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丙烷,又名氧化丙烯、甲基环氧乙烷、1,2-环氧丙烷,化学式为C3H6O,是非常重要的有机化合物原料,是仅次于聚丙烯和丙烯腈的第三大丙烯类衍生物。 环氧丙烷为无色醚味液体,低沸点、易燃,有手性,工业品一般为两种对映体的外消旋混合物。与水部分混溶,与乙醇、乙醚混溶。与戊烷、戊烯、环戊烷、环戊烯、二氯甲烷形成二元共沸混合物。有毒,对粘膜和皮肤有刺激性,可损伤眼角膜和结膜,引起呼吸系统疼痛,皮肤灼伤和肿胀,甚至组织坏死。
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环氧丙烷在2B类致癌物清单中。
环氧丙烷有国家抽检吗
现行有效的关于丙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
GB/T 22026-2008气雾剂级丙烷(A-108)
HG/T 3661.2-1999焊接切割用燃气-丙烷
SH 0553-1993工业丙烷、丁烷
SH/T 0614-1995工业丙烷、丁烷组分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环氧丙烷的理化性质
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塑料中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的测定》(gb 31604.27-2016)则采用了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和顶空气相色谱法两种检测方法来检测食品接触材料中的环氧乙烷。
海关在对出口食品监督管理中就将运用该标准进行监督抽检。
在此,海关再次提醒食品加工企业,食品企业是出口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可追溯性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环氧乙烷作为致癌物,严禁用于食品杀菌消毒;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要警惕环氧乙烷污染,采用正规企业生产的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
近期欧洲对环氧乙烷的监管和限制在逐步扩大,有条件的企业建议对出口食品进行自检,也可以定期将产品送至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避免出现食品出口不合格情况导致退运风险。
环氧丙烷 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透明低沸易燃液体,具有类似醚类气味;环氧丙烷工业产品为两种旋光异构体的外消旋混合物。凝固点-112.13℃,沸点34.24℃,相对密度(20/20℃)0.859,折射率(nD)1.3664,粘度(25℃)0.28 mPa·S。与水部分混溶[20℃ 时水中溶解度40.5%(重量);水在环氧丙烷中的溶解度12.8%(重量)],与乙醇、乙醚混溶,并与二氯甲烷、戊烷、戊烯、环戊烷、环戊烯等形成二元共沸物。
表1.1 环氧丙烷基本理化性质
项目 内容
外观 无色、低沸易燃液体。工业品为两种旋光异构体的外消旋混合物。
气味 具有醚类气味
分子式 C3H6O
沸点(101kPa) 34.24℃
凝固点 -112.13℃
密度 (20/20℃): 0.859
蒸汽压(25℃) 75.86kPa
燃烧热1887.6kJ/mol(来自生产厂家网站)
标准摩尔燃烧焓1915kJ/mol(据《石油化工设计手册》)
折射率 1.3664
闪点 闪点(开杯)-37℃
爆炸极限(在空气中) (V/V%):2.8--37.03.1~27.5%(VOL)
溶解性 溶于水、丙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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