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小客车摇号和限行热点问题

   2022-10-31 22:08:23 网络870
核心提示:8月1日起,《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小客车增量指标采取摇号的方式获得。另外,2019年8月1日起,海南省对省外牌照小客车实施“限行”,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过120天。近日,不少市民拨打三亚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

三亚小客车摇号和限行热点问题

8月1日起,《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小客车增量指标采取摇号的方式获得。另外,2019年8月1日起,海南省对省外牌照小客车实施“限行”,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过120天。

近日,不少市民拨打三亚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三亚摇号和“限行”相关事宜。

对此,三亚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管所作了解答。

1、 问:我看到媒体发布公告说外地车牌在三亚限行,外地车辆需要再登记,该去哪里登记,如何办理?

答:根据《关于对部分小客车实施限行的通告》(试行),为保持和改善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合理配置道路交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及相关规定,自2019年8月1日0时起,对在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的非本省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小客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进入海南省道路行驶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须通过网络、电话或者窗口方式办理登记,每辆车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过120天,可多次办理。按文件开始登记时间为2019年8月1日。

2、问:之前已取得公证的车辆,8月1日是否可以到市交警支队上牌?

答:根据海南省交警总队《关于恢复办理部分小客车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公交警〔2018〕330号规定,关于办理已公正小客车登记业务事项自2018年8月1日起,海口交警支队先行恢复办理已由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变更登记业务,其他市县交警支大队于8月6日按上述事项恢复相关登记业务办理。请群众按规定于2018年8月6日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

3、问:我在朋友圈看到许多朋友转发海南省对非海南车牌小客车进行限行,行驶总天数不超过120天,该信息是否真实?

答:根据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7月31日发布的《关于对部分小客车实施限行的通告》(试行)请关注《海南交警》公众号,该通告属真实有效。

4、问:我的车出事故,达到了报废的标准,但车牌还没注销,一直在名下,现在想重新买一辆车,能否用之前的旧牌上新车?

答: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需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原号牌会自动保留一年,车辆注销业务办理完结后,请登录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端(www.hnjdctk.gov.cn)网站申请更新指标,然后在办理新车上牌时申请使用原号。

5、问:本人三亚户口,车是外地牌照,现在想要将车辆牌照转到三亚,如何办理?

答:根据海南省交警总队《关于恢复办理部分小客车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公交警〔2018〕330号规定,请登录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端(www.hnjdctk.gov.cn)按照提示步骤申请指标,指标申请成功后,迁入车辆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即可办理迁入业务。

6、问:汽车摇号政策表示,需要居住证并且连续24个月缴纳社保才行能参与摇号。我是三亚本地公务员,没有居住证,能否凭借在三亚的工作证明(代替居住证)直接摇号,另外,我名下还有一辆外地车,假设摇到号,是否可以将车辆落到三亚?(之前暂停外地车辆落户三亚,现在是否可以落)

答:非本省户籍人员申请摇号还需持有效的《居住证》根据海南省交警总队《关于恢复办理部分小客车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公交警〔2018〕330号规定,关于办理已公正小客车登记业务事项自2018年8月1日起,海口交警支队先行恢复办理已由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变更登记业务,其他市县交警支大队于8月6日按上述事项恢复相关登记业务办理。请登录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端(www.hnjdctk.gov.cn)按照提示步骤申请指标,指标申请成功后,迁入车辆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即可办理迁入业务。

7、问:外省车辆想在三亚行驶一个月以上,如何在网上办理通行证?

答:根据《关于对部分小客车实施限行的通告》(试行),为保持和改善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合理配置道路交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及相关规定,自2019年8月1日0时起,对在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的非本省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小客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进入海南省道路行驶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须通过网络、电话或者窗口方式办理登记,每辆车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过120天,可多次办理。

8、问:我的车于2017年12月卖掉,车牌可以保留一年,现在是否可以使用该车牌给新车上牌?

答:根据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二十九条、2018年5月16日0时前,单位或个人在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省的,该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请登录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端(www.hnjdctk.gov.cn)按照提示步骤申请指标,指标申请成功后,在保留原号牌一年的时间内,可使用原号,超出一年未提出申请使用原号,系统自动将原号作废。

9、问:我是海南万宁户籍,在三亚务工有缴纳社保,想咨询在三亚购车上牌需要什么条件?三亚汽车摇号的网站是哪个?

答:非三亚市户籍人员申请摇需在三亚车管所注册登记机动车的必须持有效的《居住证》请登录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端(www.hnjdctk.gov.cn)按照提示步骤申请指标。

10、问:我一直在三亚驾驶外地牌照的车辆,之前听说外地车辆在海南行驶需要登记,该如何登记?

答:对于外省车辆在海南省内通行根据《关于对部分小客车实施限行的通告》(试行)进入海南省道路行驶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须通过网络、电话或者窗口方式办理登记,每辆车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过120天,可多次办理。按文件开始登记时间为2019年8月1日。

11、问:户口已经迁入三亚,但小车是外省车牌,在三亚行驶是否可以更换三亚的车牌?

答:车辆需办理迁入登记的,迁入车辆应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请登录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端(www.hnjdctk.gov.cn)按照提示步骤申请指标,指标申请成功后,即可办理迁入业务。

12、问:本人三亚户籍,因车辆牌照落不下来,故一直使用外地牌照。现海南省发放文件表示外地牌照车辆需要登记并行驶天数不得超过120天,但已经在三亚生活很多年,这种情况是否能特殊处理?以及如何在网上办理登记?

