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未经验收违规使用怎么处罚

   2022-08-01 13:33:07 网络670
核心提示: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未经验收违规使用的将处以5-20万的罚款,严重的将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第七十九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

电梯未经验收违规使用怎么处罚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未经验收违规使用的将处以5-20万的罚款,严重的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

第七十九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已经出厂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或者清洗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

电梯井坠亡事故频发敲响安全生产警钟。2012年9月22日,一名湖南籍女游客在南京东路华联商厦的电梯井内,从6楼直坠地面身亡。今天,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区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案件,并在东方网进行网络直播。

公诉人指出,由于承担电梯安装任务的两名被告何某和蒋某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一人死亡,应当按照《刑法》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资料显示,这是上海首例涉及电梯坠亡事故的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法庭将择日宣判。

据调查,2012年2月,上海恒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华联商厦签订产品安装合同,为商厦安装两部客梯。何某作为恒翔公司大修部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兼安全员,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安全监管等工作,蒋某为具体施工安装人员。

9月22日上午施工时,何某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擅自离岗外出,且未对现场作业安全进行相关布置。11时30分许,蒋某在6楼电梯井道内独自进行电缆布线作业,当时,电梯轿厢停在7楼,他违反施工安全规定,在电梯门口未设置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措施。

12时许,湖南籍女游客张女士来到6楼电梯门前按下按钮,电梯门打开后,她未发现其中并无电梯轿厢,直接踏入电梯井,坠落到1楼,当场死亡。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出,《刑法》第134条和2008年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8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因此,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两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检察官还指出,近几年来,上海等地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导致多人伤亡,引发社会公众对电梯安全的广泛关注。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既体现出我国法律对于社会安全秩序和公民生命权利的保障,也有利于各界关注电梯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避免悲剧重演。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上海首例电梯坠亡重大责任事故案开审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电梯无证使用可以投诉吗?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未经验收违规使用的将处以1-10万的罚款,严重的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

(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五)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无维保合同电梯适用于哪条处罚条款?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电梯无证使用可以投诉。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按照今年8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正在使用的电梯每年也必须接受一次安全检查,如果没有“安全证书”,市民可向当地有关质监部门投诉。

没有电梯技术人员上岗证书就擅自维修电梯导致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承担什么责任?

适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来处罚。如没有《电梯使用标志》,由于这个标志和电梯是1对1的,每个电梯也只有一份,所以为了避免标志丢失很多单位会在电梯里面张贴一张复印件,这张复印件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如果电梯没有维保,就等于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如果发现无维保,可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来处罚。

法律分析

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必须有厂家和专业的维修单位,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如果电梯没有《电梯使用标志》的标签,这个标志同时也是证明电梯通过年检的凭证,上面记录着电梯下次检验日期,如果逾期没有年检,那就意味着这个电梯已经处于非法运行状态,应当禁止使用。当然,由于这个标志和电梯是1对1的,每个电梯也只有一份。如果电梯没有维保,就等于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如果发现无维保,市民可拨打投诉电话进行投诉。监管部门一旦受理,监管部门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中相关规定进行相关处罚。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电梯分公司必须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如果没有,必须有总公司来签合同,分公司授权进行维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二)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如果没有电梯技术人员上岗证书,就擅自维修电梯出现相关安全事故的。在出事的这台电梯所绑定的维保公司,无论是生产还是工程,公司都将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视情节其轻重会处于相关的行政处罚或以更高的处罚展现出来。

如果没有相关的上岗证书并没有在相关的保险公司进行参保的情况下,则意味着相关的费用要由这一家维保公司来承担。如果说是由这家维保公司许可的,或者是在这家维保公司知情的情况下出现的安全事故由维保公司承担。

如果出现了安全事故的这一个工作人员未经维保公司同意,又没有电梯技术人员上岗证书,而擅自打开电梯出现事故的。由自身承担相关的责任。这里的责任除了自己在安全事故当中所出现的相关费用以外,还需要承担由质监局,安监局和市场监管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很有可能面临终身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事务的行政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电梯未经验收违规使用怎么处罚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百科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头条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推荐产品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