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19年

   2022-09-27 22:40:17 网络560
核心提示:2012年,车险理赔难、寿险销售误导等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突出,保险业面临消费者投诉的形势依旧严峻。根据保监会最新发布的《关于2012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去年保监会共接收保险消费者有效投诉件16087件,同比增长205.78%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19年

2012年,车险理赔难、寿险销售误导等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突出,保险业面临消费者投诉的形势依旧严峻。根据保监会最新发布的《关于2012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去年保监会共接收保险消费者有效投诉件16087件,同比增长205.78%,反映有效投诉事项共17365个,同比增长195.98%。其中,产险方面,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居产险公司投诉“黑榜”前三位。人身险方面,国寿股份、平安寿险等“榜上有名”。

产险:理赔纠纷仍是投诉焦点2012年,涉及产险公司的保险消费者有效投诉事项7389个,同比增长233.14%。理赔问题仍是消费者投诉产险公司的焦点,且上升幅度较大。

据统计,2012年,产险理赔纠纷投诉事项共计5472个,占产险公司合同纠纷投诉总量的80.46%,同比增长356.38%,高于产险公司投诉总量增幅123个百分点。其中涉及车险的共计4948个,占理赔纠纷的90.42%。

据了解,理赔投诉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损失核定争议,问题集中于维修方案、配件价格及工时价格争议、人伤理赔案件医疗费扣减、赔偿标准的城乡差异及误工费、护理费赔偿标准等方面。二是保险责任争议,集中于消费者对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等理赔处理意见不服,反映出销售环节对合同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除外责任提示说明不到位、产品条款不合理等问题。三是理赔时效过长、拖延理赔等其他问题,双方因责任认定、价格争议产生纠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产险公司采取消极态度,不积极回复、不主动协商解决,这是导致拖延理赔投诉的主要原因。另外,消费者提交理赔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消费者表示无法提供产险公司要求的部分理赔资料导致理赔程序无法启动,部分产险公司对于异地出险理赔管理不严、内部协调不畅、程序繁琐,以及个别产险公司对无充足理由拒赔的疑点案件采取拖延方式,也是造成拖延理赔投诉的重要原因。

人身险:销售误导依然突出2012年,涉及人身险公司的保险消费者有效投诉事项共有9768个,同比增长183.71%,低于有效投诉事项总量增幅12个百分点。其中,销售误导依然是违法违规类投诉最突出的问题。

数据显示,2012年,人身险公司销售误导投诉共计2979个,占违法违规投诉总量的85.28%,同比增长128.10%。从涉及险种看,分红险1814个,占销售误导投诉的60.89%;万能险189个,占6.34%;投连险72个,占2.42%。新型寿险产品的误导投诉占到总量的69.65%。

误导投诉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承诺高收益或不如实告知收益情况,尤其近几年投资型保险产品收益率普遍较低,使当初销售时承诺、夸大收益的问题更加突出。二是将保险与其他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甚至故意误导成存款、基金或其他理财产品。三是代客户签字,隐瞒犹豫期、退保损失、保单期限等重要合同内容。

此外,退保纠纷是人身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的主要问题,增幅较大。2012年人身险公司退保纠纷投诉共计2517个,占合同纠纷总量的40.11%,同比增长370.47%。退保纠纷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对退保金额不满意,退保能获得的保单现金价值过低。

完善投诉处理体制分四步走面对保险消费者投诉量大幅上升,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要将公平对待保险消费者的理念贯穿到制度建设、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不断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

具体分四步走:一是不断完善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和体制,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畅通投诉渠道、优化处理流程;不断加强投诉处理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技能;加大对投诉处理工作的资源配置,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强责任追究,将投诉处理工作作为各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投诉处理不到位造成矛盾升级或多次投诉的部门、分支机构,应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追本溯源,加强对引发投诉的销售、理赔等部门的责任追究。三是不断完善规范销售、理赔环节工作制度,对保险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从制度机制上进行整改。四是加强治理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定期开展积压未决赔案的清理工作,切实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相应的赔付义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销售环节切实履行说明义务,保障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要健全完善电销人员管理制度,加强电销人员业务培训,规范电话用语和销售行为,杜绝电销扰民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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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欠钱赖账不还的人老天爷会怎么收拾他谢谢

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持有英国FCA全牌照的FXPRO浦汇,找出其中负面客诉原因,分析其还值不值得投资者继续做。

