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坤请法律顾问的标准有哪些

   2023-01-14 22:13:48 网络380
核心提示:标准如下:1、要具备法律的专业知识,熟悉条款内容和细节。2、要求是名校毕业,有相关的法律顾问资格证书,且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做法律顾问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法律咨询是指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

沈志坤请法律顾问的标准有哪些

标准如下:

1、要具备法律的专业知识,熟悉条款内容和细节。

2、要求是名校毕业,有相关的法律顾问资格证书,且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做法律顾问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咨询是指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听讼法律咨询主要指整个律师行业。

听讼法律咨询不仅仅限制于律师对于法律求助者的法律知识的解答,而是涉及更广泛的法务工作者做法的释疑。

怎么当法律顾问

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有相应的法律素养。解答法律咨询、为合法经营提供建议。需要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然后需要经企业聘用,才能担任。理论上任何行业都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律顾问的要求及职责

中小型企业如何选择法律顾问

偶然参加了某公司法律顾问的竞聘,与平素研讨法律问题不同,面对无多少法律实务经验的客户,一时语塞,法律顾问究竟能给客户带来什么样实实在在的利益?回顾多年法律从业经历,扪心自问:中小型企业真需要法律顾问吗?法律顾问能做些什么?合格法律顾问的标准是什么?

一、相对于跨国企业或大型国企,中小型企业更需要法律顾问

据统计中小型企业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大多数为民营企业,不享受国家特殊政策或特殊补贴,业务多集中在竞争比较激烈的行业。相对于实力雄厚的跨国企业和享受特殊政策大型国企,无论在资金、资源、人才、管理、政策等方面均处于劣势地位,中小型企业更需要从法律、会计、税务筹划、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机构获取专业方面的支持。

由于生存环境恶劣加上企业本身的先天不足,导致中小型企业存活率不高,经常面临诸多“发展中的困惑”。从法律角度看,在法人治理结构设计、收购兼并、投融资、经营模式选择、管理制度设定、劳资纠纷协调、职务犯罪预防、对外签订合同、重大项目谈判、危机公关等领域均离不开资深法律顾问的专业支持。

从业多年见过太多因当初的无知、不谨慎、侥幸、没有经受住诱惑等原因,未能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最终导致兄弟反目、夫妻成仇、重大损失、破产甚至锒铛入狱的故事,作为市场经济中相对弱势的中小型企业更需要得到包括法律顾问在内的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支持。

二、法律顾问工作成败取决于“管理树”上那个坐标点

在大型跨国公司治理结构中,有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首席信息官(CIO)等,“首席法务官”(CLO)也是核心管理岗位之一,在波音公司、通用电器等企业与法务相关的高管岗位接近1/3强,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1%左右。但在国内无论是企业对内对外经营过程中,企业法律顾问始终处在一个无处不在、不可或缺但又不被人特别注意的角色:有人称之为“花瓶或摆设”,有人称之为“消防队或急救兵”,有人称之为“经理参谋”等。在不少中小型企业中,企业法务同时还兼备秘书、文员、出纳等多重身份,在企业“管理树”的座标点比较低。

其实,企业法律顾问是公司经营业务的法律顾问,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政策、策略的制定者和审查者,是公司规章制度和遵守法律的监督者,是涉法行为或业务的审查者,是争议纠纷的解决者,是各部门经营管理的协调者,同时,也是公司形象的保护者。

经常会听到一些老板抱怨属下法律顾问无能,也有法务人员发牢骚,得不到老板的重视。除了通常的知人善任的人事标准外,法律顾问的成与败,更多取决于企业的重视程度,即企业“管理树”上那个坐标点设定,如果贵公司的法务人员还身兼秘书、文员、出纳等工作,就不要指望他能在庭审中大显身手或企业并购谈判能独挡一面;如果期待法务人员能够力挽狂澜、救企业于水火就要赋予其更高的职位和支付更高的报酬。

中小型企业聘用法律顾问要结合自身的需求、法律事务量及企业经营风险程度等多种因素来确定,没有最好的法律顾问,只有最合适的法律顾问。

三、执业律师/内部法务的选择

当确立法律顾问后,面对第一件事就是如何选择法律顾问,外部执业律师还是设置内部法务?

