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料消耗国家标准是多少钢铁料消耗国家标准是多少

   2022-06-23 04:03:03 网络660
核心提示:钢铁生产钢铁料消耗是一个技术经济指标,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是,近几年的冶金行业对标挖潜平台提供行业先进指标和平均指标。行业先进指标是990kg/t(包含了副公差轧制因素),平均水平1085kg/t,落后指标1250kg/t。钢铁企业的

钢铁料消耗国家标准是多少钢铁料消耗国家标准是多少

钢铁生产钢铁料消耗是一个技术经济指标,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是,近几年的冶金行业对标挖潜平台提供行业先进指标和平均指标。行业先进指标是990kg/t(包含了副公差轧制因素),平均水平1085kg/t,落后指标1250kg/t。

钢铁企业的能耗指标

炼铁是将金属铁从含铁矿物(主要为铁的氧化物)中提炼出来的工艺过程,主要有高炉法,直接还原法,熔融还原法,等离子法。从冶金学角度而言,炼铁即是铁生锈、逐步矿化的逆行为,简单的说,从含铁的化合物里把纯铁还原出来。实际生产中,纯粹的铁不常见。更多的是得到铁碳合金。其反应式为:

Fe2O3+3CO==2Fe+3CO2(高温)

Fe3O4+2CO==3Fe+2CO2(高温)

C+O2==CO2(高温)

C+CO2==2CO(高温)

炼铁是将铁矿石或烧结球团矿、锰矿石、石灰石和焦炭按一定比例予以混匀送至料仓,然后再送至高炉,从高炉下部吹入1000℃左右的热风,使焦炭燃烧产生大量的高温还原气体煤气,从而加热炉料并使其发生化学反应。在1100℃左右铁矿石开始软化,1400℃熔化形成铁水与液体渣,分层存于炉缸。之后,进行出铁、出渣作业。

炼铁生产所需的原料、燃料,生产的产品与副产品的性质,以及生产的环境条件,给炼铁人员带来了一系列潜在的职业危害。例如,在矿石与焦炭运输、装卸,破碎与筛分,烧结矿整粒与筛分过程中,都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在高炉炉前出铁场,设备、设施、管道布置密集,作业种类多,人员较集中,危险有害因素最为集中,如炉前作业的高温辐射,出铁、出渣会产生大量的烟尘,铁水、熔渣遇水会发生爆炸;开铁口机、起重机造成的伤害等;炼铁厂煤气泄漏可致人中毒,高炉煤气与空气混合可发生爆炸,其爆炸威力很大;喷吹烟煤粉可发生粉尘爆炸;另外,还有炼铁区的噪声,以及机具、车辆的伤害等。如此众多的危险因素,威胁着生产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炼钢是以生铁、废钢、造渣材料等为原料,通过加热熔化、造渣、脱磷、氧化脱碳与除气、还原脱氧脱硫、去除杂质生产钢的冶炼过程。

炼钢过程:

加料

向电炉或转炉内加入铁水或废钢等原材料的操作,是炼钢操作的第一步。

造渣:调整钢、铁生产中熔渣成分、碱度和粘度及其反应能力的操作。目的是通过渣——金属反应炼出具有所要求成分和温度的金属。例如氧气顶吹转炉造渣和吹氧操作是为了生成有足够流动性和碱度的熔渣,能够向金属液面中传递足够的氧,以便把硫、磷降到计划钢种的上限以下,并使吹氧时喷溅和溢渣的量减至最小。出渣

炼钢时根据不同冶炼条件和目的在冶炼过程中所采取的放渣或扒渣操作。如用单渣法冶炼时,氧化末期须扒氧化渣;用双渣法造还原渣时,原来的氧化渣必须彻底放出,以防回磷等。

熔池搅拌

向金属熔池供应能量,使金属液和熔渣产生运动,以改善冶金反应的动力学条件。熔池搅拌可藉助于气体、机械、电磁感应等方法来实现。

脱磷

减少钢液中含磷量的化学反应。磷是钢中有害杂质之一。含磷较多的钢,在室温或更低的温度下使用时,容易脆裂,称为“冷脆”。钢中含碳越高,磷引起的脆性越严重。一般普通钢中规定含磷量不超过 0.045%,优质钢要求含磷更少。

