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光
用光可分为以下几种:
正面光:即顺光。指与摄影(象)机同一方向照明被摄体的光线。
侧面光:即侧光。从被摄体左右成90度的侧面射来的光线。光线从被摄体左右靠前45度角的侧面射来的光叫前侧光靠后45度角的侧面射来的光叫侧逆光。侧光反差强烈,有利于表现物体的立体感和质感。
背光:也叫逆光、轮廓光。从被摄体背后照射过来的光线,使物体轮廓分明。
顶光:从被射体上方照下来的光线,产生浓重投影。
底光:也叫下反光。靠近被摄体向上照射的光线,它能造成人物的恐怖感。
二、光种
按光源可分为自然光、人造光
按光线性质可分为散射光(软光)、直射光(硬光)
按光位可以分为顺光、侧光、侧逆光、逆光、底光、顶光等
按造型作用可分为主光、辅光(补助光)、背景光、眼神光、效果光等。
1、自然光:日光和天空的照明。自然光由于时间、季节、气候、地理条件的变化而受影响,在摄影实践中除掌握自然光的光照强度、角度、光线性质变化外,还应掌握色温变化的规律。
2、人工光:人工光在光照的强度与范围、显色性等方面不如自然光,但在使用上却有较多的优越性。利用人工光可以从容、自由地对景物进行造型处理可以根据创作设想用灯光造成各种艺术效果用作对自然光的补充时,可用于阴影部分照明,构成丰富的影调层次。
3、直射光:又称“硬光”。在被摄体上产生清晰投影的光线,其特点是:有明显的投射方向能在被摄体上面构成明亮部分和阴影部分及其投影能表达出被摄体的立体形状、轮廓形式、表面结构易产生局部光斑直射光造型性好、光感强,一般多用作主光。
4、散射光:又称“软光”。在被摄体上不产生明显投影的光线,其特点是:没有明显的投射方向照明均匀,能用光调描绘对象的立体形态,层次细腻,效果柔和。散光常用于辅助光。在内景拍摄中,常用纱网、柔光纸、反光板造成,或用机械控制,使光线扩散成为柔和的光。
5、背光:影视拍摄布光的方式之一。这样可以使演员和背景分开,从而克服画面的二维空间性质,使其具有“三维空间”的立体感。
6、主光:画面中主要的光源。用它来造成光线效果,决定画面的明暗对比。
一般主光照明的`方式,都在被摄对象的正侧面稍高的地方,这样可以比较好地表现被摄对象的立体感和质感。
7、辅助光:亦称“副光”,是指照在未被主光直射的阴影部的辅助光线。它对画面阴暗关系起一种调节平衡作用。辅助光常用比较柔和的光线。
辅助光和主光之间的亮度大小比例影响画面的明暗反差,光比的大小没有固定的比例,要依具体情况而定。时间、环境、人物不同,光比也就不同,一般情况下,光比应在1∶2~1∶4之间。
8、眼神光:即眼球对光源的反射,也是影视照明艺术刻画人物精神面貌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一般通过人物正面辅助光即可得到眼神光效果。
三、遮光
利用工具设备挡掉不必要的光线。在外景拍摄中常用布幕或各种纱对景物、人物加以遮挡后重新布光,使被摄影物在造型上符合情节需要。有时是为了避免太阳直射的顶光有的是为追求一种比较柔和的散射光效果。
四、基本照明方法
对被摄体进行布光(照明),确定光位,测定光照强度,调整光比,纠正干扰等。基本步骤为:
1、确定主光的光位,对被摄体作初步造型
2、配以辅助光来弥补主光不足之处,改进未被主光照明部分的造型
3、为了区别主体与背景,增强被摄体的空间感,可运用轮廓光照明
4、为了交代环境背景,突出和烘托被摄体,使用背景光处理背景。
拓展:影视摄影基础常识
一、摄像摄影员类型
一般来说,我们可以把电视新闻摄像工作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技术型摄影摄像,一是编导型摄像。
1、技术型摄像:按照电视采访的传统做法,技术型摄像是指单纯的摄像工作。这种类型的摄像记者主要任务是拍到符合要求的素材,但是这也不是简单的摄像机(专题片)操作者,他应该充分理解编导意图,积极参与节目的制作,协助编导完成对事件的报道。
2、编导型摄影摄像:所谓编导型摄像,是指记者一人集采访、拍摄、编辑于一身,既是编导,又是摄影摄像,还要完成编辑工作,从节目创作的角度来说,编导自己拍摄,更清楚什么是有用的镜头,如何选择拍摄报道角度,怎样进行画面(摄影摄像)表达。这种方式有利于创作者意图直接体现,减少创作环节,是今后电视新闻工作的发展方向。当然也对创作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记者要成为全才,在实际工作中才会得心应手。
二、判断画面质量的标准
技术上的标准——聚焦(清晰度)、曝光、稳定、色彩(白平衡)画面的美感——构图、色彩、表现力(感染力)是否符合节目要求——节目主题、层次
三、不同节目类型的不同拍摄要求
1、因节目样式不同
各类节目有不同要求,如新闻节目叙述事件、散文诗(文学)节目表现情感,不同的拍摄方案。
2、因拍摄重点不同
