假规定是什么

怀孕期间不享有带薪产假,请假按事假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女职工怀孕怎么请假

国家规定 女职工 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至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至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 结婚 、怀孕、 产假 、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 工资 ,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 退休 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

关于员工怀孕请假可以请哪些假,各有多少天的假期?

女职工怀孕怎么请假

你知道女职工怀孕怎么请假比较好吗?职场中,很多女职工怀孕后为了安心养胎,就会跟公司请假回家休息。但一般怀孕前期是很难请假的,那么怎么办才好呢?下面我为大家分享一下女职工怀孕怎么请假更好,有需要的朋友赶紧收藏起来吧

女职工怀孕怎么请假1

女职工怀孕了怎么请假?

除了正常的孕检外,怀孕的女职工需要请假休养的,仍然要根据正常的`请假流程办理手续,否则可能会构成劳动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这时,用人单位是有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而且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怀孕的女职工有以下请假要求:

1、请病假 ,需要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休假证明书;

2、请事假 ,需要得到单位的准许,否则可能构成旷工。

3、请产假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

4.去医院开证明 ,怀孕巧妙请假,可以直接去医院的。只要在医院进行孕检,女性可以和医生明确说一下,想要请假保胎,之后请医生开个病假条,这样请假的方法很巧妙,而且成功的几率是相当高的。请医生开请假条,这种方法请假很容易通过的。

女职工怀孕怎么请假2

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障?

1、限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以通知解除和裁员解除的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届满的,应顺延到女职工孕产期及哺乳期满。

2、享有假期待遇

女职工依法享有产检时间、产假、哺乳时间休假。

3、禁止从事劳动的范围

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怀孕的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合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并且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和值夜班。

4、获得生育津贴

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报销主要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费等。

孕妇休假的规定

1、保胎假。《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这个文件虽然当时针对的是国有企业,但是现在企业都在参照这一精神,对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胞胎休息的,可以请保胎假,保胎假按照病假待遇处理。2、产前假。《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请产前假期间,应作出勤对待未请产前假的,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安排夜班,给予正常上班待遇。需要指出的是,请产前假的条件有三个,即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3、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作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此外,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晚育者产假可以适当延长。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对上班族准妈妈来说,首先要面对的是处理产假与工作的关系,因为只有事先做好职场上的准备,才能让产假无后顾之忧。国家规定的产假具体包括:

1、女职工顺产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80天。

2、生育难产者产假在原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孕妇怀孕未满4个月不行流产者,享受15天产假。

5、孕妇怀孕满4个月不行流产者,享受42天产假。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假待遇。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陪产假有多少天?

每个地区的陪产假各有不同。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陕西两地的陪产假根据夫妻是否异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在上述29个省份中,河南、甘肃、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根据新版计生条例,河南的护理假为1个月,甘肃和云南的护理假为3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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