电炉底吹

:通过置于炉底的喷嘴将N2、Ar、CO2、CO、CH4、O2等气体根据工艺要求吹入炉内熔池以达到加速熔化,促进冶金反应过程的目的。采用底吹工艺可缩短冶炼时间,降低电耗,改善脱磷、脱硫操作,提高钢中残锰量,提高金属和合金收得率。并能使钢水成分、温度更均匀,从而改善钢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

熔化期

 :炼钢的熔化期主要是对平炉和电炉炼钢而言。电弧炉炼钢从通电开始到炉

料全部熔清为止、平炉炼钢从兑完铁水到炉料全部化完为止都称熔化期。熔化期的任务是尽快将炉料熔化及升温,并造好熔化期的炉渣。

氧化期和脱炭期

 :普通功率电弧炉炼钢的氧化期,通常指炉料溶清、取样分析到扒完氧化渣这一工艺阶段。也有认为是从吹氧或加矿脱碳开始的。氧化期的主要任务是氧化钢液中的碳、磷;去除气体及夹杂物;使钢液均匀加热升温。脱碳是氧化期的一项重要操作工艺。为了保证钢的纯净度,要求脱碳量大于0.2%左右。

精炼期

:炼钢过程通过造渣和其他方法把对钢的质量有害的一些元素和化合物,经化学反应选入气相或排、浮入渣中,使之从钢液中排除的工艺操作期。

还原期

 :普通功率电弧炉炼钢操作中,通常把氧化末期扒渣完毕到出钢这段时间称为还原期。其主要任务是造还原渣进行扩散、脱氧、脱硫、控制化学成分和调整温度。目前高功率和超功率电弧炉炼钢操作已取消还原期。

炉外精炼

:将炼钢炉(转炉、电炉等)中初炼过的钢液移到另一个容器中进行精炼的炼钢过程,也叫二次冶金。炼钢过程因此分为初炼和精炼两步进行。初炼:炉料在氧化性气氛的炉内进行熔化、脱磷、脱碳和主合金化。精炼:将初炼的钢液在真空、惰性气体或还原性气氛的容器中进行脱气、脱氧、脱硫,去除夹杂物和进行成分微调等。将炼钢分两步进行的好处是:可提高钢的质量,缩短冶炼时间,简化工艺过程并降低生产成本。炉外精炼的种类很多,大致可分为常压下炉外精炼和真空下炉外精炼两类。按处理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钢包处理型炉外精炼及钢包精炼型炉外精炼等。

钢液搅拌

:炉外精炼过程中对钢液进行的搅拌。它使钢液成分和温度均匀化,并能促进冶金反应。多数冶金反应过程是相界面反应,反应物和生成物的扩散速度是这些反应的限制性环节。钢液在静止状态下,其冶金反应速度很慢,如电炉中静止的钢液脱硫需30~60分钟;而在炉精炼中采取搅拌钢液的办法脱硫只需3~5分钟。钢液在静止状态下,夹杂物*上浮除去,排除速度较慢;搅拌钢液时,夹杂物的除去速度按指数规律递增,并与搅拌强度、类型和夹杂物的特性、浓度有关。

钢包喂丝

:通过喂丝机向钢包内喂入用铁皮包裹的脱氧、脱硫及微调成分的粉剂,如Ca-Si粉、或直接喂入铝线、碳线等对钢水进行深脱硫、钙处理以及微调钢中碳和铝等成分的方法。

钢包处理

:钢包处理型炉外精炼的简称。其特点是精炼时间短(约10~30分钟),精炼任务单一,没有补偿钢水温度降低的加热装置,工艺操作简单,设备投资少。它有钢水脱气、脱硫、成分控制和改变夹杂物形态等装置。如真空循环脱气法(RH、DH),钢包真空吹氩法(Gazid),钢包喷粉处理法(IJ、TN、SL)等均属此类。

