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 木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含层板胶合木加工厂)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技术标准(或制造工艺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质量水平的考评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A的要求检查记录。
3.0.2 木结构子分部工程由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及轻型木结构与木结构的防护组成,只有当分项工程都验收合格后,子分部方可通过验收。
分项工程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后验收。
3.0.3 检验批应根据结构类型、构件受力特征、连接件种类、截面形状和尺寸及所采用的树种和加工量划分。
3.0.4 木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控制施工质量:
1. 木结构工程采用的木材(含规格材、木基结构板材)、钢构件和连接件、胶合剂及层板胶合木构件、器具及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材料或产品应按本规范或相应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控制质量,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木屋的国内标准
关于木结构规范的国家标准还是挺多的,这些都是关于木结构的!!举例: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GB/T 50708-2012
构件制作与安装
9.1 一般规定
9.1.1 胶合木应由专业制作企业按设计文件规定的胶合木的设计强度等级、规格尺寸、构件截面组坯标准及使用环境在工厂加工制作。
9.1.2 当胶合木构件需作防护处理时,构件防护处理应在胶合木加工厂完成,并应有防护处理合格检验报告。
9.1.3 胶合木加工厂提供给施工现场的层板胶合木或胶合木构件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并附有生产合格证书、本批次胶合木胶缝完整性、指接强度检验报告。
9.1.4 制作完成的异等非对称组合的胶合木构件应在构件上明确注明截面使用的上下方向。
9.1.5 胶合木结构的制作企业和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施工企业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9.1.6 胶合木构件应有符合以下规定的产品标识:
1 产品标准名称、构件编号和规格尺寸;
2 木材树种,胶粘剂类型;
3 强度等级和外观等级;
4 经过防护处理的构件应有防护处理的标记;
5 经过质量认证机构认可的质量认证标记;
6 生产厂家名称和生产日期。
9.1.7 采用进口胶合木构件时,胶合木构件应符合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应附有产品标识和设计标准等相关资料以及相应的认证标识,所有资料均应有中文标识。
9.5 构件连接施工
9.5.1 螺栓连接施工时,被连接构件上的钻孔孔径应略大于螺栓直径,但不应大于螺栓直径1.0mm。螺栓中心位置的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预留多个螺栓钻孔时宜将被连接构件临时固定后,一次贯通施钻。安装螺栓时应拧紧,确保各被连接构件紧密接触,但拧紧时不得将金属垫板嵌入胶合木构件中。承受拉力的螺栓应采用双螺帽拧紧。
9.5.2 六角头木螺钉连接施工时,需根据胶合木树种的全干相对密度制作引孔,无螺纹部分的引孔直径同螺栓杆径,引孔深度等于无螺纹长度;有螺纹部分的引孔直径应符合表9. 5.2的规定,引孔深度不小于螺钉有螺纹部分的长度。对于直径大的六角头木螺钉,引孔直径可取上限。对于主要承受拔出力的六角头木螺钉,当边、端间距足够大时,在树种全干相对密度小于0.5时可不作引孔处理。六角头木螺钉应用扳手拧入,不得用锤击入,允许用润滑剂减少拧入时的阻力。
表9.5.2 六角头木螺钉连接时螺纹部分引孔的直径要求
树种的全干相对密度 G>0.6 0.5<G≤0.6 G≤0.5
引孔直径 0.65d~0.85d 0.60d~0.75d 0.70d
注:d—六角头木螺钉直径。
9.5. 3 剪板连接的剪盘和螺栓或六角头木螺钉应配套,连接施工时应采用与剪板规格品种相应的专用钻具一次成孔(包括安放剪板的窝眼)。当采用六角头木螺钉替代螺栓时,六角头木螺钉有螺纹部分的孔也应作引孔,孔径为螺杆直径的70%。采用金属侧板时,螺帽下可以不设金属垫圈,并应选择合适的螺杆长度,防止螺纹与金属侧板间直接承压。当胶合木构件含水率尚未达到当地平衡含水率时,应及时复拧螺帽或六角头木螺钉,确保被连接构件间紧密接触。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试行
《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B50708》试行
《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72》试行
《轻型木桁架技术规范-JGJ/T265-20》试行
《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206》试行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1-09-29
实施日期: 2011-12-01
提出单位: 国家林业局
起草人,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等
归口单位: 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8) 页数: 5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1-12-01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2013年“两会”期间,国家又吹响“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号角,这一举措,将会催生中国木结构建筑行业爆发式发展!为了进一步引导我国木结构建筑的科学建设和市场推广,促进木结构建筑产业链的发展并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2014第四届北京国际木结构建筑及装饰配套设施展览会”将邀请更多权威机构鼎力加盟!美国、日本、芬兰、加拿大、挪威、瑞典、丹麦等国家将通过行业组织组团来华参展!本届展会将于2014年3月28日-30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及正门广场隆重举行,预计展览面积将达到32000平方米、300家企业参展,展会设室内、室外两大展区。展会期间,组委会还将举办丰富多彩的木结构相关配套活动!
我们相信,有新老客户的不断支持和加入,本届展览会将为国内外展商及观众提供一个充满商机和魅力的交流平台!定会成为引领木结构建筑行业发展的风向标!期待您的参与!
以上就是关于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基本规定有哪些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