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入党?

   2022-08-27 12:04:32 网络650
核心提示:⒈、个人申请;⒉、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⒊、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⒋、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⒌、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⒍、入党宣誓;

怎么入党?

⒈、个人申请;

⒉、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⒊、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⒋、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⒌、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⒍、入党宣誓;

⒎、预备期;

⒏、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⒐、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⒑、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扩展资料

入党是指经过一定手续,得到某政党组织批准而成为该党之成员。亦特指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条件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入党

怎么入党??

入党的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申请入党程序:

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的规定: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文档下载

入党的要求是什么?

不是每个写了入党申请书的都能成为党员。 在学校里得品学兼优的才有可能成为党员, 程序如下: 入党的基本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 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金医学院推优规定(团总支) 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的发展,培养造就一批政治思想过硬、专业技术能力强,能够担负重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扩大党积极分子队伍,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一、推优标准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2、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克已奉公,关心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奉献,对集体的工作兢兢业业。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的纪律,积极参加班团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在班级和基层组织中起骨干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本学年获院级以上各类奖励(优秀团员、优秀班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等)。 6、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院业余党校学习取得结业证书。 8、获院团总支授予的"星级青年志愿者"以上的荣誉称号。 9、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推优程序 1、团小组向团支部推优,每学期二次。 2、团支委向班主任汇报商讨后,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候选人。 3、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院团总支下发的推优表。 4、各班团支部将推荐表上报院团总支,院团总支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并广泛征求有关科室、系部和有关任课教师的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后,推荐名单上报党支部。 5、学期末院团总支了解各系推优发展情况,每学年总结上报院党总支。 3、确定推优名单(团总支) 团总支对各团支部上报的推优名单进行考察,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团总支汇总梳理学生表现情况,确定的优秀同学名单,发放、填写《优秀团员列入建党对象推荐表》,分别报各系党支部。 4、确定考察对象(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经团总支推优上来的同学,须经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确定为考察对象,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上报党总支组织部门备案。 5、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公示无疑义,党支部要通知其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6、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7、定期考察(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党小组还要定期进行考察。将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党支部 8、党支部征求意见(党支部) 向党内外群众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9、思想汇报(考察发展对象) 每季度至少交一份思想汇报(书面),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确定预备党员(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确定预备党员的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重点进行培养教育。 12、向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 13、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4、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6、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7、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8、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9、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20、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1、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2、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 23、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缴纳党费。 24、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25、入党档案材料14项 1. 入党申请书、 2. 业余党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3. 团总支推优表、 4. 建党对象公示单、 5. 建党对象考察表、 6. 思想汇报材料、 7. 政审材料、 8. 预备党员公示单、 9. 入党志愿书、 10. 支部决议、 11. 党员综合材料、 12.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报告、 13.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单、 14. 支部决议。

普通人怎么加入中国共产党?

必履行严格的入党手续,甚至自己就可以宣布自己是党员,严格的组织性会把知识分子给吓跑。争论的实质关系到一个重大原则问题:是把党视为有组织的部队,因而党员必须服从党的纪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还是把党看做一种组织上不定型、允许自由出入的俱乐部,因而党员可以不服从党的纪律。我们党接受了列宁的建党思想,在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把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明确地规定为党员的基本条件。我们党也始终认为,只有把党建设成为无产阶级有严密组织、严格纪律的战斗力很强的队伍,才能夺取党的事业的胜利。每一个申请加入党的人都应当从这个高度来认识党员为什么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 为党积极工作,是指党员有义务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并竭心尽力地干好工作。党内的工作大致分为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两个部分。主要包括:参加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工作参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以及时事形势教育活动参加党内组织的各种联系群众的工作,参加党员的发展工作参加党组织分配的各种群众团体的工作和社会工作等。 为党"积极工作",从理论上讲,它是入党后的行为,党员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和职责。但一天没有被发展为党员,也就没有这种义务。那么对非党员的积极分子来说,怎样把为党积极工作作为入党条件衡量自己、要求自己呢?首先,要树立为党积极工作的意识。申请加入党是自愿行为,是出于个人志向的一种政治上的追求,是思想支配下的一种行为。因此,有了这种志向的选择,就要不断地培养自己的党员意识。说到底,就是要把思想入党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为党工作的意识。其次,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这是说,党组织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观其行",尤其是一些群众性、公益性活动中的表现,作为判断入党后能否为党积极工作的前提。 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既是党对申请入党的同志提出的一个条件,也是党为保证自己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及保持战斗力的基础。 四、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所谓党的决议,是指为完成党的总任务、总目标,针对某项工作或某件事情,经过党的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党的决议是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执行的。因此,凡申请加入党的同志,必须具备愿意执行党的决议的条件。 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应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党的决议代表多数党员的意志,个人必须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这一原则表明,我们党在决定问题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办事。因此,任何党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决议,而不能违背。在行动上自觉地贯彻党的决议,才称得上合格党员。另一方面,对党的决议允许有不同意见,并可以保留,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对党的决议有分歧是正常现象,人们对任何事物的认知不可能达到完全的一致,总是有不同观点的。我们党总是鼓励那些勇于提出不同意见、不同见识的同志,因为目标是一致的。如果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正确的态度是:一是可以保留,但不允许有任何诋毁党的决议的言行,而且在行动上要坚决执行二是向上级组织反映不同意见,但只要党组织没有作出修正、更改、撤销决议的决定,仍要无条件地执行党的决议,不能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党员不能自行其是,不能把自己置于组织之上,更不能自以为是,只能维护党的团结,党才有力量。所以,申请加入党的同志,必须在入党前就应具有愿意执行党的决议的观念,不愿意或做不到执行党的决议的人是不能当党员的。 五、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为什么要把愿意按期交纳党费作为申请入党的一个条件呢? 其意义有两点: 1.党费是党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由于党是政治组织,它不能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只能从自己的党员生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货币(实物),作为开展活动的经费。如果党没有经费是无法开展活动的,诸如各种宣传舆论必有设备、器械,举办的党报党刊,以及电台等等党员教育活动中购置的书籍和刊物费用等等,都需要支付大量的开支。因此,党员有义务向党提供党费,以保证党有足够的经费开展活动。 2.党员按期交纳党费是关心党的事业的表现,也是党检验党员有组织观念的一个重要标志。党员必须关心和忠诚党的事业,不仅要出色地完成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也要在物质上帮助党、支持党。在战争年代,许多党员在领到一点津贴时,首先想到的是交纳党费;有的党员在牺牲前想到的还是把自己的值钱遗物作为向党交纳的最后一次党费,表现了对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组织观念。 在建设时期,也有许多党员自愿多交党费,甚至有的在辞世前嘱托亲属将自己毕生的积蓄全部交给党。申请加入党的同志,应当充分理解按期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在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要自觉地亲自按期按规定交纳党费。这是强调要主动交纳和按期交纳党费。应当承认,我们现在有些党员既不能做到主动交纳,也不能按期交纳,要么就是组织委员追着去收,要么就是嫌按月交太麻烦,索性一交就是半年一年。这些行为有损共产党员的形象,是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因此,申请加入党的同志必须懂得,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要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定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组织批准,予以除名。 总之,党章第一条的规定,只是对申请入党同志的基本要求,应当正确理解并真诚照此去做。 你不是团员,完全可以申请入党。 你可向你所在公司的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并经常向他们作思想汇报,接受党组织对你的培养、考验,条件成熟时党组织会适时吸收你加入中国共产党的。

普通人加入共产党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即可申请,有固定工作的可以向工作单位的党组织申请入党,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党组织进行申请入党。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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