钢包精炼

:钢包精炼型炉外精炼的简称。其特点是比钢包处理的精炼时间长(约60~180分钟),具有多种精炼功能,有补偿钢水温度降低的加热装置,适于各类高合金钢和特殊性能钢种(如超纯钢种)的精炼。真空吹氧脱碳法(VOD)、真空电弧加热脱气法(VAD)、钢包精炼法(ASEA-SKF)、封闭式吹氩成分微调法(CAS)等,均属此类;与此类似的还有氩氧脱碳法(AOD)。

惰性气体处理

:向钢液中吹入惰性气体Ar,这种气体本身不参与冶金反应,但从钢水中上升的每个小气泡都相当于一个“小真空室”(气泡中H2、N2、CO的分压接近于零),具有“气洗”作用。炉外精炼法生产不锈钢的原理,就是应用不同的CO分压下碳铬和温度之间的平衡关系。用惰性气体加氧进行精炼脱碳,可以降低碳氧反应中CO分压,在较低温度的条件下,碳含量降低而铬不被氧化。

预合金化

:向钢液加入一种或几种合金元素,使其达到成品钢成分规格要求的操作过程称为合金化。多数情况下脱氧和合金化是同时进行的,加入钢中的脱氧剂一部分消耗于钢的脱氧,转化为脱氧产物排出;另一部则为钢水所吸收,起合金化作用。在脱氧操作未全部完成前,与脱氧剂同时加入的合金被钢水吸收所起到的合金化作用称为预合金化。

成分控制

:保证成品钢成分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的操作。成分控制贯穿于从配料到出钢的各个环节,但重点是合金化时对合金元素成分的控制。对优质钢往往要求把成分精确地控制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一般在不影响钢性能的前提下,按中、下限控制。

增硅

:吹炼终点时,钢液中含硅量极低。为达到各钢号对硅含量的要求,必须以合金料形式加入一定量的硅。它除了用作脱氧剂消耗部分外,还使钢液中的硅增加。增硅量要经过准确计算,不可超过吹炼钢种所允许的范围。

终点控制

:氧气转炉炼钢吹炼终点(吹氧结束)时使金属的化学成分和温度同时达到计划钢种出钢要求而进行的控制。终点控制有增碳法和拉碳法两种方法。

出钢

 :钢液的温度和成分达到所炼钢种的规定要求时将钢水放出的操作。出钢时要注意防止熔渣流入钢包。用于调整钢水温度、成分和脱氧用的添加剂在出钢过程中加入钢包或出钢流中也叫脱氧合金化。

粉末冶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根据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燃料发热量以燃料应用基(即实际所使用的燃料)低位发热量为基准。并规定:(1)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kJ的固体燃料,称1kg标准煤(kg)。在统计计算中,可采用吨、万吨标准煤(t,万t)。(2)低位发热量等于41.82kJ(10000kcal)的液体燃料或气体燃料,称1kg标准油(kg)或1m3 标准气。在统计计算中,可采用吨、万吨标准油(t,万t)或千标准立方米、百万标准立方米标准气。(3)计算综合能耗时,其能源消耗量可用千克标准煤或吨标准煤表示。也可简写成千克标煤或吨标煤。1kg标准煤等于0.7000kg标准油,或等于0.7000m3 标准气;1kg标准油,或1m3 标准气等于1.4286kg标准煤。企业消耗的一次能源量,均按应用基低(位)发热量换算为标准煤量。企业消耗的二次能源,均应折算到一次能源。其中,燃料能源应以应用基低(位)发热量为折算基础。企业中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均应折算到次能源。

