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煤化工行业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在直接液化、煤气化、气体净化、产品合成(油品、甲醇、氨、乙二醇、二甲醚等)、产品加工、副产回收、公用配套等领域已形成了一系列技术成果,具备了持续创新的基础。“十三五”时期应依托示范项目,推进技术升级和技术完善,形成一批煤化工核心创新成果。 一是要重视产业组织模式的创新突破。煤化工发展目标是为了实现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其产品不仅局限于化学品,产业也不应仅定位在化工行业,还可以涉及煤炭、油气、石化、电力、建材、冶金、农业等方面。比如用煤制氢作为炼厂氢源,会降低炼油厂成本,提高油品质量;集中建设洁净煤煤气化岛替代建材行业的分散燃煤,可以大幅降低建材行业的大气污染;煤气化低成本合成气用于直接还原铁,可带动钢铁行业用煤方式的变革;在大型煤化工基地内建设联产IGCC的发电装置,可实现较低成本的洁净煤燃机发电,逐步带动我国发电方式的变革;煤制烯烃、盐湖资源开发与PVC产业结合,可降低PVC能耗;煤化工的高浓度二氧化碳用于驱油、驱气、绿藻养殖等产业,可带动油气资源开发和沙漠治理。因此,集约化建设大型煤化工基地,有利于实现煤化工产业模式创新。 二是产业布局的创新不能偏废。要吸收石化产业和传统煤化工产业布局的经验和教训,创新布局模式,实现集约化布局、高水平发展。要立足长远规划,避免出现现有石化园区与城市发展的矛盾,预防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环保困境。在煤、水、产品运输、产业拓展等条件较好的地区规划布局一批国家级的煤化工基地,为今后几十年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来源: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院长助理 李志坚) 三是产业管理模式创新要有作为。国家目前对煤化工建设项目实行严格的核准制度,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长,企业耗费的精力多,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监管不足。今后随着审批体制的改革,煤化工的发展也将逐渐过渡到“简化审批、严格监管”的阶段。 “十三五”期间,国家对煤化工项目核准时,应重点关注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建设地区是否具备环境容量条件等,鼓励企业多开展一些研究和探索等方面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