答:根据《关于对部分小客车实施限行的通告》(试行),为保持和改善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合理配置道路交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及相关规定,自2019年8月1日0时起,对在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的非本省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小客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进入海南省道路行驶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须通过网络、电话或者窗口方式办理登记,每辆车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过120天,可多次办理。按文件开始登记时间为2019年8月1日,应按规定进行登记,不能给予特殊处理。

外地人在三亚买车要什么手续啊?没有本地户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管理,保证维修质量,维护维修企业及个体维修户和用户的正当权益,根据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经营汽车(包括挂车、半挂车)维修、维护或者专项维修、摩托车维修的企业和个体维修户(以下简称维修企业和个体维修户)均应遵守本办法。

部队对外营业的汽车、摩托车维修单位也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省、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政府主管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本着面向全行业管理的精神和精简的原则,上述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管理。

各级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规划工作,推广维修新技术,贯彻新技术标准;组织维修技术信息的交流工作;

(三)负责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定、技术标准规范、工时定额、收费标准、结算凭证的拟定和监督执行;

(四)负责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五)组织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以及职工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六)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统计资料,做好资料分析工作。第四条 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应当坚持“规划、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的方针,促进行业的横向联合,走专业化生产的道路,使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调发展。第二章 开业和歇业管理第五条 凡申请在本省境内经营汽车、摩托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经营汽车专项修理和摩托车修理的,由所在地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经营除前款之外的汽车、摩托车维修业的,由所在地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境外投资者申请经营汽车、摩托车维修业的,应当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六条 省、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汽车、摩托车维修市场和维修能力的供求情况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在收到开业申请书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第七条 申请经营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履行如下报批和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营业。

(一)填写《海南省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开业申请审批表》,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其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联营企业由联营各方主管部门批准),个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业技术条件进行技术审查,合格的发给技术合格证;

(三)外引内联举办汽车、摩托车维修业的,再报省或者市、县经济合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持上述批件和技术合格证,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大中型维修企业需经过筹建的,按照前款有关规定的程序报批筹建手续;筹建结束后,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开业申请和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开业登记。第八条 维修企业和个体维修户变更核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等登记事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维修企业和个体维修户因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然后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缴销《营业执照》,撤销银行账户。

临时停业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报告停业原因、起止时间。第九条 维修企业和个体维修户开业、变更、歇业、停业的有关税务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第三章 开业技术条件第十条 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按照经营项目分为以下四类:

(一)汽车大修、总成大修。包括从事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一、二级维护、小修,汽车专项修理,摩托车修理。

(二)汽车维护、小修。包括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小修,汽车专项修理,摩托车修理。

(三)汽车专项修理。指专门从事下列一项或者几项专项修理:汽车车身修理和喷漆、电器设备修理、蓄电池修理、篷布坐垫修理、水箱修理、轮胎修理、更换汽车门窗玻璃、汽车空调器修理。

(四)摩托车修理。

海南小汽车限购有法律依据吗?合法吗

外地人在三亚买车所办手续必要的证件有:

1、三亚居住证;

2、车辆上牌前必须取得指标证明文件(摇号)。

【特别注明】如果是新能源车,需要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其他小客车则需要通过摇号或者竞价的方法取得。

于在三亚买车摇号的一些申请条件:

1、居住在三亚市的个人,包括三亚市户籍人员,现役军人,港澳台及在三亚市持有有效身份证两年以上的外国人,持有居留证,连续三次缴纳社会保障金个月。 市户籍人员,非三亚市居民持有三亚市有效居住证,连续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名下没有登记的小汽车。

3、名下没有需要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

4、用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1、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

第一、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包括:

1、本省户籍人员;

2、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

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海南省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4、持有海南省有效居住证,且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含非本人原因漏缴,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定补缴的期限达到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连续24个月);

5、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第二、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

第三、名下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

第四、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2、关于摇号的流程:

摇号组织:增量指标摇号由调控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每个月摇号一次。

摇号方式:调控系统统一摇号,单位和个人分别摇号。

摇号公证:摇号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

摇号时间: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在摇号当月9日之前公布当月增量指标的计划配置数量,并于该月的26日组织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摇号时间或地点发生变化的,调控管理机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的通告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政府--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1997)

海南小汽车限购有法律依据,合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规定,买车人凭购车银行流水(含微信转账)合同等,择日在公证处给予该车辆进行公证事实,给予购车指标。

但是对于没有居住证的非本岛居民,不予办理公证,即使只有十几天或者一两个月就能拿到居住证人员,也不给公证书。

同时,对于购买二手车辆没有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的车辆不予公证,换句话说,没有公证的人员是需要未来摇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海南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47次、第153次、第1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1997年12月31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

  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省政府决定对《海南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三条修改为:“省、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政府主管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上述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对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进行管理。

被委托的组织可以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规划工作,推广维修新技术,贯彻新技术标准;组织维修技术信息的交流工作;

(三)负责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定、技术标准规范、工时定额、收费标准、结算凭证的拟定和监督执行;

(四)负责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五)组织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以及职工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六)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统计资料,做好资料分析工作。”

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物价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最新】三亚小客车摇号和限行热点问题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百科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头条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推荐产品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