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石化和印刷行业开征VOC排污费

   2017-06-10 00:22:20 9180
核心提示:文章摘要:为了改善环境质量,浙江省决定在全省对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开征VOCs排污费。

浙江对石化和印刷行业开征VOC排污费

    VOC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巨大影响。涂料是室内VOC的主要来源之一。所以,各国都对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中的VOC含量做了限制。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浙江省决定在全省对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开征VOCs排污费。     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日前联合发出的《关于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指出,确定该省现阶段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3。6元,征收范围为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2018年1月1日起征收标准调整为每污染当量4。8元。     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是否超标、排放量是否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是否属淘汰类等情况,浙江省物价局将实施差别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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