一般而言,拍摄是既要声音、又要摄像摄影画面,特定情况下会有重点:有时以声音为主,有时以画面为主,有时以特定细节为主,需要注意。
影视行业灯光属于什么部门
影视行业新规定如下:
相对往年,今年关于广电影视行业的政策和监管更加密集且聚焦,涵盖范围更广,管控力度更大。
不少管控官方并未发布规定,但从公开的讲话和相关迹象中也能管窥一二。
一、短视频最严新规。
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100 条。
《规范》强调,合理设计智能推送程序,优先推荐正能量内容;建立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有效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短视频。
二、首个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4月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规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规定》对未成年人节目、节目传播、监督和法律责任做出了规范:
依据《规定》,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等。以此遏制未成年人节目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
三、注水剧、宫斗剧、翻拍剧等保持高压。
今年以来,广电总局多次点名剧集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采取有力手段突出现实题材引领,纠正“注水剧”“宫斗剧”“老剧翻拍”等不良创作倾向。
9月6日,据财新网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在研究相关政策遏制注水剧,方案可能为限制影视剧集数,为此广电总局正在向行业征求意见,拟对剧集上限数做相关规定,这一上限数字可能为40集。
四、违规广告“零容忍”。
今年以来,广电总局多次强调电视广告规范。在抽查和普查的同时,广电总局多次通报了一些电视频道涉及的违规问题。
2019年1月,广电总局抽查发现,延边卫视频道、宁夏广播电视台影视频道无视总局管理要求,仍然大量播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广告。广电总局要求两频道立即停止违规播放广告行为,并责成属地广播电视局给予两频道暂停商业广告播出30日的行政处罚。
五、八部门发布影视“控烟令”。
11月7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营造青少年远离烟草烟雾的良好环境。
《通知》要求,加强影视作品中吸烟镜头的审查。青少年容易产生盲目追星心理,影视作品中明星吸烟镜头极易误导青少年效仿。要加强电影和电视剧播前审查,严格控制影视剧中与剧情无关、与人物形象塑造无关的吸烟镜头,尽量删减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镜头,不得出现未成年人吸烟的镜头。
六、“限韩令”松动。
自2017年文在寅当选为韩国总统后,韩媒发文称,‘限韩令’出现松动。今年以来,无论是韩国巨星出席中国发布会,还是《青春有你2》官宣在韩务工的泰籍艺人Lisa担任舞蹈导师,“限韩令”似乎再次出现放缓的迹象。
七、“限古令”持续。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包括多家影视上市公司高管及业内知名编剧团队人士均向记者证实,“限古令”持续。具体来看,自12月起,每家平台古装、玄幻等类型影视剧,每月限上线一部。
八、严格管控“直播带货”。
针对网络直播卖货行业存在的问题,目前,广电总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陆续制定并出台规定,治理行业乱象:
九、加强说唱、脱口秀、相声等节目审核监管。
十、规范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印发了《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
影视行业灯光属于摄影组。
摄影组设有摄影师、副摄影师、摄影助理、机械员、灯光师、灯光助理。
灯光是电影的基本属性。无论是真人还是动画,都需要照明。影视灯光照明是电影摄影师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
以上就是关于影视摄影灯光基础知识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