1.吨钢综合能耗

吨钢综合能耗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每吨钢消耗的各种能源自耗总量。能源消耗总量必须是将各种能源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分别折算为同一标准单位后的总和。企业自耗能源包括统计报告期内生产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及其辅助生产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标煤),即企业自耗全部能源量,单位是kg/t。

2.吨钢可比能耗

联合企业吨钢可比能耗的含义是指钢铁企业以钢为代表产品前后工序能力配套生产所需要的能源消耗。是指企业每生产1t钢从炼焦、烧结、炼铁、炼钢直到成品钢材配套生产所必需的耗能量、企业燃料加工与运输、机车运输及能源亏损所分摊到每吨钢的耗能量之和。不包括钢铁企业的矿山、选矿、铁合金、耐火材料、炭素制品、焦化回收产品精制及其他产品生产、辅助生产及非生产的能耗。

吨钢可比能耗界定了统计范围,特别强调了“配套”生产吨钢这一口径,从而消除了企业生产构成差异对能耗的影响。如企业购入或外销生铁时,计算吨钢可比能耗可将这部分生铁的生产能耗补入或扣除。计算方法见《钢铁企业能源平衡及耗能指标计算办法的暂行规定》。目前,我国钢铁联合企业之间的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产品结构、企业规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各企业所计算出的吨钢可比能耗数值存在很大的差异。如2004年,先进值与落后值相比差值在449kg/t,这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因此,企业之间相比较,应是在相近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产品结构等情况下进行比较。

3.国内外钢铁工业能耗指标的区别

国外统计范围较简单,仅包括主要生产流程——烧结、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国外的统计范围与国内较接近,但存在着差别,统计范围稍有不同,我国吨钢可比能耗包括焦化,不含铁合金;国外则反之。含义不同。吨钢可比能耗是人为设定的计算能耗,即“配套”生产1t钢材时,在各生产工序上消耗的能源总和;国外吨钢能耗为实际生产的统’计能耗。国内外企业能耗指标的区别见表1。

表1 国内外企业能耗指标的区别 项目 吨钢综合能耗 吨钢可比能耗 国外吨钢能耗 统计范围 企业范围内的全部能源消耗,包括钢铁生产、辅料生产、非钢铁生产耗能及生产、辅助工序企业内的生活耗能 企业配套生产每吨钢的主生产工序耗能,包括铁、钢、轧系统及企业内的运输、燃气和油的加工输送能耗,以及能源亏损等 企业范围内的能源消耗,生产构成一般为铁(无焦化)、钢(含铁合金)、轧系统,为钢铁生产直接相关的能耗 数据性质 实际消耗指标 人为“配套”的计算值 实际消耗指标 用途 用于分析本企业管理、技术进步和生产构成等方面的改变 可用于国内企业间的对比分析 国外国家间和企业间的对比分析 由以上分析得知,吨钢综合能耗、吨钢可比能耗及国外吨钢能耗间都有一定的“不可比性”,为进行国际间的分析比较,应对能耗指标进行修正。即按国外的统计口径对我国的吨钢综合能耗统计范围进行调整。

炼钢氧气单耗??和氮气单耗??

《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7]68号“关于编制2008年有色金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及全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色协综字[2008]242号“关于下达2008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国家标准《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编制任务由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完成时间2009年

二、编制原则

依据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生产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具体情况,本次标准的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产业可持续发展,突出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满足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

2、规定能耗统计范围,统一能耗计量计算方法,确定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的能耗限额指标。

3、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2000、GB/T1.2-2000、GB/T20001.4和《有色金属冶炼产品、行业标准编写示例》的要求进行,并符合《国家标准编写模板》的电子文本要求。

三、编制背景及意义

我国的再生铅冶炼企业规模小,能耗高,在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中难以形成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而且小规模冶炼遍地开花,给我国再生铅产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200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铅锌产业准入条件》,该《条件》对铅再生利用项目、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铅锌行业准入条件》的出台有利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保持铅供需基本平衡,按照规划有序发展,限制铅冶炼能力盲目增长。