1、聘用执业律师的优缺点

优点:律师事务所业务较丰富,在某些领域城如公司并购/证券等业务领域优势明显,尤其擅长诉讼业务。缺点:不少律师事务所的把工作重点放在大案子上,不了解企业的情况,被动服务,问什么答什么,很难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2、内部法务的优缺点

优点:更了解企业的情况,有利于把法律与实际结合,防范风险。缺点:接触面较窄,业务单一,缺乏诉讼经验。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法务人员,多数是工作年限不长的新人,由于诉讼经验比较少,很难发现企业经营的风险点,无法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什么样的模式取决于企业内在的需求,目前不少中小型企业采用内部法务+外聘律师模式或外聘律师定期坐班制模式,既能保证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又能提高效率,实现日常法律事务与诉讼业务的有机结合,成为适合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法律顾问模式之一。

四、永远不能说“不”工作原则

不能说“不”并非法律顾问可以不讲原则性,一味迁就、附合客户,丧失法律工作者的独立思考能力,而是在提供法律顾问活动中善于运用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法律顾问有勇更要有谋,任何人撞到南墙都得低头,但要有绕过南墙的智慧和谋略,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是律师尤其是法律顾问有别于法官、检察官等其他法律工作者最显著特征之一。法律顾问不是比赛场上裁判员,而是比赛一方的参与者,不仅要熟悉规则更要擅长利用规则,为已方创造最有利的条件,因此,善于变通,从不可能中找到可能的方法或措施是法律顾问必备素质,否则,即使请到最优秀的法学家也不可能成为合格的法律顾问。

以热门的“规避二套房限购政策的假离婚”为例,不少专家学者已论证了假离婚的非法性和人财两失的危险性,但如果客户有这样的需求,可不可以做呢?对法律顾问来说,不能说“不行”,首先要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降低客户的心理预期或把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比如在离婚房产上设定债务及抵押登记,假使最坏的结果出现,留不住人,至少财产上没有损失。再比如法律顾问经常遇到的劳资纠纷,相同的问题,上午是原告,下午是被告,都要有话可说,有理可诉,坚持诉请或抗辩合理性、合法性。俗话说,屁股决定态度,法律顾问工作性质决定企业利益至上的原则,如果不能顺应这样的转变,就很难适应法律顾问的工作。

五、效率和风险的平衡技巧

追名逐利,实现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本性,而风险和收益往往呈正比的,风险越大,收益就越高,风险防范则要求谨慎克制,防微杜渐,把不确定因素(风险)降到最低点。因此,企业追求效率的本性与风险防范构成一对矛盾,法律顾问的工作就是矛盾的对立统一。

对企业来说,做任何事都会有风险的,确定某项目或投资是否可行,考察风险的标准应当是最坏的结果能不能接受,通俗的讲,能否赔得起,有利可图又能赔得起,项目或投资就有可行性。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的责任人,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放任自流,合理有效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及协同技术、业务、财务等部门,准确把握效率与风险的平衡点,将风险确定在合理、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这就是法律顾问的职责所在。

善于运用平衡、妥协的技巧,这是法律顾问与律师诉讼业务重要区别之一。

六、仅通晓法律是远远不够的

法律顾问的工作有别于普通的法律咨询,仅有法律知识远远不够,要有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除了灵活运用法律知道外,与企业经营相关财务、税务、管理甚至某些技术专业知识都应当有所涉猎,否则,很难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措施、办法、解决方案。某房地产开发商诉员工差旅报销一案中,曾经向法庭提交一份借款记账凭证作为借条,要求归还28000元差旅费借款,某法官在判决书上质疑当事人,你说已经报销了,为什么不把借条(借款记账凭证)收回销毁呢?熟悉财务知识的朋友都会明白如果记账凭证销毁就无法平账了。判决错了,可以申诉,而法律顾问不能犯如此贻笑大方的错误,有时错了,损失是无法挽回的。

