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9月1日起实施

   2017-08-23 10:57:29 1750
核心提示:文章摘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提出了新的办法,老百姓凭一张身份证就能提取公积金

2017北京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9月1日起实施

  据报道,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该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提出了新的办法,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和材料将进一步简化,推进与住房等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让老百姓凭一张身份证就能提取公积金。

 


  该新政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公积金提取新举措

  一、取消的证明、单据

  证明

  1、异地购房证明

  2、社保证明

  3、退休证明

  4、离职证明

  5、补缴证明

  单据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预留印鉴卡》

  《提取申请书》

  《提取清册》

  《提取记录单》

  二、提取材料“瘦身”

  简化之后,最常见的5种公积金提取情况,市民带上身份证,填一张申请表即可完成办理。

  这5种情况包括:

  在北京市内购买商品房完成网签;

  使用北京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

  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

  在京无住房且租房;

  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销户提取的等。

  当然,还有一些“因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公有住房、两限房、夫妻共同提取等特殊情况”提取公积金的市民只需再辅助一份相关材料即可;缴存人离职离京,原则上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由缴存人在新建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另外还有单位办理公积金一站式办理等等。

  违规处罚

  对违法骗提他人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记入单位、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现个人申请提取过程中,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审核工作人员应立即终止业务办理,书面通报缴存单位;对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追缴违规提取金额,按照相关规定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也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新政实施后,将有效减少提取申请人的奔波,希望这种福利万民的政策能够多些地方实施。话说北京的小伙伴们听到这个消息,开心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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