1. 再生铅冶炼规模和外部条件:现有再生铅企业的生产准入规模应大于10000吨/年;改造、扩建再生铅项目,规模必须在2万吨/年以上;新建再生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5万吨/年。鼓励大中型优势铅冶炼企业并购小型再生铅厂与铅熔炼炉合并处理或者附带回收处理再生铅。

2. 再生铅冶炼工艺装备:发展循环经济,支持铅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需要提高铅再生回收企业的技术和环保水平,走规模化、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新建及现有再生铅项目,废杂铅的回收、处理必须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再生铅企业必须整只回收废铅酸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要求贮存,并使用机械化破碎分选,将塑料、铅极板、含铅物料、废酸液分别回收、处理,破碎过程中采用水力分选的,必须做到水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泄。对分选出的铅膏必须进行脱硫预处理(或送硫化铅精矿冶炼厂合并处理),脱硫母液必须进行处理并回收副产品。不得带壳直接熔炼废铅酸蓄电池。熔炼、精炼必须采用国际先进的短窑设备或等同设备,熔炼过程中加料、放料、精炼铸锭必须采用机械化操作。禁止利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建设再生铅。

3. 再生铅冶炼能源消耗:现有铅冶炼企业综合能耗要低于650千克标准煤/吨;现有冶炼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在“十一五”末达到新建企业能耗水平。新建及现有再生铅项目,必须有节能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确保符合国家能耗标准。再生铅冶炼能耗应低于130千克标准煤/吨铅,电耗低于100千瓦时/吨铅。新建再生铅企业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7%,现有再生铅企业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5%,冶炼弃渣中铅含量小于2%,废水循环利用率大于90%。

4. 再生铅冶炼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必须有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回收等节能设施。烟气制酸严禁采用热浓酸洗工艺。冶炼尾气余热回收、收尘或尾气低二氧化硫浓度治理工艺及设备必须满足国家《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但是,对于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和各冶炼工序能耗以及能耗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以此来规范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管理,完善再生铅产业体系,限制小规模、能耗高企业的准入并逐步淘汰,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和满足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此,针对上述问题,本标准对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进行了规定。

四、编制过程简介

为了使新制定的标准更科学、准确、合理,组织了起草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填写了“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任务书”,确定了制定原则,并对再生铅主要冶炼企业进行了调研。

1. 2007年11月,成立标准制定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

2. 2008年2月,编制小组提出标准草案;

3. 2008年3月-5月,数据收集、调研。

4. 2008年6月,编制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并完善标准草案

5. 2009年6月, 编制小组提交送审稿。

五、主要编制内容说明

1.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

基本是采用国家标准GB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第4.2、4.3、4.4条。

2.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能源消耗量

本标准制定了“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某种燃料实物消耗量”计算公式:

企业的燃料实物消耗量=企业购入燃料实物量+期初库存燃料实物量—外销燃料实物量-生活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燃料实物量—期末库存燃料实量。此公式的实际内容和GB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第6.2、4.3条一致。

“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或漏计。存在供需关系时,输入输出双方在计算中量值上应保持一致。”采用国家标准GB2589一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第4.2条第2小段。

3.能源实物量的计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家标准GB/T17617的规定。

4.各种能源的计量单位

所列能源品种的后面标了其单位符号和单位名称。

5.各种能源(包括生产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折算标煤量的方法和《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第7条基本一致。

6.单位产品能耗的产品产量的规定

所有产量,按企业计划统计部门正式上报的数据为准”。

7.间接辅助能耗及损耗(或称间接综合能耗)的分摊方法,仍是“根据各产品工艺能耗占企业生产工艺能耗量的比例,分摊给各个产品”。

10.要求

本部分为产品能耗指标总汇.具体包括对废电池-再生铅工艺、废电池预处理(废电池-铅屑、铅膏)工序、铅膏冶炼(铅膏-再生铅)工序、铅屑冶炼(铅屑-再生铅)工序、金属态铅废料-再生铅工艺等5类再生铅冶炼单位产品能耗所要求的等级指标。