法律顾问有时还要做与法律相关的非法律业务,这也是法律顾问的责任所在。最近热炒的李某某轮奸案(不谈案情),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的角色非常特别,是李家的发言人,冒似李某某的律师却不是其辩护人,可以随意透露、谈论案情却不受法院的约束,相反受害人的律师田某在检察院提出公诉后,受法庭纪律限制只有表达抗议权利了,网上一边倒舆论也开始倾斜,网友也开始质疑受害人的身份和行为。不管将来审判结果如何,李家聘请家庭法律顾问策略却是成功的,一定程度扭转李家在网络、媒体上的不利形象。

与美国从资深律师选拔大法官不同,中国则喜欢从毕业生中选拔法官,这可能和公务员制度有关。不过,不少企业喜欢从毕业生中选拔法律顾问就没有更充分的理由,多数非诉业务难度大于普通诉讼业务,需要更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生活阅历,类似兰和律师这样的角色更不是某个新人能做到的,这也可能是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作为专业分工迟迟没有起色的原因之一吧。对公司法律顾问来说,仅有法律知识远远不够,一定要具备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

七、寻找“风险点”及合规审查是基本的工作内容

法律顾问要成为企业或行业的半个“行家”,熟悉企业及行业的机会点与风险点,对常见的法律问题有相应的预见性,及时发现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处理预案。以“使用权公建”为例,甲企业取得抵债的“使用权公建”多套,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后乙方想解除合同未获同意,以甲方未取得房屋产权,案涉房屋系违建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一审乙方败诉,上诉至中院,二审发回重审,律师接到甲方委托后,先后到现场、开发商、档案馆调查,提出案涉房屋虽不在规划证及附图的经济指标之内,但在建筑施工图范围内,是依地势而建的设备间夹层,无产权却有使用价值,作为“租赁物”可以对外出租使用,而且案涉房屋有行政街号,可以进行租赁备案,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最终法院判决认可律师的观点。如果律师没有多年房地产法律从业经验,仅停留在规划证及附图的经济指标层面上,必然落入乙方设定的圈套,甲方也难逃租赁合同被宣告无效的灭顶之灾。

常言道,找到了问题,问题就解决一半了。同样找到问题也只完成一半的任务,合规审查则是法律顾问另一项核心工作内容。严谨、细致、彻底是合规审查必备的要求,否则,再好的制度、政策都是一纸空文。

八、“不打官司”是终极目标

流行“法律顾问无用论”的理论之一,是企业没有官司或官司越来越少。打官司(诉讼业务)属于亡羊补牢,而隶属于非诉讼业务的法律顾问工作则是未雨绸缪,如果贵公司聘用法律顾问后,官司越来越少,从某种角度讲,恰恰是法律顾问工作的成功。化解风险,为企业保驾护航,“不打官司”应当是企业的终极目标。

法律顾问从寻找风险点到确立解决方案,再到协调相关部门制度规章制度,再到监督执行制度或方案,所有的工作都围绕在规避、降低经营风险,为企业保驾护航,“不打官司”应是其主要的考核项目。当然,“不打官司”不等于害怕打官司,面对他方的侵权,打官司是法律顾问的职责。有时打官司的终极目标是“不打官司”,是为了给企业创造更好的生存条件,如“凉茶之争”不断的官司,已经演变成王老吉为扩大影响,拓展市场的营销手段了。

法律顾问作为法律服务分类,有其特殊的要求,有进行研讨的必要。以上仅是有感而发,不系统,不深刻,供中小企业的朋友们在选择法律顾问时参考,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1 为聘方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法律咨询;2 为聘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3 为聘方经营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依法进行论证;4 协助聘方开展宣传教育,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管理;5 应邀为聘方的有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见证;6 向聘方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7 代聘方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8 接受聘方委托,对有关企业或项目进行资信或可行性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9 代办企业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10 参与聘方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11 参与处理聘方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12 优先接受聘方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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