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有哪些部门?

   2023-03-12 00:47:45 网络380
核心提示:1、内设机构:综合司(外事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2、地区管理局: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

铁路局有哪些部门?

1、内设机构:综合司(外事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

2、地区管理局: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为正局级机构,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行政编制350名。

3、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安全技术中心、装备技术中心、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市场监测评价中心、规划与标准研究院、机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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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三、负责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四、负责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开展铁路的政府间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承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铁路局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

TB/T是什么意思 TB可能是铁路专业标准 /T是推荐的意思 谁知道专业的说法是什么?谢谢!

监管铁路部门的机构是交通部的国家铁路局。

国家铁路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三、负责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四、负责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开展铁路的政府间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承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铁路运输企业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

TB是铁道行业标准,TB/T中的"T"在此读"推",即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

TB是铁道行业标准,是由铁道部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又称自愿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划分、运用范围、操作方法,使企业在生产建设中,能科学有效地选用标准,制定内控标准,从而提高企业的现代化综合管理水平与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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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的制定

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同一内容的国家标准公布后,则该内容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GB/T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业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

中国铁道部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部门,权力大么,政治盲求解?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标准化是国家的一项主要技术经济政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企业标准化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铁路运输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结合铁路运输企业实际,制订本办法。第2条 铁路运输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应以铁路运输现代化为目标,以安全、效率、质量、效益为重点。它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和实施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第3条 铁路运输企业标准是对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订的标准。第4条 铁路运输企业标准化工作,应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第二章 企业标准的制定第5条 铁路运输企业标准由铁路局(分局)标准化主管部门或有关业务处(科)室组织编制,由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或有关业务处(科)室组织审查,由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和管理,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第6条 铁路运输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

(一)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但又是运输生产需要的技术要求,制订企业的技术标准;

(二)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铁路局(分局)所属工厂生产的产品,制订企业的产品标准;

(三)为保证安全,提高运输和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四)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第7条 铁路运输企业要根据标准化工作范围,结合行业发展要求和企业运营、生产具体内容,编制标准体系表,作为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础。第8条 制订运输企业标准的原则:

(一)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执行本企业需要的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保证运输安全,保护环境卫生和用户的正当权益;

(三)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运输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进社会经济效益;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五)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能源、降低消耗,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六)本企业内的各类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第9条 制订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是: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标准复审、修订和废止程序与上述规定相同。第10条 审查企业标准时,根据需要,可邀请企业外有关人员参加。第11条 审批企业标准时,一般需备有以下材料:

(一)企业标准草案(报批稿);

(二)企业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包括对不同意见的处理情况等);

(三)必要的验证报告。第12条 铁路运输企业标准的编写和印刷参照GB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执行。第13条 铁路企业标准的代号、编号方法,执行铁道部对铁路局企业标准编号的有关规定。第14条 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当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及时复审,并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第15条 必须严格执行本企业需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荐性标准,企业一经采用,应严格执行。企业标准一经发布,必须认真执行。

对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修改建议,但在建议未正式采纳前,不得擅自修改原标准。第16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按标准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检查。

铁路局(分局)所属工厂的产品,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签发合格证书,并应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第四章 企业标准化管理第17条 铁路运输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配备标准化人员主管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企业内的业务部门要指定人员组织管理本业务系统的标准化工作。第18条 铁路运输企业标准化工作人员的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本企业的标准体系表,编制标准化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复审企业标准,承担上级委托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三)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四)对本企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及时会同有关单位处理标准执行中的问题;

(五)参与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做好标准化审查;

(六)做好标准化效果的评价与计算,总结标准化工作经验,掌握企业标准化发展趋势,提出改进建议;

(七)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标准,建立健全标准档案,搜集国内外标准化情报资料;

(八)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参与优质产品评选工作;

(九)进行标准化宣传、教育工作,对本企业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

铁道部主要职责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铁道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铁路行业发展战略、政策,拟订铁路发展规划,编制国家铁路年度计划,参与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提出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建议。

(二)组织起草铁路行业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有关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承担铁路安全生产和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责任。统一管理铁路运输组织和集中调度指挥工作,制定铁路运输服务质量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规范铁路运输市场,协调、指导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工作。

(四)依法监督管理铁路国有资产,管理国家铁路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五)负责国家铁路财务工作。按规定管理铁路建设基金、国家铁路资金。依法承担铁路运价管理有关工作。

(六)承担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制定铁路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大中型铁路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维护铁路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

(七)研究提出国家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八)拟订铁路行业技术政策、标准和管理规程,组织重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推广,组织科技合作交流、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依法负责铁路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铁路专运、特运和治安保卫工作。

(十)负责铁路行业统计、信息、应急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国家铁路卫生防疫管理工作,依法实施铁路卫生监督。

(十二)负责铁路外事、国际经济交流合作和国际联运工作,管理铁路涉及港澳台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关于铁路局有哪些部门?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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