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储存5年有什么依据没有?

   2022-11-07 05:46:46 网络2730
核心提示:不知问题中“自救器储存5年”的说法出自何处?在查到的下述两个现行有效的标准中均规定“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1054-2008《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本标准第5.14条规定:5.14 自救器使用有效期为3年。国家标准 GB

自救器储存5年有什么依据没有?

不知问题中“自救器储存5年”的说法出自何处?

在查到的下述两个现行有效的标准中均规定“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1054-2008《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

本标准第5.14条规定:

5.14 自救器使用有效期为3年。

国家标准 GB 24502-2009《煤矿用化学氧自救器》

本标准第5.4.15中内容:

5.4.15 自救器有效期

自救器有效期为3年。

压缩氧自救器使用前最底压力为多少

ZYX45压缩氧自救器主要技术参数:

有效防护时间:≥45min

供氧方式:定量供氧:≥1.2L/min

手动补氧:≥60L/min

自动补氧:≥60L/min

自动排气压力:(150~300)Pa

吸气温度: ≤50℃

质量(包括氧气和二氧化碳吸收剂):2.2kg

外型尺寸:(176×227×97)mm

工作原理

定量供氧:逆时针转动开关手轮,高压氧气从氧气瓶流到减压器内,减压后自动输出1.2L/min的氧气进入气囊。

手动补气供氧:用手指按补气压板,氧气以60L/min进入气囊,手指离开补气压板,供氧停止。

自动补气供氧:当呼吸系统为负压时,补气压板向内收缩,压迫补气杆打开供氧机构,氧气以60L/min进入气囊,当气囊迅速鼓起,补气压板离开补气杆,补气停止。

统配煤矿总公司自救器管理规定

压缩氧自救器又叫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是以高压压缩氧气作为氧气源的可重复使用的自救逃生器材,主要在煤矿或普通大气压的作业环境中发生有毒有害气体突出及缺氧窒息性灾害时使用。人体呼吸系统内部与外界隔绝,供遇险人员快速自救逃生时使用。 

压缩氧自救器技术参数:zmjt14

使用时间(min)30

气瓶公称压力(MPa)20

质 量(Kg)1.4

外形尺寸(mm)190×170×80

额定防护时间 15-45 min

氧气瓶工作压力 20 Mpa

定量供氧量 ≥1.2 L/min 

这个是压缩氧自救器的技术参数,

希望能帮到您!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759条 各矿是自救器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公司一通三防部是自救器业务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760条 自救器由通风科统一管理并配备专职人员。

第761条 各矿必须建立自救器管理制度,包括收发、检验、保管、使用和培训等制度。

第762条 必须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选用自救器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并经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授权生产的隔绝式自救器。

第763条 矿井自救器的配备数量应按入井人员每人一台计算,并保持不低于10%的备用量。

第764条 自救器的管理一般规定、使用与维护

(一)井下人员出井后必须及时将自救器交回发放室,不准把自救器私自留用或转借给他人。

(二)人员入井时必须佩带自救器,各矿安监部门负责把关检查,严禁不佩带自救器人员入井。

(三)各矿必须建立自救器发放室(包括维修、检查、更衣室、仓库),发放室温度保持在0℃以上,通风良好,环境整洁,无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腐蚀性气体或蒸汽。自救器统一由发放室管理,发放室面积按照各矿应配备的自救器台数计算,满足每台0.08m2的要求 。

(四)自救器发放室工作人员,按7人/千人配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专门从事自救器发放、维修、检验和保管工作。

(五)必须建立五本台帐,即:发放领用、进出库、使用更换、逐月管理统计、检验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

(六)携带自救器应避免碰撞、掉落,防止碰瘪外壳及引起外壳漏气,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收发自救器时必须当班检查自救器的完好性,如出现损坏、破损等现象,必须进行维修,无法修复的要及时注销报废。

(七)自救器数量不足必须及时补充,严禁使用已损坏和过期报废的自救器。

(八)各矿培训部门,负责对入井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自救器基本知识的培训,入井人员要求在30s内熟练完成自救器的操作使用。

(九)其它在矿井内作业单位自救器日常管理划归所服务矿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各矿必须配备自救器校验、维修、检查等专用设备、工具和材料等。

第765条 自救器使用与维护

(一)压缩氧自救器

1.压缩氧自救器应按说明书进行保管和使用,凡开启使用过的压缩氧自救器,必须由发放室进行刷洗、消毒、充气和更换二氧化碳吸收剂,无论使用时间长短,二氧化碳吸收剂必须全部更换。

2.压缩氧自救器存放和携带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其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维修,否则不能携带下井。

3.压缩氧自救器每半年检查一次气密性和氧气压力,二氧化碳吸收剂每半年更换一次,自救器存在橡胶老化的必须及时更换。

4.库存的二氧化碳吸收剂每季必须化验一次,对二氧化碳吸收率低于30%的、二氧化碳含量大于4%的、水分不能保持在15%~21%之间的,一律不准使用。

(二)化学氧自救器

1.化学氧自救器应按说明书进行保管和使用,应尽量避免碰撞。严禁将自救器当坐垫使用。

2.自救器不使用时严禁随意打开。

3.在携带自救器前,应检查外观有无损坏和碰撞凹痕,若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送交有关部门检查。

4.自救器只能佩戴使用一次,使用过的自救器已经报废,不得再次使用。

5.自救器应定期检查气密性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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