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和固废的判定标准

   2022-11-06 00:36:31 网络860
核心提示:危废和固废的判定标准可以从几方面看:1、在涵盖范围上不同,危废是固废的一种,固废包含危废,危废处置要遵循相关法律;2、对环境及人体的危害上不同,固废危害性相对较小,有的可以直接被分解,危废危害大,往往能致人死亡,环境遭危废破坏后恢复难度大;

危废和固废的判定标准

危废和固废的判定标准可以从几方面看:

1、在涵盖范围上不同,危废是固废的一种,固废包含危废,危废处置要遵循相关法律;

2、对环境及人体的危害上不同,固废危害性相对较小,有的可以直接被分解,危废危害大,往往能致人死亡,环境遭危废破坏后恢复难度大;

3、在处理方法上不同,一般的固废都可以压实、分解、粉碎、焚烧、填埋等,但是,危废在处置之前,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4、在处理成本上不同,固废处理成本低,对处理企业的资质要求也低,危废处理成本高,对处理企业的资质要求也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一类和二类固废鉴定标准

【法律分析】: 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大类。其中,危险废物处置时必须要具备固废处理资质的。从事一般固废垃圾处理的企业,按照现有环保【法律法规】,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直辖市、市、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经营协议,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并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依法完善相关环保手续,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原则: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需遵守相关规定,具体可咨询当地商务部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利用的进入无害化处置设施,企业可自行寻找合适的处置方式。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有固废处理资质,依法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八十条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法律分析:一类、二类固体废物鉴定检测机构识别固体废物是否为一般废物,然后检测一般固体废物是一类固体废物还是二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特征和识别技术,

固体废物危险属性鉴别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固体废物的定义是: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已经丧失其原始使用价值或虽未丧失其使用价值但已经废弃或废弃的固体、半固体和气体物品和物质,以及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和物质。

根据要求,有必要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判断所鉴别的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危险废物,说明判断依据,并以报告的形式说明判断结果。

一类、二类固体废物鉴别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指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GB 5085识别标准、GB 5086和GB/T15555识别方法确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2、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 5086规定的方法进行浸出试验得到的浸出液中,任何污染物的浓度均不超过GB8978zui的高允许排放浓度,其酸碱度在6 ~ 9的范围内。

3、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国标5086规定的方法进行浸出试验得到的浸出液中,一种或多种污染物的浓度超过国标8978zui的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酸碱度在6 ~ 9范围之外。

检测一类、二类固体废物鉴别范围

1、常规样品类型:污泥、污水、废液、废渣、催化剂废渣、煤渣、矿渣等。

2、其他样品类:有机溶剂废弃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染料涂料废弃物、有机树脂类废弃物、感光材料废弃物、表面处理废弃物、焚烧处理残渣、其他废弃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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