01真·英国FCA直通牌照:与你无关

FXPRO浦汇宣称持有的英国FCA直通牌照(STP)在外汇天眼查询中可知还在监管中,表示目前还是有效的监管。

在浦汇的官网中,我们可以获知浦汇展示持有的牌照有三个,分别是英国FCA牌照,浦汇塞浦路斯CYSEC牌照和巴哈马SCB牌照。

很明显,持有三种牌照的是浦汇旗下三家不同的公司。FXPRO浦汇成立于2006年,2010年获得了英国FCA颁发的直通STP牌照,在FCA的官网也查实了牌照仍在监管中,公司署名为FXPRO UK Limited,符合官网的信息。

特别是浦汇持有的是一张英国FCA的STP牌照,FCA旗下牌照大类分为全牌照、EEA牌照、AR牌照以及支付牌照四种,而真的受到FCA监管的只有全牌照之下的两个小类:MM牌照和STP牌照,且该两小类还享有FSCS的保障。

如此可见,浦汇持有的这张STP牌照含金量还是足够的,不过在2018年12月,英国FCA就宣布永久降低外汇的杠杆到30倍以内。这样过低的杠杆约束,满足不了大部分投资者的需求,因此浦汇根据杠杆区分了账户的监管,以下是小编询问浦汇客服得到的解答。

由此可见,浦汇也没有含糊其辞,明确表示可以开在英国FCA的监管下。不过我们还是要确定下浦汇的FCA监管牌照有没有被“实际使用”。

在其监管信息中,登记的网站地址为www.fxpro.co.uk,输入会跳转至https://www.fxpro.com/这个域名,这是浦汇的英文网站。

而收录的中文网站只有www.fxpro-cn.com,不过根据之前浦汇的用户投诉称,浦汇还拥有www.fxpro.cn和www.cn-fxpro.com两个域名, 后经过浦汇官方客服的确认,这三个域名都属于浦汇。

通过浦汇的曝光台及网络舆论中,出现问题的国人投资者使用的都是中文网站进行开户的,与持有FCA监管牌照的www.fxpro.co.uk无关。

再者,目前已知的信息就是浦汇三个公司持有三张不同的牌照,即FXPRO UK LIMTED拥有英国FCA牌照、FXPRO FINANCIAL SERVIES LTD拥有塞浦路斯CYSEC牌照、FXPRO GLOBAL MARKETS LTD 拥有巴哈马SCB牌照,在此之前,天眼就为大家科普过只有在牌照持有的公司下开户,监管的作用才能生效。

而浦汇在MT4里面的服务器署名为FXPRO FINANCIAL SERVIES LTD,并不是FXPRO UK LIMTED,可见大部分浦汇的国人投资者账户都没有开在英国FCA监管下。

国人开户网址与英国FCA监管登记网址不一致,MT4使用的服务器也与FXPRO UK LIMTED无关。

总结一句话,FXPRO 浦汇的英国FCA牌照含金量高,只是与你无关!

题外话,目前大部分交易商虽然拥有英国FCA的监管,但是国人的交易者账户都不可能开在FCA下,其一是因为FCA的杠杆限制无法进行赠金活动,而且需要将客户的资金与平台自身资金进行隔离,这也导致交易商对于国人的资金管理难度加大;其二就是现在大部分平台的收款账户被屏蔽了,要是通过时间漫长、手续费高昂的电汇方式,反而会失去更多的用户。

再者为何不再继续讨论浦汇的塞浦路斯及巴哈马的监管牌照,离岸监管的可靠性与主流的监管实在没有什么可比性,而且存在很多弊端,只要知道了在浦汇开户的国人账户不在英国FCA的监管下,也就知道了为何浦汇的国内差评如此繁多。

02正规浦汇不合规手段:疑似吃客损

搞清楚了浦汇最基础的监管问题,我们再来了解下浦汇有关于外汇交易方面的问题,毕竟除了监管,交易过程的资金安全也尤为重要。

作为英国知名的经济商FXPRO浦汇,成立至今已经有15年的历史了,小编在翻阅了国外的知名交易者论坛后,发现对于浦汇的褒贬不一,但是并没有出现原则性的评论崩坍。可见浦汇在国外的风评还算可以。近几年,浦汇开始进攻中国市场,并且大肆进行推广宣传,在外汇天眼的国内投放榜单中多次看到浦汇的身影,可见浦汇真的下了血本。

然而就这样既拥有顶尖的监管,又拥有15年外汇交易历史的老牌经济商,在国内各大主流外汇媒体中风评欠佳,当然其中也有部分假冒平台的客诉,不过事实存在的客诉加上证据辅助,浦汇在国人投资者眼中的好感度直线下降。