为提高再生铅冶炼准入门槛,促进现有再生铅冶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明确再生铅冶炼企业能耗指标应达到的目标,优化能耗先进水平,标准对再生铅冶炼产品的能耗等级指标规定为三级:能耗限额限定值(现有企业)、能耗限额准入值(新建企业)、能耗限额目标值。能耗限额限定值(现有企业)是符合产业政策的现有再生铅冶炼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技术改造达到新建企业准入条件前的能耗强制性限定指标。能耗限额准入值是新建再生铅冶炼项目能耗的强制性准入条件。能耗限额目标值达到国内同行业同类产品能耗的先进水平或者达到或接近世界同类产品能耗的先进水平,是节能型再生铅冶炼企业要求达到的推荐性能耗指标。

11. 能耗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

①工序(工艺)实物单耗、能源单耗和综合能耗

主要有工序(工艺)实物单耗、工序(工艺)能源单耗和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及说明. 工序(工艺)能源单耗的计算公式和国家标准GB2589一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一致。

工序(工艺)实物单耗按式(3)计算:

?????(3)

式中:

Es——某工序(工艺)的实物单耗,单位为千克每吨(kg/t)、千瓦小时每吨(kW_h/t)、立方米每吨(m3 /t);

Ms——某工序(工艺)直接消耗的某种能源实物总量,千克(kg)、千瓦小时(kW_h)、立方米(m3);

PZ——某工序(工艺)产出的再生铅总量,单位为吨(t)。

工序(工艺)能源单耗按式(4)计算:

?????(4)

式中:

EI——某工序(工艺)能源单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吨,(kgce/t);

EH——某工序(工艺)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标煤之和,单位为千克标煤(kgce);

PZ——某工序(工艺)产出的再生铅总量,单位为吨(t)。

工序(工艺)综合能耗按式(5)计算:

EZ= EI + EF ????(5)

式中:

EZ——某产品综合能源单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吨,(kgce/t);

EI——某产品工艺(工序)能源单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吨,(kgce/t);

EF——某产品间接辅助能耗及损耗分摊量,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吨,(kgce/t)。

②废电池-再生铅能耗

分废电池预处理工序(废电池-铅屑、铅膏)、铅膏冶炼工序(铅膏-再生铅)和铅屑冶炼工序(铅屑-再生铅)能耗三种。对工序能耗和工序实物单耗计算方法给予说明,工艺能耗和综合能耗设置了等级指标。工序能耗不再设置等级指标。

③金属态铅废料-再生铅能耗

对工序能耗和工序实物单耗计算方法给予说明,工艺能耗和综合能耗设置了等级指标。工序能耗不再设置等级指标。

附录A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参考折标煤系数》(资料性附录)

考虑所有折标煤能耗指标建立在现行折标煤系数上,故设置此附录。附录A资料的折标煤系数如遇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能耗等级指标则应另行设定。

附录B 《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资料性目录)

本资料来源于GB2589--9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中的附录A。本附录B资料的能源等价值如有变动,以国家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椐为准。

六、标准水平

本标准的制定填补了国内空白,规范了再生铅行业能源消耗管理,对节能降耗和资源的循环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国外未查到相关标准。

七、标准属性

本标准属首次制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编制小组

2009年6月

1、(氧枪工作流量h*纯供氧时间s)/3600s/出钢量=吨钢耗氧量. 是转炉炼钢吗,不考氮气虑单耗的。

2、制氧厂生产炼钢用氧气的单耗:制氧厂生产的产品主要为炼钢、炼铁生产需要的氧气、氮气、氩气,原料为空气,制氧机组的各设备主要是消耗电能,经济技术指标主要是以每立氧气综合耗电为标准。有把氧气耗电为1.15KWh/m3做为考核指标的。氮气没听过,副产品,有多少氧就有多少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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