一面是浦汇铺天盖地的宣传,一面是主流媒体给予的低分评价,这错的到底是谁呢?是否还记得今年9月天眼发布的一则曝光文章,名为《警方已立案,FXPRO浦汇竟与跨境赌博罪犯有牵连!!!》。

文章中的受害者自2018年开始在浦汇进行交易,至今为止4个账户遭爆仓,共损失92万元,后成功出金的8万又被警方冻结,原因是账户涉嫌赌博犯罪。

因为中间还有代理的责任,所以并没有表明爆仓与浦汇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平台的用户遇到了这种情况,只能第一时间找平台寻找解决方法,FXPRO浦汇先是对此事置之不理,后在舆论的压力下同意解决后却又开始推卸责任,而后扬言中国对其平台没有约束。

这样的行为,无法不让人联想到“吃客损”。查阅浦汇的曝光台后,发现相似的情况不止出现了一次,

整理下了真实的浦汇的负面评价,主要集中在一下几点:

吃客损;

MT4掉线、卡盘严重;

盈利抹除;

这样的差评对于浦汇来说,的确影响不小,可见负面评论的严重性!不过浦汇处理负面评价的态度也值得深思,不仅处理问题不够积极还置之不理。毕竟吃客损也是一大忌,作为吃瓜群众的投资者很容易被风评带跑,从而失去投资信心。

03总结

FXPRO浦汇持有含金量高的英国FCA全牌照监管,平台资质以及实力有目共睹,但是对于账户是否开在了FCA的监管下,还是希望投资者多留一个心眼,并向客服询问清楚。不过这样的优势在低倍杠杆及无法赠金面前,有点“因小失大”了。

从交易体验上看,国人对于浦汇的评价不甚满意。在进入中国市场两到三年时间,就以差评登上黑榜,其表现也太差劲了。如果真的一直这样有“吃客损、摸盈利”的情况存在,还是建议投资者尽快远离浦汇。

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也出现“老赖”。从某种意义上说,“老赖”不但是指一类社会群体,而且可以说是社会转型阶段的一种社会现象。

面对“老赖”拒不还钱的行为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临近年关,相关部门对“老赖”的执行力度也是非常大的。我们来看看法院如何来对付“老赖”?

一、法院会限制“老赖”的高消费

2010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了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问题,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称,《规定》出台的目的是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避免恶意逃债,最终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由于中国的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等原因,一些被执行人一方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又从事各种高消费行为。《规定》的颁布,为惩治“老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规定》指明了限制高消费的对象、原则、范围、程序、法律责任等问题,确定了限制高消费的对象是有清偿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凡是被执行人有拒不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拒不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等消极履行的行为、规避执行的行为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规定》列举了八类禁止的高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2012年7月20日,为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的协助执行义务,并通过金融手段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了银行业、证券等金融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协助人民法院全面加强执行工作。

这标志着,金融监管机构将全力向“老赖”施压。

二、最高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联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以维护司法权威,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意见规定,最高法、中国银监会鼓励和支持各级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网络信息化方式,开展执行与协助执行、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等工作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存款和其他金融资产信息,办理其他协助事项。

意见明确,中国银监会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网络执行查控工作,及时准确反馈办理结果鼓励和支持开发批量自动查控功能,实现查询数据的准确和高效。鼓励和支持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备法律手续、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逐步通过网络实施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

意见还明确,中国银监会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人民法院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全国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全国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是“总对总”联网,即最高法通过中国银监会金融专网通道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网络对接。各级人民法院通过最高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查控。二是“点对点”联网,即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当地银监局金融专网通道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省级分行网络对接。本地人民法院通过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本地查控,外地法院通过最高法网络中转接入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查控。各级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已协议通过专线或其他网络建立网络查控机制的,可继续按原有模式建设和运行。

意见强调,最高法、中国银监会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人民法院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人民法院通过网络传输等方式,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他执行案件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融资信贷等金融服务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等采取限制贷款、限制办理信用卡等措施。

三、对于拒不还款的“老赖”严重的可能会采取行政拘留或是判刑

1、行政拘留

对于“老赖”,人们一直深恶痛绝,相关部门所采取的打击方式方法亦层出不穷。由一般性执行措施的采用,到通过报刊网络媒体、闹市电子屏、巴士在线、广播电视台等渠道发布“黑榜”,对“老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若为自然人的则不得担任企

以上就是关于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19年 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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